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条措施为受疫情影响企业减负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20-02-23    浏览量: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的总体要求,切实帮助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减轻在生产经营中的负担,安全有序做好各类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的复工复产工作,2月21日,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关于减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17条措施”),提出六个部分17条具体措施,多措并举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发展,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分类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和社会民生及群众生活保障需求程度,分地区、分类别、分层级鼓励支持企业在具备防控条件保障、确保企业员工和服务对象在安全的前提下复工营业;精准提供服务企业的“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加快疫情防控应急使用相关产品注册进程,协助企业解决原辅材料采购、生产、运输中的实际困难;组织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及时调配检验力量,优先保障医院、学校、车站等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指导督促复工企业排查整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积极落实涉企收费优惠政策,切实为企业减负】对全市复工复产企业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收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收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收费全部减免或减少50%。同时,鼓励社会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根据自身实际与企业需求酌情减免部分项目收费;利用食品安全专项经费,支持大中型商超、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验检测工作,免费提供快速检验检测试剂,切实为企业减负。

  【进一步优化服务,深入推进“不见面”日常监管服务】加大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排查服务力度,全面进行企业线上申报,帮助企业少跑路或不跑路完成审核申报工作;简化食品企业许可流程,对于需要现场核查的,可根据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分级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实施“先证后查”;围绕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开辟线上综合服务通道,为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工业企业优先提供企业标准达标对标技术服务。

  【转变企业监管方式,加强包容审慎监管和执法】实施信用监管方式审慎管理,压缩时限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和人民群众生活资料供给保障等重点企业提出的信用修复申请,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快速完成信用修复,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支持;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特殊时期管理办法,由于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领取新证的,有效期可截止到青海省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60日内;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和执法力度,为企业保驾护航】严厉打击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坚决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行为;加大对复工复产企业反映的原材料价格异常上涨、购进产品存在质量隐患等问题的执法监管力度,对哄抬价格、质量违法、商标侵权等严重侵害复工复产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多种措施并举,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发展】对疫情防控期间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的企业承租本市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积极协调给予租金减免支持;持续深化“西宁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重点扶持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用好企业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渠道,深化银企合作,为复工复产企业解决融资难提供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均实行专利相关资助项目的顺延申报,同时,主动对接省知识产权局相关业务平台和数据库,支持企业在线免费专利查询、检索、分析,助力企业创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