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绿色幸福西宁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17-06-21    浏览量:

  近年来,西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任后的市委第一次常委会议,首先就听取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对全市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与此同时,每当全国发生一些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总会第一时间对我市工作提出严肃要求;每逢安全生产出现苗头性问题,总会未雨绸缪进行具体安排;每值全市安全生产发展的关键节点,总会有的放矢作出明确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体现了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重要要求的责任担当,体现了对全市安全生产发展的理性思考、科学判断和深入研究,体现了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进一步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对于各级安监部门更加深入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精神,努力践行“两个绝对”,继续发扬“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为奋力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创造更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积极的推动作用。

  风采成就篇

  ●数年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态势

  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事前问责,按照省委书记王国生“安全生产没有淡季、隐患就是事故”的指示,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态势,连续7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连续7年被评为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地区,各类指标均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2016年10月西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授予“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监查系统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意识常抓不懈

  一直以来,西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写入《十三届西宁市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了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定期部署、定期调度。2015年5月以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晓同志就安全生产工作做出44次重要批示;市长、市安委会主任张晓容同志做出33次重要批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20余次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先后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行动方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西宁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西宁市安全生产“四个清单”制度的通知》《关于实行安全生产事前问责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为认真落实省委王国生书记“隐患就是事故,安全生产没有淡季”的重要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研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全面安排部署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格考核评价。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百姓生活得到了安全生产保障。

  安监举措篇

  ●六个突出严抓严打

  突出重要节点

  ——狠抓隐患治理

  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和春季开复工、全国和省市“两会”“青洽会”“环湖赛”“城洽会”等重要时段,以及汛期、旅游旺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行动35次,检查企业7420家,整改隐患2.3万余项。

  突出整治难点

  ——狠抓隐患治理

  扎实开展以“专家查隐患、企业抓落实、政府严督查”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危化企业90家,排查事故隐患1000项,整治970项;对1家煤矿、2家地下矿山、4家露天矿山、33家露天小型采石厂、1家尾矿库全部进行了“专家会诊”,排查整治隐患376项。

  突出重点领域

  ——狠抓隐患治理

  扎实组织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建筑施工、垃圾填埋场、旅游、餐饮用液化气罐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17次,共检查企业3200余家,整改隐患1.2万余项。特别是江西丰城“11·24”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我市迅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制定《西宁市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在全市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烟花爆竹等8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持续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市级层面成立8个综合督查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分别带队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563家(次),发现、整改隐患1100余项,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370份,行政处罚43.8万元,停产停业整顿23家。

  突出督办事项

  ——狠抓隐患治理

  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义乌商贸城、五环商厦、曹家寨市场等重大火灾隐患开展全面整治,累计投入资金1500余万元,治理重大隐患36项,按时完成隐患整改和销号工作。

  突出特殊设备

  ——狠抓隐患治理

  开展特种设备、涉氨制冷、校车和旅游大巴车专项整治,共检查电梯320台、扶梯82台,现场查封3台;对登记在册的859辆危化品运输车辆、648辆旅游客车、357辆校车、132辆“营转非”大客车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35家学校和7家民办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突出矿山企业

  ——狠抓隐患治理

  对大通煤矿重大隐患提请省煤监局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下达了停产指令,将大通煤矿提前列入2017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计划。对134家生产许可证过期的非煤矿山企业提请省安监局予以注销;对50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组织专家逐一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对照检查;对13家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粘土砖厂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行政处罚,实施停产。

  ●事前问责强化监管执法

  严肃事前问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事前问责的工作要求,坚持对不及时整改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视同为事故严肃查处,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实行“事前问责”。一年来,共对29家单位启动了问责程序,对21家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4家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对2名国家公职人员给予了降低岗位等级和停职检查处分。实行“事前问责”后,各县区、各部门、各园区、各单位和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显著增强,“事前问责”的警示、震慑作用初步显现。

  强化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市安委会办公室综合监管职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和非煤矿山、职业健康、重要会展及重大赛事等涉及群众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领域,市、县(区)两级共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39个,成立28个专项检查组,全年共检查企业3420余家,治理隐患1.8万项,行政处罚769家,罚款268.5万元。

  ●六个方面夯实工作基础

  【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

  截至目前,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重点行业达标率分别达到97%、100%、88%,达标进度列全省第一。全面启动了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8大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2016年,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全部成为政府组成部门,严格落实执法经费、执法应急车辆和岗位津贴,强化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督导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目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均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管局。全市6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规范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督站,1077个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都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形成了“网格化”管理格局。

  【切实加大资金投入】

  2013年开始,市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14年市财政核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10万元。2015年市财政核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12万元。2016年市财政核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15万元,全部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家查隐患、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

  【不断强化应急管理】

  市、县(区)、乡镇三级均成立专(兼)职应急救援机构,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机制。市级层面修订了《西宁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专项预案》,编制了《西宁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指导手册》,进一步完善全市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体系。各县区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定期开展政企联动、行业与地区联动的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提升了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严格开展事故调查】

  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省安办挂牌督办的2起较大事故,依法追究了事故单位的主体责任,同时,对相关国家公职人员给予了责任追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组织开办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干部专业培训班,制作9部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片,在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报刊、楼宇广告、商铺和车载LED显示屏滚动宣传。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举办了全市“安全生产发展忠诚卫士”主题演讲比赛,并深入企业开展巡回演讲,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目标展望篇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必须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为此,《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强调大力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提出到2020年事故总量明显减少,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总体目标,以及亿元国内生产总值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等9项具体指标。贯彻落实《规划》,必须紧紧围绕这个目标,坚持目标导向,坚定必胜信心,切实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让目标一步步落地生根,最终实现美好蓝图。

  今后,全市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安排部署,以中央《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事前问责责任体系,着力推动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