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亮利剑 重拳出击筑平安
——西宁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19-06-10 浏览量: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神上来,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现实检验,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安排部署,发扬省会公安机关责任担当,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相继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10人,破获刑事案件166起,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抓获涉案人员2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8个、抓获涉案成员12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8个、抓获涉案成员58人,查封扣押冻结资产折合人民币1.74亿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全市社会生态产生强大带动效应。去年全市刑事发案实现近3年新低,治安案件同比下降24.5%,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周密部署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严密组织、周密部署,以坚定的决心和必胜的信念肩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项重大政治任务——
市公安局精准聚焦“打击遏制”“深挖根治”“长效长治”的阶段性目标,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潘志刚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抽调110名年轻精干、业务娴熟的侦查员组成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和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双专班”,设立专项行动组办公室,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和督导体系。市公安局先后制定了13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开展8轮督导检查和3800人次的扫黑除恶业务工作培训,并在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与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协作与配合的意见》,整体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由全面开展向纵深推进。
广泛宣传 打一场全民参与的攻坚战
人民群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最深刻感受者。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需要自上而下地推动与压实,更需要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共同打击黑恶势力、深挖黑恶线索。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部署,西宁公安机关把宣传发动工作紧紧抓在手上——
市公安局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零容忍”态度,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原则,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警力逐个领域过、逐片区域扫,有效探索建立“一覆盖、二回头、三重点、四负责、五领域、六进入”的线索摸排核查工作模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宁公安机关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市场等场所,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海报,设置显示屏、公告栏,利用公安“两微一端”等网络媒体,公开举报途径,大力开展邻里牵手、宣传讲解、舆论引导等群众发动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氛围。期间,悬挂横幅张贴公告海报标语10万余份。
依法严惩 对黑恶犯罪实施精准打击
从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入手,全市公安机关不断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相继投入警力1.5万人次,开展涉黑涉恶案件侦办。
“出发!”2018年4月19日,市公安局专案组根据前期经营摸排掌握的线索,打掉以马某为首收取“黑车司机”保护费的9名恶势力团伙。
针对高发、多发的“套路贷”犯罪,及时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班、商请检察院与法院提前介入、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财务审计,合力开展案件攻坚。侦办完成了“1·31”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经专案组侦查掌握,自2017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宋某、魏某等人成立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后,非法从事汽车抵押贷款业务,采用欺骗、恐吓、威胁、滋扰纠缠、诉讼等手段多次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涉及受害人463人,涉案金额高达3800余万元,违法所得890余万元,严重扰乱了西宁市场经济秩序。经前期工作,相继抓获以宋某、魏某为首的22名犯罪嫌疑人,带破敲诈勒索案31起、诈骗案10起、强迫交易案7起、寻衅滋事案4起。
据了解,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讲政治、顾全局、守纪律,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增强对线索深挖细查的力度、深度和广度,提高线索查办的精准度和办结率,做到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相统一,为全市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性胜利做出更多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