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压倒性态势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18-03-16 浏览量:
3月14日上午,西宁市纪委监委召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部署推动会,传达西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西宁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部署推动会的精神,部署全市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三县四区纪委分管副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中央强调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扫黑除恶重大决策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忠实践行“两个绝对”,按照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斗争部署要求,把扫黑除恶同惩治“蝇贪”结合起来、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强化监督,铁面执纪,形成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压倒性态势。
会议强调,各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惩治基层干部涉及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群众资源、侵占集体资产,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等问题;坚决惩治党员干部袒护、包庇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的问题;严肃查处相关职能部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失职失责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报送,拓宽线索搜集渠道,夯实“两个责任”,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完善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有关地区或部门党政领导的责任。对有关职能部门应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不移送的,要严肃问责。对纪检监察干部以案谋私、压案不查、跑风漏气和本身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处理,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