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环卫职工待遇再提升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17-07-18    浏览量:

  西宁发布环境卫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窗口,是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我市广大环卫职工,辛勤付出、甘于奉献,为城市市容环境、清洁文明做出了积极贡献。市委市政府始终关注环卫工人的工作和生活。每年大年初一清晨,天还没亮,市委书记王晓都会来到环卫工人身边,向他们送去新春祝福和诚挚问候。平时,王晓经常在暗查市容环境卫生时,与环卫工人交流,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难题。今年5月,王晓在暗访督导创城工作时,来到西宁客运站环卫工人休息点,与环卫工人围坐在一起,了解困难,倾听心声,指导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改善环卫工人生产生活条件的具体措施。6月28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环卫职工待遇的实施意见》。

  持续提升环卫职工待遇

  ●提高环卫职工工资。从2017年7月1日起,环卫职工工资每人每月增加400元,工龄工资由每三年增加50元调整为每三年增加150元。

  ●提高其他补助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将环卫一线作业人员洗理费从20元提高到70元/月,将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工具费从50元提高到100元/月,每年7-9月为一线环卫作业人员发放每人每月150元的高温补助。日常劳保用品按各区现行标准配齐配足,冬季取暖费按照青海省统一标准发放。

  ●建立误餐补助机制。环卫职工因特殊原因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时间在2小时以内,每人每次发放15元误餐补助;超过2小时的,每人每次发放30元误餐补助。

  ●落实社保待遇。环卫职工用人单位必须按相关法律规定与环卫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为环卫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保障环卫职工合法权益。

  ●重视解决环卫工人住房问题。各县区根据实际可继续集中建设、改造一定规模的环卫公寓及公租房。各县区、房产部门要将环卫职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对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环卫职工,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同时,根据环卫职工作业区域和家庭住址,就近租赁社会住房,多渠道解决环卫职工住房问题。

  着力改善环卫职工工作条件

  ●加大环卫设施装备投入力度。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改造、更新环卫设施装备,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程度,加快配备电动车等环卫职工轻便型作业工具,切实减轻一线环卫职工劳动强度,减少意外伤害。今年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确保达到85%以上,2018年达到100%。

  ●积极解决环卫职工作息用房。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在城市市政、环卫设施等建设改造中,结合实际,合理布局布点,进一步加密环卫职工休息用房设置,为环卫职工提供休息和放置工具的场所。

  ●落实环卫作业安全制度和措施。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环卫安全作业规范,进一步完善安全防护措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和改进交通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影响环卫职工作业安全的隐患,提高环卫作业安全系数。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对环卫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环卫职工安全作业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健全完善环卫作业保障机制。各县区要统一为环卫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做到集体参保、应保尽保。要进一步保障环卫职工休息权力,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每天加班时长不得超过3小时,并给予相应的调休补休。

  ●加强环卫职工职业病防控工作。各县区要健全环卫职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环卫职工个人防护、职业健康监护、防尘防毒等措施,提供个人必要劳动防护用品。要建立环卫职工个人健康档案,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并逐年提高体检补助标准。

  积极营造环卫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切实加大环卫事业发展投入。各县区要将环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环境卫生发展专项规划,着眼于满足城市发展和群众对环境卫生的实际需求,建立和完善环卫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机制,持续加大对环卫事业的经费投入,营造环卫事业稳步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

  ●进一步加强环卫管理和执法。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环境卫生管理和执法职能,加强环卫设施规划建设、行业监管指导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等长效机制建设,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实力量,加大环卫执法力度,开展经常性环卫专项执法行动,依法处理各类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人社、城管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行业监管,政法、公安等部门要严肃查处侵害环卫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特别是严厉打击对正常履职的环卫职工进行语言、人身攻击和践踏劳动成果等行为,新闻媒体要加大曝光力度,舆论谴责不文明现象和违法行为。

  ●强化机制保障。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展现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城市形象、完善载体功能、创建文明城市的站位和角度,高度重视环卫事业发展,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各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保障和改善环卫职工待遇的各项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各县可结合实际,参照本意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市城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指导,对各县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完善考核奖惩措施。各县区要在关心关爱环卫职工、不断改善环卫职工待遇的同时,进一步制定完善环卫职工绩效管理、文明规范作业等方面的配套考核管理办法,引入多元化考评、评价体系,严格兑现奖惩,鼓励根据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适度体现劳动者工作报酬差异,促进环卫职工权益落实,实现环卫事业可持续发展。

  ●鼓励全社会支持关注环卫事业发展。鼓励公交、有线电视、通信、供电供水等公共服务企业,动员工商联、商会、协会等团体,积极参与环卫事业发展,关爱扶助环卫职工,制定相应优惠政策措施,给予环卫职工爱心帮扶。充分利用各类创建、活动载体和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卫主题宣传教育,广泛营造关心环卫职工、理解支持环卫工作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清洁环境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