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容市长调研督导饮用水源及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
来源:西宁市政府办公厅 日期:2017-07-28 浏览量:
7月2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晓容轻车简从,深入西宁第四、第六水源地保护区和第七自来水厂,调研督导饮用水源及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并现场召集相关地区、部门负责同志,召开全市饮用水源及地下水环境保护和供水保障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在第四、第六水源地保护区内,张晓容认真察看1号和2号两处地下水取水井及周边村庄环境,查阅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历史数据,详细询问生产能力、水源水质等情况,并就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与供水集团负责同志进行了沟通交流。在第七自来水厂,张晓容深入生产车间察看自来水沉淀过滤消毒等生产过程,认真了解生产供应能力、水网体系建设,要求充分发挥释放第七水厂功能,加快工艺流程改造提升,保障城市充分安全优质供水。
随后召开的专题会上,张晓容指出,饮用水源地保护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多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坚持把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及周边生态环境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水源地保护的整体规划、监控管理和综合整治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采取了关停砂石厂、关停转产养殖企业、集中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打击控制违法建筑等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通过现场察看发现,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批建民居、设施农业项目,沙坑整治不到位不彻底等问题依然存在,易引发水源地涵养不足、地下水位下沉、水质下降等问题。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及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提供基础保障。
张晓容强调,一要进一步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制定出台《进一步明确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红线加强保护监管的实施意见》,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红线,设置保护围栏、界碑和警示牌;市、县、乡、村及村民间均要签订保护协议,层层落实保护责任。二要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规定》,禁止在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种植、养殖等可能污染水源的各类活动,落细落实监管责任。三要加强保护区内环境治理设施建设,加快编制申报保护区内污染源治理项目,争取专项资金加快治理,确保实现保护区内农村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污水全部纳入乡镇污水管网处理排放。四要加强自来水供应保障能力,提升改造第七水厂工艺流程,加快水网管道敷设,确保满负荷运转供应。五要做好备用水源储备和规划,制定停采地下水工作方案,详细论证并适时关闭地下水源,将其作为备用水源,保障供水应急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