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河有责 护河担责 治河尽责 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湖生态新格局
来源:青海日报 日期:2017-10-10 浏览量:
原标题:王国生在全省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守河有责 护河担责 治河尽责 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湖生态新格局
王建军主持
在全国上下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际,10月9日,全省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的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抓住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重要契机,凝聚全民共识,动员全省力量,以推进河长制工作为突破口,着力加强水资源保护,着力加强水污染防治,着力加强水环境治理,着力加强水环境执法,进一步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加快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转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省委书记王国生讲话,省长王建军主持。
王国生指出,要切实深化对全面推行河长制重要性的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多次就河湖管理保护发表重要论述,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党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战略,也为我们在新的起点上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面推进河长制,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安全治理体系的制度创新,是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的重要实践,既是工作任务,也是政治责任。我们要牢记习总书记的嘱托,坚定“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生态自信、增强生态自觉、实现生态自强,凝心聚力、合力攻坚,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努力开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贡献力量。
王国生指出,要切实抓好全面推行河长制主要任务的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水资源、水供给、水生态、水环境、水工程”五位一体的水安全治理体系,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久久为功、真抓实干,让各族群众不断感受到河湖生态环境改善的新成效。要着力加强水资源保护,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市(州)、县(市、区)政府责任,持续提高全省地表水优良比例和水质达标率,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制定好全省河湖保护总体规划,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的监管,让河水更加洁净、河岸更加葱绿、居民生活更加幸福,让一江清水源源不断地滋润中华大地。要着力加强水污染防治,细化治污目标和责任,加大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等污染治理力度。对开发利用程度低、人为干扰因素少的河湖,要突出进行预防和保护,加快农牧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改造,持续整治、集中攻坚湟水河的水质问题,全面开展农灌退水口、泄洪口的综合整治,让水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要着力加强水环境治理,持续推进环青海湖地区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实施柴达木水源涵养地、河湟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进一步摸清河湖基本情况,加强河流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和水系连通,积极争取建立以国家为主导的水生态补偿机制,把治水和治山、造林和种草结合起来,使青海的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要着力加强水环境执法,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严格执行《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组织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活动,借鉴三江源生态法庭等做法和经验,为河长制全面推行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
王国生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组织领导。河长的职务是务实的,不是“冠名制”、“挂空名”,而是“责任制”。各级河长要在思想上重视起来,把责任牢牢地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河有责、护河担责、治河尽责,切实当好河湖的“守护神”。水利、环保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相关部门要主动参与,依法履行好责任。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办理时限、质量要求、考核指标,加大督办跟踪问效力度,充分发挥省级各类河长会议的作用,建立验收制度,逐步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开展最美河湖、最差河湖评比活动,推动形成抓工作、促落实的管用机制。要强化考核问责,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开展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要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提炼和推广各地在推行河长制过程中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让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
王建军在主持讲话中指出,王国生书记的讲话,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要求为主题,以绿水青山为主线,以综合治理为主路径,以落实责任为主责,集中体现了治青方略、水为大政的重要观念。他强调,贯彻王国生书记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全省河长制工作,要把握立足点,从树牢“四个意识”、推动“四个转变”、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高度,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努力实现江河安澜、河湖健康、碧水畅流、人水和谐,以河湖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把握着力点,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各级河长要把“管、治、保”的责任扛在肩上,深入一线治水,尽心尽责履职,做到守水有责、护水尽责,努力为各族群众治出更好的水环境;要把握关键点,坚持问题导向,特别是要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结合起来,重点抓好城市黑臭水体、工业排污、畜禽污染、河道采砂等整治,扎扎实实把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任务落到实处,着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好风光;要把握保障点,因地制宜,抓紧制定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目标、主体、范围和责任,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同时,要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推动河长制全面实施,取得实效。
省委常委、副省长严金海通报了全省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省委常委、西宁市委书记王晓及玉树州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作交流发言。
省委常委、秘书长于丛乐,副省长田锦尘出席会议。
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省委有关部委、省直有关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市、县、区、行委)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