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中区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18-08-30    浏览量:

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职能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反腐资源,增强监督合力,推进反腐败协调工作不断深化。近日,城中区纪委监委与城中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会签《城中区纪委监委与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案件线索移送范围、移送时限、反馈办法、协作配合、沟通联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明确移送范围及时限。《办法》明确规定城中区纪委监委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过程中,发现相关单位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存在违纪违法线索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城中区人民检察院移交;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城中区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城中区纪委监委移交。

规范配合办法及调证要求。《办法》明确规定由城中区纪委监委的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城中区人民检察院的案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呈批、转办、反馈、建立工作台账等全面工作;需要使用对方已取得的证据材料,应当制作《调取证据通知书》,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调取。

建立联络员及联席会议机制。《办法》明确规定城中区纪委监委的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城中区人民检察院的案管部门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日常联络员;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分析案件线索移送有关问题,总结归纳经验。

《办法》的制定,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城中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不断提升反腐败协调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