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的合作社——延安县南区合作社
赵春
来源:延安精神库 日期:2020-12-18 浏览量:
延安县南区合作社,是毛泽东亲临视察、多次表彰过的模范合作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陕甘宁边区合作事业的一面旗帜。
在西北局级干部会议上,毛泽东亲自总结了南区合作社的经验,高度地评价了南区合作社的创造性工作和为人民谋福利的精神,肯定南区合作社是“真正被群众所拥护的合作社的模范”,并向全边区乃至广大敌后根据地宣布,“南区合作社式的道路,就是边区合作社事业的道路;发展南区合作社式的合作运动,就是发展边区人民经济的重要工作之一”。在西北局高干会议期间,南区杜被评为边区大生产运动的先进单位。冲破成规,与群众密切联系,建成了新型的模范合作社。至去年(编者按:1942年)底,拥有社员1112户,股金200万元,现有资产值500万元,工作方式活泼,经营获利得法,能为群众解决问题,亦能帮助政府工作,确尽了联系公私经济的任务。①
西北局对南区合作社的评价是全面客观而深刻的。
历史虽然已经远去,但即便是在当下,后人也不难从《解放日报》公开发表的报道中认识到,南区合作社的辉煌,经历了艰苦的探索,经历了相当曲折的过程。而这曲折经历,恰是延安时期我们党在“教育、提高与组织农民”问题上艰辛探索的见证。
一、为了赢得军事斗争的主动权,统筹军队、党与苏维埃的供给,有必要组织合作社,南区合作社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创办的
早在1935年冬,南区就试办过合作社,组织者是一个农民出身的曹步福同志,②在上级的推动下,南区合作社勉勉强强办了起来。但军事纷扰频仍,交通极为不便,货物来源不容易,群众对这种新型的经济组织本来就不了解,所筹集的股金很少,因此,不久就因为战争宣告破产了。③
研究者长期忽视1935年到1936年南区合作社的创办历史,即便是在当事人的追记中,也不过寥寥数十字而已。但这段过程并非不重要,因为它同样是那个时代历史的见证,甚至是影响其后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对这段短短的创办史进行研究。
1.中共中央长征到达陕北后,面临的各种困难丝毫没有减轻。陕北地瘠民贫,无力供养大军,落脚陕北的红军、苏维埃、党中央面临着如何保证自身的生存,尤其是如何解决粮食、生活必需品的问题。1939年6月份,直接负责红军后勤保障的杨志成、李文楷致电毛泽东、周恩来,“粮食十分困难”。④在1937年前后,各大机关都创办了相当多的消费合作社,承担了相当一部分保障党中央、苏维埃和红军三方供给的任务。1936年7月23日毛泽东、秦邦宪、林伯渠电告彭德怀,“自中央移驻志丹致调剂群众需品的组织一时停顿,因此影响苏票流通”。⑤毛泽东、秦邦宪与林伯渠所说的“调剂群众需品的组织”,就包括机关消费合作社。
那时苏维埃中央国民经济部为了开展反经济封锁斗争,维持“苏票”,保障军民供给,号召大量发展合作社运动,为此成立了合作指导委员会,颁发“发展合作社大纲”以为指导。⑥
林伯渠时任国民经济部部长,是推广合作社运动的具体主持者。这些带有机关供给任务的合作社,“干部多由政府指派,有的货价由政府规定,边界地区合作社随军队而转移,红军并有向合作社购货的优先权。一般说合作社带着公办的色彩。”⑦时人很清楚,这是战争环境导致的迫不得已的情况。“公家”不仅享有物资购买的优先权,而且实际上控制合作社的进货渠道与人员配备,甚至还能控制商品的销售价格。概言之,在战争环境下特别是物质极度匮乏的背景下,我们党创办的合作社带有相当浓厚的“公家”色彩,这对于南区合作社乃至后来边区的合作社郡有很深的影响。
2.南区合作社的第一次创办是为了支持红军对延安的封锁围困。具体到南区合作社的创办,也与当时延安的战争环境息息相关。供给保障对战争的复杂影响,无论做如何重要的估计都不过分。中央红军刚来陕北,延安正是东北军与中央红军激烈拉锯的必争之地,所以后来人回忆南区合作社初办时期时强调,“南区正是红军与东北军相互争夺之地”。⑧1935年10月前后,周福成与东北军630团、629团5连合兵一处,“置主力于肤施”,并积极“储存一月份左右的人马给养、烧柴、饮水”,以绝对优势的武器装备并加强了碉堡工事。⑨延安县城虽然被东北军周福成部据守,但延安县城四周、包括南区,却是红军和东北军互相争夺、反复拉锯的地方。⑩国民党在延安的军队也为后勤保障所困扰,鞋袜必须空运,粮秣必须出城武装抢购。1935年11月,红军对甘泉、洛川等地的严密围困,迫使当时东北军67军军长王以哲先后4次要求周福成将主力撤离延安,“肤、甘之围,一个半月内无法解决”,“对于肤(编者按:肤施,下同)官兵之衣食甚为惦念,多数鞋帽飞机运送是不可能”,王以哲要求周福成“以一个团或附特务营坚守之,余由弟带领绕回洛川”,王以哲提醒他的将军“稍迟,大股匪北移,更增加困难”。(11)事实上,王以哲的指示来自于蒋介石、张学良,东北军最高领导人的恐慌与决断源于对己方与红军力量对比有着清醒认识。(12)
1935年10月到12月之间,红军在延安、甘泉、洛川一线拥有相对优势,党组织和苏维埃在军事保障下能够在延安县四郊一带活动,作为重要的供给单位,之所以举办合作社,还是因为这个时期战争环境的需要与可能。
3.随着红军在延安地区军事优势不再保持,第一次试办的南区合作社也难以继续维持。1936年初红军主力逐渐撤离南线,一度被困死在延安县城的东北军683团拥有了军事上的相对优势,于1936年2月间先后在观音桥、枣园等地与红军遭遇,大有咄咄逼人、“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态势。3月15日,红29军撤围退向劳山,主力逐渐退守便于游击作战的南泥湾地区。(13)在这种情况下,军事上的保障没有了,南区合作社的生存环境急速恶化,军队的供给任务没有了,本来与群众消费生活关系不紧密的合作社难以维系也就在所难免了。
二、在陕甘宁边区过渡时期,南区合作社第二次创业,并在特殊困难时期开始探索兼顾公私两方的经营道路
不要简单地否定历史、割断历史。比如,机关消费合作社就为办理群众性的合作社提供了经验与教训,同时,保障机关单位的供给成为特殊环境下各种合作社的重要职责,群众性合作社也负担此项义务。同时,要看到,“公家”对南区合作社等群众性合作社也有重要帮助。
