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部署,2025年12月29日至30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县区召开提级巡察集中反馈会,传达学习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市委8个提级巡察组向城中区政协、湟源县公安局、大通县审计局等38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集中向各县区委、县区有关职能部门、被巡察党组织通报反馈意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薛亚军、牛得海等分别参加各县区集中反馈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反馈严肃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被巡察党组织深学细悟笃行有差距,领导班子作用发挥有短板,挑大梁勇争先成效有弱项;有的为民服务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工作作风不扎实,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有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基层社会治理有弱项;有的此前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作为巩固拓展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清醒认识整改工作中的“偏差”,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正确的方向抓整改。要强化责任担当,压实责任抓整改、标本兼治抓整改、统筹联动抓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反馈意见和要求,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严”“实”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坚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针对反馈问题认真剖析、深挖根源,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改到位、改出务实成效。(特约记者 贾权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