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4次会议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17-07-24 浏览量:
日前,西宁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王晓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4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7次会议精神,研究审议相关改革事项。市领导张晓容、马坚、马海瑛、张永海、马忠英、曹健松、许国成、段发达、宋晨曦、周戈、王霞、管新民、郭力克、韩生才、张福军、林磊、潘志刚、何灿、陈红兵、陈兆超、金九辰、李晓舸、全武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7次会议精神。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坚定不移深化改革的改革定力和始终不渝促进落实的改革决心,集中反映了总书记“顶层设计+试点推动”的改革方法论和“改革责任+改革督察+容错纠错”的改革实践论,指向鲜明,重点突出,是我们扎实推进改革落实的“指南针”和“导航仪”。会议要求,一要讲政治、顾大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观大势识大体,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推动改革。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亲力亲为,逐项落实,强力推进。二要接地气、重实效。要注重关口前移,把好改革方案的制定关,提高改革措施的精准性、针对性、操作性,不断增强改革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三要重方法、讲策略。要改进方式方法,提高改革实效,实现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四要抓督察、促落实。要继续加大改革督察力度,用好督察成果,确保按既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改革任务。五要早承接、勤推动。要结合西宁实际,及早研究谋划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改革事项,以敢为人先的精神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要求具体,深刻阐述了事关司法体制改革目标、方向、重点、路径等全局性、方向性、根本性问题,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战略性、指导性,是我们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会议要求,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践行“两个绝对”,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司法体制改革全过程,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行。二要切实遵循司法规律。把握权责统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尊重程序的要求,勇于打破既有思维定式、工作惯性,把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应用与法治完善有机结合起来,保持和强化自身的特色和优势,提高司法工作科学化、程序化、公开化水平。三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在巩固深化前期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深化警力配置和社会治安评价机制等改革,提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能力。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7次会议精神。会议指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7次会议,是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4、35、36次会议精神的学习领会和贯彻部署,对于我们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要求,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会议要求,一要抓好“关键少数”;二要加强工作统筹;三要提高督察实效;四要强化实干导向。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行动方案》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方案》。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负责同志,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市外侨办、市政府法制办以及各县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