1936年12月,西安事变爆发,东北军撤离延安县,我们党迅速组织延安县委,并立即响应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关于各县、区、乡普遍成立合作社、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的号召,决定在南区沟门正式创建全县第一个消费合作社,并选派王天金(任主任)、刘建章(任会计)等人负责筹建。
刘建章等人的第二次创办,也有其值得后人注意的地方。这次筹建事实上熬过了“三关”,即“群众关”、“‘苏票’关”与“分红关”,对于一个正处于起步期的合作社来说,熬过这“三关”相当不易。
靠人情熟稔的李生章,合作社渡过了“群众关”。老百姓不认同合作社,这一点,当事人的回忆材料倒没有隐讳这一点。李生章他们要完成苏维埃建立合作社的号召,再次开办南区合作社,必须要把老百姓吸纳进来,但南区老百姓对合作社并没有多大兴趣。出现这样的局面也不难理解。一是老百姓对局面是否稳定没有把握,1936年12月,南区刚刚摆脱国民党的控制,一年前被东北军“赶到”劳山、南泥湾的红军到底能不能站稳脚跟,谁也不能给老百姓“打包票”。二是老百姓对合作社也没有什么好印象,1936年合作社初创,老百姓拿共产党的票子即“苏票”凑了股金,没有想到很快就“塌台”,拿出的“苏票”打了水漂,老百姓白白损失了钱,共产党损失了合作社的信誉。三是当时的老百姓认为合作社是“官办”、“半官办”的——按照当时合作社实际的作用来说,合作社确实还更多地带有这种“公家”色彩,老百姓有这种认识也是正常的——老百姓对合作社的确“兴趣”不高。
幸运的是,延安县指派的李生章,是这次合作社的筹建人之一。李生章是农民出身,在南区人情熟稔,李生章挨家挨户地动员,老乡们觉得每股股金也就三毛钱,实在碍不过情面,就他三股、你五股地拿出当时已经贬值得相当厉害的“苏票”,160名社员“半自动半强迫”地凑了“股金159.9元”,勉勉强强地凑够了合作社的资本金。在这种情况下,上级指派王天金为合作社主任,刘建章为合作社会计,李生章为合作社采买,三个人在沟门把南区合作社再次建立起来。
靠做公私互助的桥梁,合作社熬过了“‘苏票’关”。中共中央抵达陕北,“财政收入减少,开支更加困难,不得不依靠发票子维持机关部队最低需要”。(14)大量发行苏维埃银行币(编者按:泛称“苏票”,下同)的结果,就是不可避免地出现通货膨胀:“1936年信用渐跌,到年底停止发行,共发行了100多万。”(15)这直接导致了边区出现了相当严重的通货膨胀,“市场上流通的西北分行的纸币,在物价上涨时,大大贬值了。初到保安时,一元钱可买到一只羊,到离开保安时,相隔几个月的时间,就只能买到一副羊下水了。”(16)
另一方面,老百姓不愿意收“苏票”。因为“苏票”不是“硬通货”,老百姓拿在手里贬值很快,民间交易流通不便,所以老百姓既不愿意拿手里的实物去换“苏票”,又盼望着能够迅速地把手里的“苏票”换成实物,以免贬值之累。
南区合作社第二次创办的时候,正是通货膨胀比较严重的节骨眼上。当时面临的“金融危机”往往为后来的研究者所忽视,但其实是非常严峻的。王天金、刘建章与李生章领导下的南区合作社凭借着“向贸易局购办货物”的优势,大胆地承诺合作社收受群众的“苏票”,努力做公私经济联系的“桥梁”。(17)
在公家的支持下,在刘建章、李生章的努力下,南区合作社凭借着自己的物资储备,同意社员可以用手中的“苏票”来南区合作社购买生活必需品,这一举措是很高明的。老百姓手里“有的‘苏票’到别处买不到东西,合作社可以买到”,老百姓对合作社的认识就不一样了;对于公家这方面,合作社吸纳“苏票”,实际上就是替公家“分忧”,如西北军委招待所需要木炭柴火,但这样的“公家”是使用“苏票”的,老百姓不乐意与拿“苏票”的“公家”交易买卖,南区合作社做了“中间人”,以合作社的货物为凭,一方面支付给老百姓些实物;一方面请社员群众收“苏票”,因为合作社允许社员拿“苏票”以优惠价格买自己的货物,通过这些方法,南区合作社巧妙地解决了西北军委招待所的木炭柴火供给问题,又没有给老百姓增加太多负担。(18)
在1937年初,即便是老百姓,也能够感受到,由于国共合作带来了边区的平静局面。随着经济封锁的非正式解除,边区内外的物资、资金等交流的畅通,市面上流通法币,商业逐渐恢复,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对合作社的需要比以前淡漠多了。
与此同时,这时期由于我们党还没有建立起畅通的外部供给渠道,所以对群众的各种供给要求还比较多,合作社的供给任务并没有减轻。
这种群众内在需求的直接变化,与“公家”供给任务的延续,让刘建章这样的合作社的经营者很快发现,合作社自身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在这种尴尬的处境下,南区合作社事实上已经不能不探索兼顾公私两方的办法。
靠敢于突破规章的尝试,合作社闯过“分红关”。南区合作社在市面流通法币的情况下,对社员开门吸纳“苏票”,在物质极端匮乏的情况下,巧妙地做到了既满足中央军委后勤供给委托的保障任务,又尽量降低了群众的负担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南区合作社在3个月的第一期经营赚得毛利润199.44元。如何处理这来之不易的199.44元毛利?如果按照当时合作社规章制度,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本也无可厚非,但王天金、刘建章、李生章三人做了一个出入意料的决定,召开全体社员大会。刘建章等人在会上当场公开账目、成绩,请大家聚餐,宣布净利润95.54元,全部分红,每股红利1毛8分钱,不提取公积金与公益金。
这个决定其实已经是颇为大胆了。所冒的风险不仅仅是“不守规矩”,还有万一招股失败的话,不免有“吃散伙饭”的嫌疑。但实际上效果很好,没有一个社员退股,反而激发了社员积极参股的热情。
即便以管理学的眼光来看,当时的这个决定充分体现出合作社管理层对群众心理的把握是准的。通过这个大会,一下子让那些最初拿“苏票”敷衍李生章等人的南区群众看到,合作社的股金不是“负担”,是生财的门道,合作社确实是老百姓自己的组织。所以,第一次社员大会召开的时候,当场就有社员表示:合作社替他们优待了抗属,帮助了小学校,优待了前方军人的毛袜、手套等,还能够给大家分红,大家应当多多入股。(19)
