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量化考评党支部和党员 设立“堡垒指数”“先锋指数”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8-07-13    浏览量:

  近日,青海省委组织部在深入总结2015年以来探索开展的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党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党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机制。

  党支部“堡垒指数”由共性指数、个性指数和反向指数构成,按百分制方式进行量化考评,推动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共性指数(60分)从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工作机制、基础保障等4个方面设置了16项考评标准;个性指数(40分)对行政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小学和高校等7个领域,结合行业工作实际,突出党建工作特点,注重从思想政治、组织建设、服务发展、社会治理、工作机制等方面设置了特色考评标准,在指标内容、条目数量、量化分值上有所区别,防止“一刀切”;反向指数从党支部自身建设、日常工作开展、组织制度执行、党务政务管理、涉藏维稳工作、党员违纪违法等方面,明确了可以直接确定为后进等次的6种具体情形。考评工作每年年底统一组织,按照调查摸底、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测评、公示结果、上级党组织评定等级等程序开展。根据考评情况,将党支部评定为“先进、一般、后进”3个等次。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原则,对先进党支部,帮助打造建设成为基层党建示范点,积极推荐作为评优表彰对象;对一般党支部,加强教育引导,明确赶超目标,促进晋位升级;对后进党支部,采取“有方案支撑、有领导包抓、有干部指导”的整改措施,限期整顿提升。

  党员“先锋指数”由基本指数、正反向指数、清零指数构成,按百分制方式进行量化考评,基本指数(60分)以“四个合格”为标尺、以促进发挥作用为导向、以党纪党规为红线,从政治自觉、遵章守纪、道德品行、发挥作用等4个方面设置了18项考评标准;正向加分指数(20分)主要针对党员在思想政治工作、联系服务群众、推进中心工作、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设置了6个加分项;反向扣分指数(20分)主要针对党员在政治信仰、宗旨意识、组织纪律、行为操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设置了6个扣分项;清零指数主要针对党员在政治立场、组织生活、遵纪守法,尤其在反分裂反渗透等大是大非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考评分值直接清零。考评工作结合党员民主评议每年年底统一组织,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考评、公示结果等程序开展。根据考评情况,将党员评定为“先锋、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先锋党员优先推荐作为评优表彰对象,选树先进典型;对合格党员和基本合格党员加强教育引导,向先进看齐,争当先锋;对不合格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