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切实推动县级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
来源:青海日报 日期:2018-10-27 浏览量:
近日,西宁市制定《西宁市县级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现场报告评议办法》,加强对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强化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党委(党组)书记切实把管党治党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办法》明确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现场报告评议对象为各县区委书记、市直各机关单位党组、党(工)委书记、市属国有企业党委书记。必要时也可延伸到下级党组织书记。主要报告党委(党组)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现场报告评议工作一般结合年初市委全会、市纪委全会及专题工作会等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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