时至今日,研究者对于南区合作社在1937年初的这段辛苦经营仍然不够重视,即便是当事人的目光也往往被后来运盐、代交公粮等南区合作社的业务所吸引,因此,在1942年、1943年前后,西北局等上级领导机关对南区合作社在1937年前的经营活动评价一般。其实,如果能够从中共领导合作事业的历史进程中来审视1937年前后的历史,也就不难发现南区合作社这段“弯路”的无奈与艰难,从而更加能够体会出延安时期共产党人创业的艰辛。透过南区合作社在1937年初的这段探索,能够更好地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后来的刘建章等人能够找到一条为人啧啧称道的“南区合作社式的道路”。
三、要历史客观全面地看待边区过渡时期群众合作社与机关消费合作社的复杂关系
1935年到1937年上半年,尤其是1936年底到1937年上半年,这是陕甘宁边区的过渡时期。从国内环境上看,这是从战争走向和平的阶段;从中共中央自身来说,这是从革命党到局部执政的党的阶段;从边区与中央的关系看,这是边区各项建设从孤立无援地自己摸索到向中共中央及其领导下的各项事业全面学习与模仿的阶段。这三点是认识这个时期边区各项建设,包括合作社建设的重要参考。
一方面,无论是从领导者,还是从经营办法,抑或是规章制度来说,机关消费合作社都是群众合作社的重要借鉴。20世纪30年代前后,共产党领导下的机关消费合作社实际上就是内部重要的供给单位,这一经营理念、办社方式与规则制度等对那些从事具体工作的共产党人来说,影响是很大的,而这一批共产党人又往往是群众办理合作社,尤其是初创期的领导人。
在大革命时期,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就已经意识到合作社这个桥梁与平台对动员、组织农民的重要性。(20)在土地革命时期,虽然我们党对合作社有更多的政治层面、社会层面的期许,先后在海丰、瑞金等南方根据地发动、引导农民组织合作社,但是更直接、更主要的,还是希望借此能够解决劳动力不足等问题,以推动经济发展,“各级苏维埃政府更应特别帮助劳动群众的合作社,尤其是消费合作社的组织和发展”,目的都是为了帮助党与红军熬过物质上极为困窘的局面,在当时的共产党人看来,这是“巩固与发展苏区的中心任务之一”。(21)迫于现状,连毛泽东这样的行家里手——毛泽东本人在北京大学期间已经能够开办并主持北大消费合作社——都不得不在瑞金推广举办耕牛合作社,更多地把办合作社与巩固苏维埃、保障党和红军联系起来。(22)南方革命根据地是这样,西北革命根据地的合作社情况大致一样。还在中共中央落脚陕北前,1935年春至秋间,西北革命根据地先后组成了3个消费合作社和1个粉房合作社,各有股金200元左右,所有的资本来自农民、小商人和政府投资,几家合作社的业务差不多一样。一是冲破军阀对根据地的封锁,联络小商人向苏区外采买必需品,卖给部队机关和人民;二是替政府兑换苏币;三是替红军拍卖没收来的货物;最后一条重要业务是生产粉条,喂猪供给医院和部队机关人员,主要都是面向公家的,且投资小,作用有限。
另一方面,在被封锁的残酷环境下,群众为了生存,也不能不仰赖于消费合作社这种组织。不是任何一种现成的合作社模式,群众都会群起模仿。没有内在需求,很难想象陕北小农状态下的农民会参与合作社这种现代性十足的组织。
历史机缘巧合,在20世纪30年代我们党面临生存困境而举办带供给性的合作社时,陕北老乡也面临着不得不参与的处境。早在西北革命根据地时期,井岳秀、高双城等陕北军阀就采取封锁的办法,试图用反复拉锯耗尽根据地的民力、物力、财力,西北革命根据地的老百姓深受其苦。在这种情况下,像清涧一带,群众自发组织了临时性的“合伙生意”,运出土产,换回日用品,这种“合伙生意”虽然还只是一种萌芽状态的消费合作,但它反映了经济封锁下,苏区群众对合作社的迫切要求。
在党的合作社运动推动下,1936年底统计,仅陕北省11县市,就有区分社48个,乡支社94个,社员34523人,股金29548.3元,这一数字在1937年上半年继续扩大,仅陕北省就已有区社62个,社员57518人,股金64992元。
1936年至1937年的合作运动,普遍采取的是由上级党组织与苏维埃自上而下发动,强力推动,迅速普遍建立,再次证明了政治强势介入下动员模式的“高效”。同时,消费合作社保障供给的特色非常突出,当时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中央财政部有明确指示,“苏票是苏维埃的本位币,必须设法使之流通,”但在当时银元等硬通货储备不足的情况下,“用直接无条件兑现的办法使之流通,也会使苏票成为白区货币的附庸,而且事实上也不可能”,(23)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消费合作社这种“间接有效的办法,”可以巧妙地达到“调济(剂)市面,使苏票更能巩固而普遍的流通”的目的,所以,后来边区建设厅在总结这一时期合作社的业务时也承认,“主要内容为流通货物与苏票”。据1937年上半年统计,合作社共向外采购货物216次,总值94422元,销售农产17734.5元,账面浮盈13765.6元,苏维埃币“悄无声息地”通过消费合作社这个渠道渗入陕北百姓的日常经济生活。对于后来合作社同样有重要影响的是,发现、培养并储备了一批合作社人才,像刘建章、李生章等人,都是在那个时期经常带货串乡深入民间,逐渐积累了经营才能,并开始赢得群众的拥护的。
之所以追溯20世纪30年代前后,尤其是1936年前后合作社运动的历史,无非是力图梳理出南区合作社的诞生背景与经营环境,透过这些历史表象,认识到时代背景对合作社发展的复杂影响,并借此更全面地理解南区合作社初创期的探索过程。概言之,从1936年前后西北革命根据地合作运动来看,南区合作社在初创期确有过偏重供给保障的情况,但只要全面、客观地认识这一阶段历史,不难发现,这段“歧路”与其说是人的责任,不如说是“大气候决定小气候”的典型。
四、社员扩股与业绩滑坡,南区合作社在和平建设时期的曲折发展期
对于单个合作社而言,残酷的战争外部环境是无法选择的,注重供给保障的角色设计是无奈选择。但如果外部环境发生变化,而合作社的功能又不能及时调整的话,合作社还能否为普通群众所拥护,机关单位还是否需要这种供给性的合作社组织?一切却在未定之天。
1937年7月之后,西北革命根据地向陕甘宁边区过渡,战争的阴霾淡去,外部接济源源而来,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转变。而接连来到的危机一次次冲击南区合作社,大环境与小气候的联动变化,南区合作社乃至合作社运动的“萧瑟寒天”来了。
