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施策 分类整治 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来源:西宁市教育局    日期:2021-03-12    浏览量:

  近来年,西宁市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教育大会精神,围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任务,全面摸查、加强监管,按照“审批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分类整治思路,推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稳妥有序开展。目前,全市审批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教学点共207家,其中,停业整顿12家。

  统筹兼顾,绘好健康发展“路线图”。出台《西宁市规范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西宁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明确依法审批登记、规范办学行为等10项具体措施,定期组织召开全市规范民办学校办学及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会议,了解通报治理进展,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和随机检查机制,以社区为单元开展地毯式摸排和全面治理。强化党建引领,研究制定《推进民办学校党建规范化建设若干措施》,修改完善民办学校党建年检评估体系,加强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打造民办教育党建规范化阵地,民办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聚焦问题,找准风险防控“发力点”。在全面排查摸底基础上,结合“规范民办学校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妨碍义务教育实施违规行为”等工作,组织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在法规层面上查证照、在硬件层面查安全、在教学层面上查大纲、在管理层面查行为的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实施多轮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印发《关于严厉整治房屋出租从事非法办学活动的通知》,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整治非法办学活动的氛围。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查处取缔200余处非法培训教学点进行,销毁违规招生简章广告10余万份。

  疏堵结合,打好统筹推进“组合拳”。出台《西宁市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稳步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登记改革,营造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依法从严治教,加强对全市公办中小学校的管理,坚决查处中小学校教师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组织校外培训机构共同签署《西宁市校外培训机构依法诚信规范办学自律诚信公约》,强化培训机构自律诚信意识,不断规范办学行为。

  强化引导,提升黑白名单“知晓率”。寒暑假前,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渠道加大《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等公益宣传,在新闻媒体教育网站发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及“慎重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温馨提示”,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营造良好学习生态和成长环境。积极争取省教育厅支持,对接省内各高校,加强大学生教育引导,开展“拒绝组织、参与非法办学,做诚信守法大学生”主题教育,印发《致全省高校学生的一封公开信》,帮助大学生提高鉴别能力,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规范大学生利用假期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行为。

  压实责任,管好疫情防控“责任田”。各级教育、卫健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巡查指导,严格落实“两个必须、六个做到”。确保培训机构全部安装热成像测温设备,全体教职员工全部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执行师生体温监测制度,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从严从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下一步,西宁市按照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关于“大力度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减轻学生和家庭负担”的要求,贯彻落实好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长效机制,会同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招生宣传、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