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明启动,将有工作人员上门登记调查
来源:青海日报 日期:2017-07-31 浏览量: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作为全国第三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试点城市,西宁市启动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8月1日起,西宁市将全面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登记结束后,将对采集信息综合处理,以便为参保者提供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多样化服务。
届时,工作人员将统一佩戴有效证件,入户登记调查。
据介绍,此次调查将做到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同时,西宁市各级人社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近年来出台的社会保险等各项新制度、新政策,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扩面措施。对应缴未缴的单位要进行依法查处,对自愿参保的居民,要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待遇与缴费年限、缴费数额挂钩的机制,激励其早参保、多缴费。
此次全民参保登记范围为:
西宁地区户籍人员、在本地参保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外地来宁常住人员、本市尚未进行户籍登记的新生儿。(特别是未参加任何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的人员,是重点登记的对象)
登记重点收集三类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姓名、工作单位名称、户籍所在地、常住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
个人信息:包括就业、工作情况。
参保信息:包括已参保情况和未参保情况。主要以覆盖人数最多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基础,进行五大险种的地毯式登记、对比、筛选。
全民参保登记有何意义
全民参保登记是全民参保的前提,是保障全民社会保障权益的基础,是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规范化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需要。完成全民登记参保工作,详细记录全民个人基本信息、社会保险缴费信息和权益,才能保证社会保险待遇享受,实现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权益延续,从而保证社会保险权益的接续和转换。
同时,社会保险登记工作有利于加强参保人员管理,避免居民重复参保缴费、加重个人负担;社会保险登记工作推动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参保居民数据库建设,实现“同人、同城、同库、同号”;社会保险登记后,发放社会保障卡,准确地记录个人参保信息,便于个人了解参保信息,监督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行为职责,保障个人权益;社会保险登记后,以居民身份证号为社会保障号,将推动部门间基础信息共享。
2017年底,全市要完成所有符合条件的群体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的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对相关数据实现动态管理,依托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对现有信息资料进行比对清理,通过入户登记调查的方式,全面掌握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锁定各项社会保险应参保人员的人数及基本情况,推进参保扩面工作,促进未参保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未参齐险种人员参齐社会保险、断保人员接续参保。解决以往存在的社保参保底数不清、重复参保问题,摸清家底、掌握底数,采取措施,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五项社会保险从制度的全覆盖进展到参保人群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