“扩股危机”不期而至,这场危机在合作社第2期发展的节点上爆发。对1937年3月南区合作社管理层人事变动及其原因,在现存的刘建章提供给毛泽东的报告、西北局研究室的材料,包括当事人当时的报道与事后的回忆,都有较为详细的记载,因为从这次危机之后,南区合作社就进入了刘建章领军的时代了。
从现有的材料看,导致人事变动的是管理层在要不要“扩大股金”上出现矛盾。在王天金、刘建章、李生章等人的努力下,南区合作社第1期连闯“三关”,应该说业绩不错;每股分红0.18元,社员对合作社的认同感很强,在这种情况下,社员愿意扩股,刘建章也有这个扩股计划。但王天金不同意,他还是担心会和合作社的规章冲突,“但是在国际工会和苏联办合作社的教条主义和公式主义影响下,当时的社章规定:每个社员最多只能入5股,每股3角”。后来王耀明等人回忆这段历史时,也承认并非是王天金个人品质如何的问题,与其说是思想上的冲突、理念上的冲突,还不如直接说主要是遭遇到了制度上的限制:“这个框框使合作社扩大资金受到限制,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24)
事件的结局似乎已经很“清楚”了。第一个版本,“正式版”,也就是“主流版本”,扩股已经触碰到合作社的“金科玉律”,当时南区合作社的负责人不敢下这个决断,刘建章等人将不同意见反映到延安县政府,国民经济部部长刘世昌尊重社员群众的意见,同意刘建章等人的扩股计划。
根据南区合作社第2期业务成绩,作为研究者,可以给出事件的第二个版本,“研究版”。几乎所有的历史研究者都从价值判断的角度肯定第2期扩股计划,支持刘建章,但是这段历史的研究者很少计算过南区合作社的第2期扩股后的利润问题,并从实际运作的效果来全面、科学地评估这次扩股的决策。
现有的材料可以证明的是,社员群众确实在第1期分红之后有大幅增持股份的欲求,因此第2期共有3230股,短短3个月增长为606%,增长不可不迅速。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在股金迅猛增长的同时,从南区合作社第1结算期与第2结算期资本利润率来统计,第1期资本利润率高达124.72%,而第2期资本利润率仅仅为28.48%,两者相较,第2期业务其实是一个大滑坡。从南区合作社第2期结算时的毛利润来计算,第2期每股毛利润只有0.085元——而第1期每股毛利润为0.374元——仅相当于第1期每股毛利润的22.7%。从净利润分红来算,每股分红所得只有0.05元,仅相当于第1期每股分红所得的27.7%。从分红这个指标上看,南区合作社第2期扩股的效益是不明显的,如果考虑到通货膨胀率的问题,社员的实际收益甚至于可以忽略不计。(25)仅仅就业务而言,在资本金扩充的情况下,在边区通货膨胀率未有特殊恶化的背景下,在南区合作社主要业务与供给任务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南区合作社的经营利润“大滑坡”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但过重、过多的供给保障任务应该有相当大的影响。刘建章在事过多年之后给毛泽东提交报告,回顾在第2期业务中,仍然提出了其中两项,第1项是由南区合作社出面代替军队购买了军粮30石,即便按照每石300市斤来计算,这项采购量达到9000市斤,在地少人稀的南区,其间压力之大不难想象。第2项是代购军委招待所的木炭柴火,全部由南区合作社代购,一律用“苏票”交易,对于当时一个小小的南区合作社而言,经营压力之大不难想象。
作为研究者,仅仅根据当事人的回忆或者相关文献就进行简单的价值判断是不够的,不利于深化对南区合作社的研究。第2期业务成绩是客观存在的,进一步增强了合作社对南区群众的覆盖率与吸引力,并打下了将来发展的基础。但实事求是地讲,南区合作社的扩股举措既要给予正面肯定,又要充分认识到迅猛扩张所积蓄的“势能”基本上被沉重的供给任务所消耗殆尽。对于像南区合作社这样的新生合作社,承担了较多的社会义务与政治任务,因此,如果政府方面不能给予合作社与义务相当的挟持,即便是有刘建章这样的行家里手当经理,肩负较多政治性任务和社会责任的合作社的发展也会遇到较大困难。
“‘苏票’危机”持续发酵,这场危机在“苏票”回收的节点上达到顶点。在观察南区合作社创办期的历史时,总能看到政治体制对民间组织的奥援,两者之间呈现一种有一定紧张性的互动关系。南区合作社第3结算期最大的挑战就是必须要在政治环境大变化的情况下,在继续履行军队保障任务的同时,完成“苏票”到法币的过渡。
随着共产党与国民党的和谈渐趋明朗化,国民政府的法定货币与银洋等在边区内大行其道,而“苏票”在市面上流通越来越难,但是接受“苏票”是南区合作社必须要履行的义务。因此,南区合作社在入股时吸纳“苏票”,既有利于帮助政府树立“苏票”信誉,又有利于吸引群众积极入股。东北军让出延安县后,“国家银行西北分行迁到延安不久,即决定收回自己发行的纸币(即‘苏票’)”。另外,共产党必须要履行在国共和谈中的承诺,从市面上收回“苏票”。“苏票”回收无异于一场金融革命,当时法币币值坚挺,“当时苏票与法币的比价,照物价计算,约为6比1,”(26)当时边区采取的回收办法是实物回购法,同样的货物由两种货币分别标价,“苏票”标价提高5倍。
当时社会上“苏票”收回,虽然有实物回购的办法,但是我党决策层心里清楚,“统一战线形成后,为了统一币制,‘苏票’用法币无代价的收回,使老百姓吃亏”,老百姓承担了相当大的损失。(27)在这个回购“苏票”的过程中,南区合作社虽然也遭受到损失,但还算是享受到了优惠。刘建章回忆,当时南区合作社“苏票买货3元折白票1元”,这对于南区合作社而言是极大的帮助。(28)尽管有国家银行西北分行营业部的特殊照顾,但是由于社员入股合作社的时候是“苏票1元顶白票1元”,南区合作社的经营业绩也遭到空前缩水。仅此一项,南区合作社就损失175元,对南区合作社会产生多大的影响?从南区合作社第2结算期分红总额(同期毛利润总共才261元)就不难得出答案。
为了熬过“苏票”回收亏空过大这一关,南区合作社不得不另想办法。出资200元开办沟门柴草店,李生章兼顾柴草店的主任,由李生章老婆作伙夫,李生彩兼职做槽店。在李生章、李生彩的经营下,利用南区合作社所处的地理优势,为过往商家旅人提供便利。就是这家柴草店起到了意想不到的贴补作用,3个月利润竟达400元,南区合作社这笔投资赢得了丰厚的回报。
