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源县9个派驻监察室挂牌上岗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18-08-09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二条、十三条规定,兹授权XXX同志为派驻XX乡监察办公室监察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公职人员进行监察,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这是湟源县监察委员会为全县各乡镇派驻监察员颁发的授权书内容。日前,湟源县纪委监委召开乡镇派驻监察办公室和监察员授权会议,在9个乡镇设立派驻监察办公室,8名乡镇纪委书记被县监察委员会授权监察员身份。
为加强乡镇农村(社区)监察监督工作,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湟源县制定了《湟源县纪委监委关于向乡镇派驻监察员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派驻监察办公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名称,实现了“统一管理”和“全面覆盖”,有力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加快打造绿色发展升级版、建设美丽幸福湟源提供了纪律保证。乡镇派驻监察员由各乡镇专职纪委书记兼任,履行4项监察职责。通过授予乡镇纪检干部监察员的身份,赋予其必要的监察权限,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依法实施监察,把全面从严治党和监察职能延伸到基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