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宣传 坚决贯彻执行
——青海省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青海日报 日期:2018-11-27 浏览量: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后,全省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和省委安排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并坚持学习贯彻常态化,经常抓、长期抓,一刻不停歇地推进纪律建设,为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省直各机关单位:
做到学思践悟、融汇贯通
省直各机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开展宣传教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做《条例》的带头学习者、忠实执行者、坚定维护者,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省直机关工委通过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对照比较学,做好结合文章,做到学思践悟、融汇贯通。
省委宣传部机关纪委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聚焦主业主责、发挥职能作用,着力在严责任、严教育、严导向、严作风、严监督、严执纪上下功夫,营造了良好机关政治生态。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组织开展“党纪法规刻于心、敬法畏纪树清风”知识竞赛,激发两委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法规的热情,营造学习党纪法规的浓厚氛围,达到了以赛促学、以学促廉的效果。
省财政厅在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交流的基础上,厅党组副书记、厅长举办专题讲座,深入解读《条例》新增、修订条款。近期正在督促开展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和党纪法规知识测试等活动。
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条例》知识答题活动,做好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及时进行约谈提醒,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省水利厅通过在网站开辟廉政专栏,在办公楼、办公室悬挂廉政展板,发送廉政知识手机短信等方式,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创建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省金融办坚持把学习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采取办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突出抓好《条例》等学习,使大家自觉把职责和纪律铭记于心。
省卫生计生委开展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辅导《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增强了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学、懂、用的本领和廉洁自律意识。
省工商局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谈话提醒与咬耳扯袖相结合,全方位、多方式、高频率地开展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
青海广播电视台以台党委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把读原文悟原理作为必修课,在真信真用真行上带好头、做示范。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切实学深悟透、落到实处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集中学习、交流讨论、创新学习载体、督促检查指导等措施,切实把《条例》学深悟透、落到实处。
西宁市纪委监委将《条例》的学习纳入三季度学习清单,各党支部书记积极发挥“头雁效应”,把学习《条例》列为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通过例会等形式选择重点进行专题学习,帮助干部加深理解,深化学习效果。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及时征订《条例》及释义等读本,发放给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将《条例》主要内容和有关精神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的学习重点,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学深学透。
海东市各级党组织书记和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宣讲,注重在新增加、新修改内容上下功夫,帮助党员干部学懂弄通《条例》的重大现实意义,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确保不留空白和盲区。
海北藏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开展《条例》专题学习会4期,邀请省纪委监委领导作专题讲解1次,通过采取领学与讨论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素质,切实在真学真信真懂真用上出实招、见实效。
海南藏族自治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发挥“领头雁”作用,采取班子成员领学、业务骨干授课、专题研讨、相互提问、交流心得等方式进行系统学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转发《条例》相关内容100余篇。
果洛藏族自治州各地各单位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学习宣传”等新兴传播手段,及时将《条例》原文、释义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传达到每一个层级、每一名党员干部。
玉树藏族自治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订购了《条例》单行本,分发到每一位纪检干部手中,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读书笔记。通过公众号平台等,每天定时推送新《条例》全文、释义、案例运用等相关内容,营造了学习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