另外一项业务,虽然没有像柴草店这样有比较大的利润回哺,因此虽然影响同样深远,但却往往为人忽视。1937年上半年,“安塞、保安和本区的长脚户组织运盐合作社,佃本合伙,成立运输队,共有驴马骡12头,连同私的牲口100余头,经常不断的到盐池运盐”,南区合作社与运盐合作社合作,代销食盐,这是南区合作社扩大自己影响力的重要步骤。同时,南区合作社“拉扯外县的脚户向店内加入股金320元”,这批股金不仅占南区合作社当期新增股金一半,更重要的是事实上通过集股举措建立起脚户与合作社初步合作的利益共同体关系。
扣除柴草店400元的利润,合作社营业部总共才有138.7元利润。但是在惨淡业绩的背后,南区合作社平安渡过了“苏票”回收这道门槛,南区合作社社员所持有的“苏票”是等价回购,把“‘苏票’完全变成白票”,这是南区合作社对社员群众的一个非常大的照顾,这赢得了南区合作社社员的认同,南区合作社新增2130股,继续扩充股本,969元的资本金扩充到1596元,转危为安,平稳过渡。
五、从“兴华号”到三十里铺分社,南区合作社在和平建设时期民办政策的艰难破冰
“南区合作社有计划地发展分社,是在1940年春天”。(29)南区合作社熬过了回收“苏票”这一大门槛之后,经营业绩开始回稳上升,根据群众需求和市场变化,南区合作社从1938年开始拓展业务,并开始筹建各分社。
三十里铺分社两次创办。1938年,日寇开始连续轰炸延安市区,延安旧城损坏相当严重,商人畏惧轰炸而撤离,其中有些小商贩躲避轰炸逃到三十里铺,南区合作社为了便利乡亲交易,拿出资本200元,派了3名干部,做了9个月生意,赚了50元。这个分社当时基本上属于分销处性质,在扩大合作社的力量与作用上,意义不大。再加上当时派出的负责干部作风不够踏实朴素,不接近群众不说,还因为种种问题落了一个“红鞋铺”的坏名誉,因为三十里铺群众的不满,南区合作社又无法派出新干部接替,1939年春,三十里铺分社只好暂时关门大吉。
在南区合作社束手无策的时候,时任南区区长张和堂想试办一个合作社,打算先取得经验,同时能够补助机关生产自给,决意利用原来三十里铺旧址,重新建立分社。恰好刘建章到南区政府汇报,三十里铺必须开一个草料店、饭馆带门市部的综合性的铺子,否则私商立即会占领三十里铺,南区合作社面临的问题是资金不足。南区合作社自有资金非常紧张,实在是筹不出钱来开办这个铺子。张和堂(南区区长)、白玉德(南区区委书记)当即决定,这次三十里铺分社重建就作为民办政策的试点。所以,南区合作社三十里铺分社第二次试办,其实是张和堂、刘建章等人合作社理念的一次交集与共同实践。
利用人际网络积极募股。南区合作社负责人利用亲朋关系,找到当地商人文表六负责组织私人资本,不拘资格募股,南区区政府入股100元,南区合作社入股200元,张和堂、刘建章与文表六分别利用各自社会关系,吸收7个社员,共计股金700元。打破常规定章程,社员入股完全自由自愿,不受身份限制;社员每股100元,股份上不封顶;盈余除提取20%作为公积金与干部奖励之外,剩余部分每年按股分红;社员有困难,合作社给予借贷、赊货、担保等帮助;合作社各种业务不加限定;工作人员由社员直接推选;工作人员待遇算作股份;工作方针受南区合作社的指示与领导,作为南区合作社的分社,而一旦发生困难,由南区政府加以支持,实际上明确了分社与南区合作社之间的隶属关系。
平地波澜与政治力的介入。谁也没有想到,三十里铺这个分社的命运终究还是遭遇到了坎坷。现在看起来,三十里铺的办理章程没有什么惊世骇俗的地方,但却与当时的合作社的一般章程发生了冲突,因为当时每位社员入股上限不得超过20股,同时股金也有限制。三十里铺这个铺面不仅股金超出了当时的股金额度限制,而且这个章程中自由入股、自由退股、经营业务不受限制以及工作人员待遇作股份等条款不符合当时合作社的规章,还允许私人多多入股,更是引发了县政府的不同意见与批评。为了避免冲突,刘建章只得改名为“兴华号”,由杨步旺任主任,文表六任会记,由南区社供给商品,顶住了压力,1939年6月份开始营业。为了表示对这个分社的支持,南区政府把仅有的20元伙食尾子也集中起来入股,同时区政府也经常去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在区政府的支持下,再加上业务干部选用得当,“视社务如家事”,积极认真。因此,业务开展得很好,获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下设消费部、挂面铺、骡马店、饭馆等4个单位。在县政府与建设厅的支持下,“兴华号”经营得非常红火,年底结账,每股1元分到了0.8元红利,这个红利远远超过当时南区合作社本部,入股的各方都收到了丰厚回报,各个股东把分到的红利90%又上转成股金,短时间内,“兴华号”的股金达到3000多元。在上级政府的支持下,刘建章等人把“兴华号”正式改为南区合作社的三十里铺分社。
三十里铺分社反映出的是“民办政策”办合作事业的曲折探索。一方面,应该说在1938年创办三十里铺分社,足见刘建章有把握商机的眼光,但是即便是刘建章有这个意识,用人不当和管理废弛还是导致了分社停业的尴尬结果;另一方面,在党执政的特殊环境下,党的基层政府与干部对合作运动的态度非常重要,再次验证了在边区特殊情况下,政治对社会、政治对群众、政治对经济的强大“介入与影响”能力。自然,这种强大“介入与影响”能力能够起到好作用,同样也能够起到负面作用。
三十里铺分社的创办走了一个“之字路”,其他几个分社情况也类似。像沟门分社,南区合作社成立之初,社址原在沟门。1938年5月移到柳林后,为了维持沟门的市场和方便社员购买日用品,决议将留在沟门的房产作价200元,并委托李生章负责并由他再吸收私人入股约300元,开一个小门店,作为南区社的一个分销店,但是苦于资本不够充裕,发展比较困难。还有罗家崖分社,也是初创于1938年冬,延安县南区杜甫川等地距离南区合作社柳林等地较远,乡亲们因为来往柳林不便,对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不高。为了吸引这些地方的乡亲们参加合作社,南区合作社决定抽出700元资本金,由南区社派高启贵等3人,在罗家崖设立分销处,但当地群众有赊账的习惯(因为当时的私商小贩都赊账),一个分销处在短时间内根本无法改变群众的消费习惯,最后资金周转日益困难,业务不能维持,扩大股金的事情更不用提,7个月后,资金被赊账侵蚀,南区合作社也不能无限制投入资金,因此宣告结束。1939年春天,因为季节性原因,延安鸡蛋价格高涨,供应奇缺,刘建章和张和堂利用罗家崖旧有房屋和场地,开办养鸡场,专门派王天金负责这件事,计划养鸡800只,小鸡由每乡提供150只,算作入股,没有料到天不作美,鸡瘟流行,计划流产。
