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中县建立受处分和处理干部汇报回访办法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18-06-22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湟中县始终把从严管理和从宽激励干部摆在突出位置,确保干部监管不留死角。近日,湟中县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受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科级领导干部定期汇报和不定期回访办法》,强化受处分和能上能下中“下”后干部日常管理、日常监督和日常激励。

  创新监管方式,优化监管渠道。受处分和处理科级领导干部定期向组织部门书面和口头形式汇报个人思想、工作、问题整改等情况,并结合专题回访、日常工作督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不定期回访了解干部思想状况、整改反省、工作推进、日常生活等情况。最后,将汇报、回访结果作为考察考核、监管干部重要依据,进一步拓宽干部监管渠道。

  明确任务分工,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职责,加强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科级领导干部教育管理,时刻掌握干部相关情况,引导干部正确认识问题、认真整改问题,如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明确受处分和处理干部职责和义务,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激发工作热情。

  严管激励结合,跟踪问效提质。湟中县委组织部将加强受党纪政纪处分、处理和能上能下中“下”后科级领导干部后续动态跟踪管理,实时掌握思想动态,巩固汇报回访成果。对个人问题认识深刻、整改彻底、表现特别突出的,按有关规定重新使用,对不思悔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视情节轻重再给予处分或处理,切实做到严管与激励相结合,进一步激发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