探索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创新之路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7-11-09    浏览量:

城市是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也是党建工作的重要阵地。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新产业、新组织、新阶层的不断涌现,对如何巩固党在城市基层的执政基础,如何解答好城市基层治理这道时代课题,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宁波是沿海改革开放的先行城市,我们先遇困惑、先谋出路、先行探索,从2000年开始,率先出台统筹城乡基层党建意见,创新推进城市区域化党建。2010年,抓住全国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契机,积极构建区域性党组织、区域公共服务中心、区域协商议事组织“三位一体”的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委把创新社会治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一号课题”,前后出台21个政策文件,加快走出一条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创新之路。

强化治理核心,让组织功能回归主责主业。城市治理是张网,基层党建就是纲,纲举才能目张。这些年,宁波紧紧牵住街道社区这个“牛鼻子”,引导基层党组织突出主责、回归主业,把工作重心聚集到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上来。把平台建起来。完善街道管理体制,理顺与区县一级的条块关系,全面推进街道“一中心四平台”建设,成立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健全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把权力放下来。紧扣“转职能、提效能、重治理”这个核心,出台深化街道行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逐步淡化街道经济发展主体责任,赋予街道规划参与、人事考核、综合管理等职权,增强街道党工委的统筹力和调控力。同时,既“赋权”又“瘦身”,建立基层事务准入制度,巩固机构牌子、考核评比、创建达标等“五多”问题清理成果,推动基层由“忙事务”转向“忙服务”。把资源统起来。统筹使用部门资源,将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投向街道社区的资金、项目打包使用,提高综合使用绩效;协同运用专业资源,发挥市、区两级部门职能和干部特长,采取专业化组团方式参与基层建设和治理工作;集约利用区域资源,打造融党建服务、公共服务、市场服务于一体的各类“邻里中心”。把核心强起来。大力实施竞标选才、优苗选育、领雁工程,把“能吏型”“狮子型”“全科型”干部配备到街道社区岗位上,建强队伍;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压实支部任务、责任清单;加大资金投入,进行实实在在扶持,全面提升基层保障水平。

拓展党建阵地,让组织网络覆盖治理全域。组织覆盖和有效融合,是党组织发挥作用、引领治理的前提。在城市化加速推进过程中,党的组织要实现有形有效覆盖,必须顺应城市发展新时空,进一步拓展党建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同时还要强化党建统领,打造“党建高地”,构筑起联手共治的良好格局。宁波始终把牢城市发展时空拓展两个维度,紧盯新领域、新业态、新空间、新群体等党建工作弱点和社会治理盲区,强势推进党的组织向新阵地进军,加快实现区域党建的整体融合。向社会末梢延伸。顺应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要求,全面开展“网格党建”,以网格“小区域”激发党建“大活力”,把党建触角伸向社会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向新兴领域拓展。对特色小镇,坚持两新工委和小镇党委合力共抓,实现区块发展与党的工作同规划、同推进;对商务楼宇、产业园区、商圈市场等,推行“区域化党建+社区式管理”模式,把党建工作嵌入到经济发展最活跃的经络上。向网络空间扩张。推行“智慧党建”,通过党内信息管理系统,把全市的党组织、党员动态链接起来,运用党员锋领考评系统,激活每一个“红色细胞”。向整体融合聚力。在实现全域组织覆盖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党建工作从条块分割向融合共建转变,推行“点线建精、整片建强”,以街道党组织为基本轴心,因地制宜划分党建片区,采取龙头带建、连片同建、抱团共建、商圈合建等多种模式,构建片区内各类组织联建共建、整体融合的创建格局。

探索引领路径,让组织优势转为共治优势。基层善治,关键在党的引领,将党建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激发出共治的原动力,达到众人拾柴火焰高的效果。宁波始终坚持以党的建设服务、保障、引领基层治理,用党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推动城市基层治理创新发展,探索营造融合共治的治理生态新路径。把牢党组织“主导权”。全面推行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建立党建带群建、党建共建会议等制度,牢牢掌握领导权。街道层面,建立两新工委,实行兼职委员制,把辖区有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吸收为街道党工委兼职委员。社区层面,吸收业委会、物业公司中的党员成为党组织班子成员,实行物业党建联建。激发治理“内生力”。注重从机制建设上发力,建立“圆桌听证会”“小巷公议会”“鹤声议事厅”等协商议事平台,充分发挥社区公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构建党组织引领下的“法治、德治、自治”基层治理模式。发挥党员“示范性”。深入实施“锋领行动”,广泛开展“项目竞赛”“岗位建功”等活动,引导党员在“最多跑一次改革”“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治水剿劣、治危拆违等重点工作中当先锋、当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