除了上述两个有典型性的分社外,南区合作社还试办了农产品加工的生产性分社,还在延续三十里铺分社那种合作社与私人资本合作,共同探索“民办”政策的延续。
沟门榨油社与沟门制粉社是南区合作社开办的两个生产性合作社,也是按照民办精神建设的。1939年秋,边区新华化学工业合作社成立之初,需要大批老麻油。南区社就利用这个机会与化学工业合作社订立合同,办起了榨油坊。当时化学工业合作社预付油款3000元,西北工合办事处提供贷款600元,作为购买原料之用;榨油的一切设备、工具,均由南区社拨款购置。经过两个月的筹建,1939年10月,榨油坊开始出油,并在一定程度上支援了边区的工业建设。但因本区所产麻籽原料不足,加之经营不善等原因,亏本2000元,3个月后就不得不停止生产。
在建立榨油坊的同时,为了便利群众对粉条的需求,同时发展养猪事业以供给延安机关的肉食品(因为粉渣可以作猪饲料),南区社决定开办制粉坊。当时由工合办事处贷款200元,并专门到瓦窑堡请了大师傅任登科等3个制粉工,解决技术问题。在粉坊的章程中,刘建章大胆采用资金与劳力合作的力、法扣除管理费和伙食费外,所余红利,资金与工人分。由于这种办法提高了工人的劳动积极性,减少了浪费,因而生产发展很快,年获纯利达1万元之多,相比较而言,这是收益率了不得的一项投资。
无论是消费性的三十里铺分社还是生产性的榨油坊、制粉坊,从合作社的运作理念与制度章程的创新性来看,都是在走“民办”的道路,有成有败,有得有失,但道路与方向是逐渐的明晰了。
六、为民办社与为民办事,“合作社民办”政策与南区合作社各项为民业务的展开
合作社“民办”政策,在当时的情况下,不是不承担机关部队的供给保障任务,也不是不需要政治上的支持与保障,它更多的是一种办社的原则,更多的是一种适应当时当地情况的灵活性,根本上说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由合作社投资一部分与私人合作,或是完全由当地群众自愿合作,合作社的章程、办法由集股社员讨论规定,在方针上接受合作社的指导,贯彻边区政府的经济政策。这样灵活多样地开展业务,既可以动员更多的资金来为人民发展生产、便利交换、提高生活水平服务,又可以把分散的个体经济纳入合作经济的轨道,在合伙过程中吸收私商到合作社工作,不仅解决了干部不足的困难,也利用了他们的经验和社会关系。
从“兴华号”到三十里铺分社,说明“合作社民办”政策这一创举的胜利,在这个意义上,它是延安县乃至边区合作运动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也是在1939年到1940年间南区合作社的重要阶段性特点。正是在这个阶段,“南区社由一个专营消费业务的合作社逐步扩大”,成为“一个兼营生产、消费、信用、运输的综合合作社”,上述这些分社(及经营单位),虽然各有其不同的形式和特点,但都是由南区社投资一部分,又吸收私商以及群众的大小股金而建立起来的,真正做到了入股退股自愿自由,入股多少不限,社员资格不限(各阶层人民都可加入、机关社团也可加入),改变了过去强迫命令、摊派股金的方式,为民办社的政策奠定了其后大发展的基础。
即便是当时,三十里铺分社的经验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因此,有必要对“兴华号”创办前前后后的经验教训进行认真总结。
一是彻底实行了民主制度,社员入股退股自由,社员自己管理社务业务;打破了入社资格的限制,让私商也能够入股合作社,增加各阶层人民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二是实行合伙的办法,把各方面的钱吸收到合作社里来,给社会上的游资一条出路,壮大了合作经济的力量,扩大了业务范围,节省政府的贷款,供给了农村群众的需要,避免了私商的中间剥削,也稳定了市场。三是减轻了边区通货膨胀对农民的影响,减轻了有钱农民害怕货币放在家里贬值的负担,从而安下心来参加农业生产,增产了粮食,对公私双方都有利。四是提高了党和政府在人民中的政治影响,群众认为共产党是真正为人民谋福利的,说的话都能一一兑现。
还原到那个时代,南区合作社四条经验,所“冲击”的观念、制度与办法,都是当时带有政治上的“规范性”与理论上的“权威性”的,每前进一步都那么艰难,既要考虑合作社与社员的利益,又要统筹公家(边区的机关、部队)的利益,既要考虑群众的认识水平,又要考虑公家的接受程度。比如,允许不允许合作社与私人资本合作?比如,允许不允许入股自由退股自由?资金紧张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南区合作社,而社会上的游资如果找不到顺畅的投资渠道,就只能用于投机,而极为渴盼资金的南区合作社碍于条条框框不能与他们合作。比如,自由入股自由退股,如果不允许自由退股的话,对于习惯于在熟人社会苦苦生存的老百姓来说,就不敢把手头的活命钱“交给”不熟悉的合作社,如果严格按照不能自由退股的规定执行,老百姓必定望而却步,所以南区合作社在三十里铺分社、榨油坊、制粉坊都是采用类似商业上旧有的合股的办法,由南区合作社投资一部分现金与私人合作,在群众还不肯接受合作社的一套章程办法的时候,尊重边区老百姓的认识水平与商业习惯,敢于冲击合作社的“金科玉律”,标志着合作社“民办政策”的方向。
民办合作社的政策表现在为民办社的各项业务的展开上,南区合作社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需求,在不同范围内推出过将近30项业务,尤其有代表性的是“耕牛入股换犁铧”和“迷信入股办医药”这两件业务上。
“耕牛入股换犁铧”源于生产运动中群众的需求。1938年,边区政府发出生产的号召。8月,南区动员群众为了夺取丰收开展耕播运动。可是,由于延安生铁不能自给,不能批量生产农具,每年都需要从国统区“进口”大量铁制农具,包括像犁铧这样的重要农具,在市场上很难买到,光华商店又无力给边区老百姓提供更多的犁铧(因边区留守兵团以及中央机关开始搞生产自给,公家商店的供给压力也很大),农民群众如果向延安的私商采购,当时因为物少价昂,市场上仅存的少量犁铧价格非常贵。如果让每个农民都到远处去买犁铧,事实上不可能。
刘建章非常清楚犁铧供应问题对公私两个方面的影响:如果公家只有号召而事实上不能给老百姓解决生产上的基本问题,公家的号召就是废话,徒然自损威信,而老百姓如果拿不到质优价廉的农具,农业生产片刻不能耽误,否则收成就会受影响,丰收就更是一句空话。合作社如果能够在这个节骨眼上帮助社员群众解决农具的问题,从而展示出自己的作用,不仅将会给合作社的社员群众带来直接的利益,而且还能够对那些还没有参加合作社的群众产生直接的吸引力。
