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发布2024年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温馨提示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24-05-10 浏览量:
记者5月9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为方便广大家长知晓2024年秋季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根据《2024年西宁市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市发布主城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提示。
招生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和《青海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要求,西宁市主城区小学升初中招生政策与往年保持一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一)坚持依法入学。西宁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升初中保障所有适龄少年入学。本市户籍学生,以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和房产地址相一致为依据分配入学。非本市户籍学生,以法定监护人稳定的居住地址为依据调剂入学。(二)坚持免试入学。初中入学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户籍和居住地统筹协调保障入学。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一律不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三)坚持规范公平。实施阳光招生,严格按照招生政策、招生程序、时间节点开展招生工作,及时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发布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相关信息。
报名类别:(一)主城区小学就读毕业生。报名时间:5月9日至5月23日。报名地点:所在毕业学校。西宁市户籍学生所需资料:提供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租赁合同。非西宁市户籍学生所需资料:提供居住证,原籍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租赁合同。(二)主城区户籍返宁就读毕业生。报名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报名地点: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教育科。所需资料:提供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籍信息表。(三)非主城区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毕业生。报名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报名地点:西宁市教育局小学教育科。所需资料:提供居住证(不含湟中区、大通县、湟源县户籍学生),原籍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租赁合同,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籍信息表。(四)特殊人群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因公伤残军人、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外籍专家、省市委组织部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工作流程:(一)组织报名:5月9日至5月23日,在毕业学校报名。(二)资料审核:6月初至7月中旬,教育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分批联动审核毕业生提供的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三)招生分配:7月15日至8月14日,按照“划片入学”“对口入学”“条件入学”“调剂入学”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四)学区公布:8月15日公布2024年主城区小学升初中学区划分范围(户籍人口)。(五)领取入学通知书:8月23日,主城区小学毕业生到毕业学校领取本人入学通知书;其他学生入学通知书在所报名市或区教育局领取。(六)咨询答疑:8月24日至8月26日,在西宁市教育考试院一楼大厅(海西西路59-9号、18路车终点站),招生政策咨询答疑。(七)报到入学:8月27日,学生持入学通知书、户口簿到所分配学校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实习记者 衣凯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