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人注意!明天起行人闯红灯等行为将被当场处罚!

来源:西海都市报    日期:2017-07-05    浏览量:

  

  7月6日起,西宁交警将对破坏交通设施行为给予治安行政处罚,后果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7月6日起,西宁与各公安分局派出所协调,将采取蹲点守候、夜间巡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故意破坏道路中心绿网以及隔离护栏、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设施的行为人,直接予以治安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西宁交警启用视频监控设备对故意撕裂、破坏绿网的行为予以曝光。


  此外,西宁全警交通大整治期间,公安部门对非机动车、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劝导、制止,7月6日起,西宁交警联合多警种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由教育方式转变为处罚方式,统一使用手撕票据当场处罚,同时各公安分局派出所也同样在支路巷道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密集处罚。


  治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主要情形为:

  一是遇行人行经斑马线,鸣笛催促抢行的。

  二是遇行人队伍行经斑马线,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

  三是同方向有二个以上车道,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其他机动车仍强行通过的。

  四是灯控路口机动车不避让遵守通行规定的行人的。

  五是机动车通过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控制的灯控交叉路口转弯时,未避让行人的。

  六是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行人先行的。


  治理电动自行车乱行乱停的主要情形为:

  一是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乱停乱放的。

  二是驾驶电动自行车借道或穿越道路不按规定让行的。

  三是不按规定载人的;四是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的。


  治理行人不文明行为的主要情形为:

  一是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二是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

  三是翻越、倚坐道路中心隔离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