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在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转变中要勇当排头兵

来源:青海日报    日期:2017-06-16    浏览量:

青海省民族自治和民族聚居地方的国土面积几乎占到全省98%,毗邻西藏自治区,西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通河西走廊和内蒙古自治区,是西藏、新疆通往内地的必经之地,也是古丝绸之路的通道。处在这样的地缘位置,省委提出努力实现“从人口小省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的转变”,作为青海省的省会城市西宁,处于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稳定、信息中心,在这个战略转变中必须牢牢把握“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扎实推进“四个转变”新思路,不断巩固和扩大民族团结进步伟大事业的成果,为打造绿色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在民族团结进步大省转变中勇当排头兵。

  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须从思想教育、政策先行、强化意识上下功夫。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目标是行动的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出现的复杂形势,习近平同志针对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具有很强的科学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实践性。我们在“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转变”战略研究和推进中,必须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融入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进行安排、通盘部署。要持续不断地开展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强化“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意识,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切实筑牢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须继承创新、理顺机制,形成全社会参与创建合力。

  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个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责任机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要健全农村、社区、企业、机关等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网络,以相应的组织形式,定期研究解决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重大问题及突发性、应急性问题,形成信息共享、秩序共管、服务共担、执法共联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社会化格局。要不断创新思路,从一般号召走向精准推进;从会议室走向社区、家庭、寺院、牧场和田间地头;从文件袋走向一线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具体方案,一举落实到底。

  三、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须把改善民生、加强民族教育、提高民族文化素质放在突出位置。

  民生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最现实的物质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何一个地区、任何一个民族都不能落下。西宁市要继续紧扣精准脱贫工作,千方百计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用足用活党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优惠政策,把项目资金使用好,为人口较少民族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政策资金支持。同时,抓好教育,教育也是脱贫的治本之策,要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整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扩大养老、医疗、就业等基础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层次和水平,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规范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保护和开发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城乡文化生活,培育和组建各类文化团体,活跃百姓舞台,以文化交融促进生活交融。要提高民族文化素质,重点在民族文化、法律、文学艺术、就业技能等方面做好进步提升。通过民族进步措施落实,推动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尤其是西宁市已经成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重要场域,特别要积极地创造能够增进各民族在保持个性的同时,共学共进、共谋发展的平台和环境,培育和睦相处、尊重包容的价值取向,促进和保护各民族互学互鉴、彼此尊重文化传承的良好氛围。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藏区入驻城市少数民族孩子入托入学教育问题,为民族地区入驻孩子创造良好学习环境。同时,要针对新情况,在干部群众中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尊重和保护那些极富民族特色的传统年节、宗教信仰、音乐舞蹈、文学艺术、生活习俗、建筑风格,珍视兼容并蓄、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使各民族文化不断绽放光彩,使多元文化持久和谐共处、相得益彰。

  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须建立健全多方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全面推进。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全方位的工作,也必须全方位行动。要牢固树立由人口小省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转变的战略理念,加快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创建步伐,从上到下,从农村到城市,从机关到学校,从企业到军营,在创建三年成效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提出实实在在的目标要求,改革考核办法,精耕细作,多干实事,巩固创建成果,补齐创建短板,扩增创建亮点,有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十项示范工程”建设,深化创建“八进”活动。注重发动、组织、提高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发挥各族群众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主体作用。设立适宜民族服务项目,突出示范引领,挖掘先进典型,实施亮点工程,打造标杆单位,形成推进合力。

  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须抓好队伍建设。

  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升干部队伍适应新形势的综合素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的“五条标准”要求,强化政治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西宁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积极投身到省委“四个转变”新思路上来,以思想上的深刻认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坚定不移地抓好执行落实,成为推进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转变的领导者、促进者、实践者,并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促使少数民族干部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发挥情况熟悉、群众认同、容易沟通、联系紧密、言传身教等自身优势和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