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县立整立改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事项

来源:西宁市委组织部    日期:2017-08-18    浏览量:

  自环保督察工作开展以来,大通县、湟中县和湟源县坚持“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认真落实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现场督办,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迅速安排部署,压实整改责任。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青海省工作动员会召开后,三县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督察青海省工作动员会精神,及时主动跟进,精心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县级领导、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一把手”召开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专题会议,传达省、市关于做好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相关部署要求,并就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信访接待组转办、交办、督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强化督导检查,抓好整改落实。始终将督导检查作为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抓手,从县属各部门、乡镇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环保督察信访处理组,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带队,通过走访群众、听取意见等方式,分片区广泛收集环保问题线索,进行实地察看,掌握实际情况,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县级领导联点制,县级领导集中时间深入联系乡镇,开展督察指导工作,督促责任单位高质量高标准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明确办结时限,做到立说立改。严格落实边督边改限时办结制工作要求,对涉及本地区的信访举报材料,照单全收,不回避、不护短、不推诿,不讲客观因素,不讲条件困难,坚持做到即知即改、真抓真改,第一时间完成转办,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坚决按照规定时限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整改工作,切实做到整改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对案件办理流程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倒排督办时间,每3小时督察一次办理进度。

  强化监督办理,确保边督边改。各县督导问责组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办理工作不重视,反馈办理情况不认真、不及时,抽查核实不全面、不深入,整改落实工作不作为、不担当的,一律从严依法依纪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湟中县对环保问题整改上存在畏难情绪,不敢较真碰硬,工作缺乏主动,问题整改缓慢的甘河滩镇、田家寨镇、西堡镇、拦隆口镇4个乡镇党委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分管环保工作的副职领导给予警告处分。

  截至8月12日18时,第一批涉及大通县7件群众信访材料,已整改2件,正在整改4件,查无此件1件;涉及湟中县5件群众信访材料,已整改4件,正在整改1件;涉及湟源县1件群众信访材料,正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