在不能耽搁生产、不能叫群众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考虑下,南区合作社立即召集社员组长会议,研究解决办法。大家一致认为,合作社是为人民办事的,当然不能看着群众的困难撒手不管,目前,农民缺犁铧是一个紧迫问题,合作社应该帮助解决。
问题是,南区合作社怎么样才能帮助群众解决这一问题。南区合作社要采购犁铧的话,资金如何筹措?南区合作社最后决定,按照南区合作社仅有1000头牛的数量,由农民依牛数出股金,每2头牛1元,短时期内就能集股500元。然后由合作社派人到外地去买。从表面上看,南区合作社的这种募集资金的思路就是“摊派”,实际上,却是当时在最短时间内凑集资本,又能够兼顾市场销路的最好办法,否则,即便合作社东挪西凑、千方百计凑够资金,时间上也耽搁不起。
经过热烈的讨论,南区合作社这个“凑集资金——分配商品”带有一点“规划性”(或者“计划性”)与“强制性”的计划被迅速通过。散会之后,合作社干部和社员组长们立即分赴各村进行宣传动员。开始虽然有些人还不大相信合作社真能办好这件事情,但由于买犁铧是“刚性需求”,还是将信将疑地入股了。
刘建章自己出马,自带干粮,带着南区社员群众的期望和所集起的500多元股金,经过几天几夜的长途跋涉,到达了韩城。在这里,他利用旧有的关系,为南区群众购买了2000页犁铧。当时延安市场上的犁铧价格是每页0.9元,合作社以0.6元(每页花本0.5元,加上运费0.1元)卖给社员。这不仅满足了社员生产上需要,保障了秋耕秋收运动,而且因为避免了私商的中间加价,为社员节省了600元。1938年开了一个好头,南区合作社抓住低价售卖犁铧这一项便民、惠民业务不放松。1940年,南区合作社再次筹资购买犁铧,市价是1.8元每页,南区合作社卖1.3元每页,向社员群众售卖1500页,社员再次节省了750元。1941年,犁铧市场价上涨到3元每页,南区合作社卖1.8元每页。仅犁铧一项,每年都能够让南区合作社的社员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这件事,显示了合作社的信用,使原来不信任合作社的人也开始改变了态度,称赞合作社真正为群众办了好事。南区合作社坚持在火柴、食盐、布匹等项生活物资上采取灵活而实际的价格政策,切实地减轻了群众负担,由于这些实际例子的影响,使得社员群众认识到南区合作社是自己的经济组织。
合作社的工作是在朝夕不同的环境下服务千差万别的群众。南区合作社为群众着想,是无微不至的。他们真正地是为了广大群众心贴着心的服务。南区合作社不仅注意团结那些觉悟较高的人,而且特别注意争取那些还有这样那样不同思想认识的群众。他们懂这种人如果被争取过来,他一定会拿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实去告诉人(即宣传),而群众也一定会相信他的话,因为他原先曾反对过合作社,而现在忽然赞成合作社,其中必有一番道理。这种人的宣传最能打动人心,最有说服力。
“迷信入股办医药”教育、提高群众的高明选择。从研究者的角度来看,“阴阳入股”堪称与南区合作社“包交公粮”、“包运公盐”等业务具有同样价值的为民办社的案例。在当时的延安,很多中医同时还给老百姓看点“阴阳”等,老百姓在迷信上花销很多,有的时候老百姓生了病还迷信“阴阳”之类的,最后多花冤枉钱不说,还耽误治病。
南区有一个中医兼“阴阳先生”董世海,他平素给南区的老百姓看病,有时也看“风水”之类。董世海思想比较开通进步,南区合作社也吸引了董世海,他成为南区合作社一名热心的社员。刘建章想改善南区医疗卫生的落后面貌,打击神汉巫婆的谋财害命及封建迷信活动,1940年由刘建章(他自己就会扎针治病)提议,南区合作社和董世海合伙成立了医药合作社——民生公药社,地址就设在柳林,董世海实心实意地给老百姓看病,民生公药社给南区老百姓,尤其是社员带来了平安。
刘建章和董世海没有想到,还是有相当多的社员,一方面求医问药;另一方面还是“求神拜佛信阴阳”,不断有社员找董世海来“看风水”之类,董世海即以自己过去的种种“迷信”活动,现身说法,告诉社员“阴阳”、“巫神”是怎样的欺己骗人,但是群众的老观念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改变的。董世海这里不再摆弄这些迷信物事,他们就到别处去找“阴阳先生”。万般无奈下,董世海只得“兼营”迷信用品,再有迷信的社员来瞧病,董世海给社员用药来给社员治病,用实际效果给社员展示医药的疗效。如果有固执的非社员群众,还是要请他“瞧风水”、“看阴阳”,董世海不再拒绝。迷信的社员一定要给董世海钱——因为在迷信的人看来,“阴阳先生”看地不收费,神鬼不安。董世海和刘建章商量好,把这些迷信群众的费用交给合作社,代替那些迷信成性的群众入股的本金。在南区合作社,老百姓从医药科学那里感受到了好处,同时也切切实实地从南区合作社那里得到了实惠,这项有趣的业务叫“迷信入股”。
除了“耕牛入股”和“迷信入股”外,还有“供应社员消费品入股”、“包干制供应社员所需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入股”、“帮助农民防奸放哨入股”、“吸收年老人防老准备办买寿材衣服的钱入股”、“吸收娃娃压岁钱入股”、“吸收农村老太太首饰银器入股”、“供给妇女们使用针入股”、“吸收机关团体搞副业生产积下的钱入股”,等等,总之千方百计地想尽一切办法将农村各式各样的游资吸收起来,壮大合作社的资金力量,反过来再为群众服务。多余的粮食、牲畜、柴草、木料、鸡蛋等,南区合作社都可以按照市场价折算成股金,作价时公正公道,绝不趁群众困难时候压价,在物价不稳定的时候,甚至于土产定价比市场价还要高些。
实物入股的作风、方式与方法。大规模的、多层次的、多类型的实物入股,就是尊重边区老百姓的商业习惯与生活生产现状,就是“为民办社”的作风、方法与理念的体现。
再理想化的政策也要接受考验。并不是说有并确立了“为民办社”的导向,就会事事一帆风顺。一味拘泥于现金入股的话,就等于要把南区众多的老百姓排斥出合作社。实物入股的办法只有更多地扩大股金,壮大合作社的力量,才能反过来为群众服务。只有发展更多的股金,合作社才有更大的力量为群众办更多的事。但是,在商品经济很不发达的边区,主要从事小生产的农民,即便是那些刚刚上升为中农、富裕中农的那些农民,手中也不可能积攒更多的钱。同时,由于战争原因,物价日益高涨,一般农民也不愿多贮备钞票,甚至于他们宁肯换成元宝、银洋之类的,埋到土里。
