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学习身边榜样:董博俊

来源:西宁市委组织部    日期:2020-07-14    浏览量:


  董博俊,男,汉族,196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青海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青海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西宁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西宁市律师协会会长、西宁市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团长、西宁市环保法律服务总团副团长、西宁市司法局绿色样板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青海省生态环境律师服务团成员、青海立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他先后被聘为西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组成员、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实务导师、青海省党校特约讲师、西宁市仲裁委仲裁员。


  董博俊同志1978年从甘肃武威市古浪县入伍,1992年参加司法考取得律师资格,1997年在原兰州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注册,2000年退役后放弃组织安排,毅然选择了律师职业。董博俊律师在部队注册后主要开展与部队的普法教育、法治宣传以及涉军刑事案件辩护等工作,成为执业律师后,他的从业领域随之扩大,不仅从事刑事辩护、参与民事代理,参与各类非诉业务,军旅生涯让董博俊律师养成了良好的品质:吃苦耐劳、勤奋敬业、服从组织、坚守规矩。这些品质在工作和生活中,都给了他莫大的帮助,如今60岁的他依然奋斗在法治建设一线。他说,身为一名共产党员,精神追求和理想信念,就是源源不断的工作动力。

  董博俊同志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他始终坚持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律师职业作为自己的一项事业去努力拼搏,努力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服务。他不仅爱岗敬业,还十分重视社会担当和政治担当,特别是2007以来的十多年中,办案数量在青海省律师队伍中名列前茅,曾先后担任西宁市政府、海东市委市政府、城北区委区政府等60余家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为青海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一个法律工作者应有的贡献。他曾多次被评为省市优秀党员律师,2016年11月,做为西宁市律师行业唯一的代表,参加了西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由于董博俊律师办案敬业负责,找其办案的人就越来越多。2007年至2019年间,董博俊律师的办案数量在全省律师均列前茅。十多年来,董博俊律师早出晚归,几乎没有休息过星期六、星期日,由于长期的超负荷工作,董博俊律师曾先后三次住院。2007年10月,因病第一次住院,在一个月的时间里,董博俊律师也没有停止工作,他几乎每天一只手吊针输液,另一只手书写材料,来找他的当事人更是每日不断。作为从军营走出来的律师,董博俊律师始终没有忘记部队的教育培养之恩,在退役后的20年里,但凡涉及部队、军人法律事务,他都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培训。


  董博俊律师说:“律师作为法律人,必须坚持党对律师行业的绝对领导。作为律师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要以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执业能力为社会、为人民服务”。他十分重视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和律师管理工作,十多年来,其所在的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多次被省、市各级党组织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支部”。青海立詹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初,他就提出把“党建立所,质量取胜”作为建所理念,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把党员组织起来,把党的工作开展起来,把职工群众凝聚起来的总要求,坚持把党支部作为律所的“顶梁柱”和“主心骨”,以“坚定政治信仰 同心铸就辉煌”为党建核心理念,以“忠诚于党、服务于民”为党建中心思想,以“诚以致信 ,精以致远”为执业理念,确定了立詹所支部党建工作“三四三四”工作法并以此开展各项工作,在律所章程设置、队伍建设、日常工作方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将党建与律所管理、重点业务工作、律师培养、律所文化建设等方面结合起来,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体现了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他将党建工作与律所管理结合起来,以党建促所建,明确律所党支部职责,设立党支部合伙人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确保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能够在全所顺利开展,从而实践“党建促所建”的党建工作目标。


  董博俊律师在受理案件之前,首先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在充分了解案情的情况下,认真做好受理前的劝导、调解工作,使一些普通的民事纠纷通过劝导和调解平息纷争,止于诉前,既是一些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也要做好庭前调解工作,尽量化解各种矛盾。无论是其主办的仲裁案件,还是其代理的刑民案件,每年都有几十件案件得到调解处理。这样既化解了许多百姓之间的矛盾,也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被仲裁委员会称之为“调解能手”,同时也被法官称为人民法院调解处理案件的好帮手。在他内心,他更愿意去帮助社会上的困难群体,困难群体因经济原因或维权意识薄弱,往往在诉讼中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十几年前他代理了一起农民工讨薪援助案,当时有7名外省来青海打工的农民工在临近过年时要不到劳务费。董博俊律师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与发包方多次沟通,最后通过法院协调,赶在春节前将12万元劳务费交到了农民工手中。

  “要把律师工作作为一项事业去努力,而不能把其作为谋生的手段去做事”。这是董博俊律师自己和对所里律师的一个基本要求。

  董博俊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等,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从业清廉、公正,服务热情、认真,依法履行律师职务,2000年到2019年中,平均每年受理各类案件近百件,从未发生当事人不满和投诉的案件,无违法违纪行为,任何熟悉董博俊律师的人都称赞他是一个十分敬业的好律师。

  身为青海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董博俊律师十分重视刑事辩护工作,他常讲:“一个无罪的人判成有罪,一个罪轻的人被处以重判,不仅影响到公民家庭几代人的生活,同时也影响到司法的公信力,更重要的是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十多年来,董博俊律师在其所代理的刑事案件中,每年都有无罪辩护成功的案例,他被刑事圈内的司法人员称为“牛劲十足的铁嘴律师”。


  董博俊律师参加工作这么多年,一直与人友善,乐于助人,关注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他说,我们要做一个好律师,首先要做一个有品德的好人。他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多次深入街道、社区、军营、学校、厂矿企业免费开展法治宣讲,受众面大效果好,2020年至今已为各相关单位开展法治宣讲7场约600余人参加,他还组织单位进行扶贫帮困活动,积极捐款捐物、捐资助学,在抗击疫情中,董博俊律师慷慨解囊,个人捐款5000元。他的善举受到了慈善协会、教育行业等多个部门的好评。

  董博俊律师身为青海省民族大学研究生导师,青海省委党校的特聘讲师,青海省电视台百姓生活栏目的点评专家,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声誉。董博俊律师以其睿智的思想和亲和的人格魅力,赢得了大家的尊重,以良好的业务素质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的认可,以良好的政治素养得到了党和政府的认可。


  董博俊律师身为青海省民族大学研究生导师,青海省委党校的特聘讲师,青海省电视台百姓生活栏目的点评专家,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声誉。董博俊律师以其睿智的思想和亲和的人格魅力,赢得了大家的尊重,以良好的业务素质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的认可,以良好的政治素养得到了党和政府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