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具有中国特色青海特点的乡村振兴道路——三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

来源:青海日报    日期:2018-03-15    浏览量: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乡村振兴战略的阐述,为亿万农村群众描绘了美好愿景。全省农村牧区工作会议指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走具有中国特色青海特点的乡村振兴道路。

青海是面积大省、人口小省,资源大省、耕地小省,生态大省、产品小省,畜牧大省、效益小省,走具有中国特色青海特点的乡村振兴道路,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的必然要求。

我们必须不断在“结合”和“转化”下功夫,苦干实干,变国家战略机遇为青海的生动实践,立足优势,找准定位,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打造生态生产生活共赢新格局,建设生态宜居新家园,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

乡村振兴,涉及农村牧区发展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既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又要抓住重点,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实施质量、品牌、科技、特色兴农战略,不断提高青海省特色农畜产品的创新力、带动力和竞争力。着力推动农牧区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开展农牧业绿色发展行动,实施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强化农牧区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抓好国土绿化工作。在更高层次上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推动资源城乡有序流动,加快培养本土人才,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大力培育农牧区健康向上的乡村文化,坚持正面引导,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牧区发展的各个方面,加强思想教育,充分挖掘传统文化,形成全社会向上向善良好氛围。加强和创新农牧区社会治理,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建设法治乡村,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保持攻坚韧劲,强化资金保障,增强内生动力,把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把党交给的光荣任务完成好。

“天下顺治在民富”。面向未来五年发展,走具有中国特色青海特点的乡村振兴道路,聚焦农牧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就一定能实现让农牧业发展更加高效,乡村建设更加美丽,农牧民钱包更加丰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