南区合作社是在民间土生土长的合作社,创办者深入实际,了解到这种情况。于是,他们创造了各种各样的实物入股的扩股方式,这样,农民们都高兴地把自己多余的农副产品拿来顶股金。南区合作社的这种实物折价入股方式,完全符合农村的实际,真正方便了农民,同时也发展、充实了合作社。
七、公私两方合作与南区合作社的运输事业的起步
榨油坊和制粉坊的建立,是南区合作社举办生产事业的开始。而南区合作社的运输事业,也是在1939年正式起步的。南区合作社的运输事业是它扬名立万的法宝,因此不仅当事人对此的回忆与相关文献记录多,而且研究者对运输事业的关注也比较多。
1.吸纳私人运输队伍的资金充实了合作社的股金。在小农经济为主的黄土高原,私人从事商品买卖的人算是见多识广的了。和一般农民相比,从事商品贩卖的老百姓相对来说经济情况好一些,也有更多的合作意识、商业经验与人际关系。南区合作社最早和边区的私人运输队(编者按:当时称为“脚户”,下同)打交道是在1937年。1937年吸纳“脚户”的自由资金入股,帮助合作社扩股。当时南区合作社要应对“苏票”回收的挑战,资金链非常紧张,因此“脚户”的资金进入有力地缓解了当时的困难。不过,当时南区合作社充其量是和“脚户”们从事简单的扩股与分红的关系,没有深层次的合作,更没有业务上的交集。这一时期南区合作社与“脚户”之间的合作,往往为研究者甚至当事人所忽视,但它的意义同样不可小觑,不仅是因为几百元股金“延续”了当时南区合作社几乎苦撑不下去的资金链,而且实际上敲响了南区合作社与私人资本合作的先声。
2.南区合作社“借鸡生蛋”的办法。南区合作社与“脚户”合作的情况在1937年12月发生变化。南区合作社当时打算借助“脚户”的力量,来解决南区合作社社员食盐的供应问题并借此打开销售食盐的。1937年12月间,志丹县“脚户”王步阁等3人赶着9头毛驴到南区附近的龙儿寺砍柴,运往延安市贩卖,夜间即住在南区社当时开设的柴火店里。刘建章调查了他们卖柴的情况后,萌生了借助这支力量解决南区合作社购买食盐的问题,因此便建议他们不要再砍柴了,用现有的运力到盐池驮盐,来延安贩卖,利润会更为丰厚。
从延安到盐池,路途遥远,在解决王步阁等人的本钱问题上,南区合作社处理得很巧妙。一方面,南区合作社只是想和他们合作;另一方面,王步阁他们也不一定接受参加合作社的方案,在这种情况下,假如南区合作社直接预支现金给王步阁运盐队,就会牵涉到与合作社的财务纪律与章程冲突的问题。因此南区合作社采取了变通的办法,借给王步阁一批布匹作为驮盐的盐本,允许他们在上行的时候贩卖获利,并给他们发了一面写着“南区合作社运输队”的小旗帜。王步阁运盐队名义上是合作社的运输队,但在实际上和合作社没有股份关系,双方只有一个合同关系,南区合作社提供启动资金,而按照双方约定,王步阁运盐队驮回的盐,由南区合作社的店里出售,同时合作社在每驮盐上要打一升五合的斗佣。
资助王步阁等从事运盐生意是南区合作社的一招好棋,南区合作社开始在“脚户”们中间赢得声誉。在南区合作社资助下,王步阁运盐队成为南区合作社的流动广告:王步阁在“脚户”们中间广泛宣传南区社的好处。因此,当王步阁等第一次驮盐回来时,就联络了赶着50多头牲口的徐存光、高凤山、袁治才等驮盐“脚户”到沟门来投宿。南区合作社事先与国统区洛川等地的商人谈好,鼓励国统区的商人们来南区合作社采购食盐,等王步阁运盐队驮回食盐,食盐很快销售一空,王步阁运盐队得了实惠,南区合作社既搞活了业务,又扩大了影响。
其他“脚户”看到后,非常高兴,纷纷要求南区社仿照王步阁运盐队办法,也给他们发放南区合作社的旗帜,参加到南区合作社的这种运输生意中来。于是,南区合作社几乎是不用一分钱投资(只不过,仿照王步阁运输队办法,假使个别“脚户”在资金上暂时有困难,南区合作社可以借给他们一些钱款周转应急),就实际上将50多头牲口变成了自己的运输力量。“脚户”们也非常高兴,南区合作社解决了食盐的销路问题。“脚户”们只需要专心做他们最擅长的运输,就可以享有运盐生意的大利润,更何况依仗着南区合作社的好名声与公家单位的支持,“南区合作社运输队”的一面旗子,就能够让“脚户”们享有比一般“脚户”多得多的便利,他们也愿意在名义上成为南区合作社的运输队。
但“放羊式”的状况存在着管理上的漏洞,而这一漏洞后来果然还是让双方的合作戛然而止。到了1938年3、4月间,通过这些“脚户”的关系,南区合作社先后又联络来袁开运、高树林、石金山等人的60多头牲口。在他们的自愿下,合作社照样给他们发了南区合作社的旗帜,和上面的几个“脚户”规定了同样的条件。这时,与南区合作社有合作关系的运输力量已经达到一百多头牲口,南区合作社可以调动的牲口数量在当时的延安已经算是首屈一指。但是,到了1938年5月间,由于个别“脚户”打着南区合作社的旗帜,假借南区合作社的名义招摇撞骗,影响了南区合作社的信誉。为了防止殃及南区合作社的生存,为了维持南区合作社的信誉,为了保证公家对南区合作社的继续信任与支持,刘建章当即决定把放出的这些旗子全部收回。刘建章虽然把“大门”关上了,但相关的“脚户”们已经或多或少地赚了些钱,虽然他们主观上不愿意,但也能够认识到刘建章这样做的苦衷,因此,南区合作社与这些“脚户”的关系也并没有彻底破裂。
对于南区合作社而言,与“脚户”打了两年多交道后,南区合作社已经和延安地面上许多有名的“脚户”建立了初步的合作关系。虽说由于管理不严导致大家“中道而别”,或多或少有些“不愉快”,但这些“脚户”还是愿意与南区合作社共事。而实际上,南区合作社也有继续拓展运输业务的需求。如,1939年4月,南区合作社要到山西碛口买货,因为没有其他运输队可以完成采购任务,只得出钱买了7头骡子来往运输。5月份采购任务完成后,当时还没有条件能够独立经营南区合作社自己的运输队,所以只好在任务完成后,卖了5头骡子,借此好歹回笼一点资金。谁能料到,到了10月份,南区合作社筹建的榨油坊,还是需要畜力运输,只得又买8个毛驴驮运麻籽。为此,南区合作社下决心,把这8头牲口连山西碛口采买剩下的2头骡子,组织起了一支10头牲口的运输队。南区合作社的业务不断扩张,确实需要有一支经营有方的运输队,既然“借鸡生蛋”的路子走不通,正式成立运输队是必要而且必需的了。
3.正式组建南区合作社运输队,拓展运输业务。南区合作社正式成立运输队是在1939年冬,南区合作社动员刘建家(刘建章的哥哥,有名的“脚户”)合伙经营运输队,刘建家拿出自己的3头骡子折价1500元,合作社出资3100元,购买7头毛驴,南区合作社增添了一支生力军。南区合作社运输队的大旗树立起来,甘泉刘永祥、安塞王步奎等主动将自己的10头骡子加入运输队,牲口折算资本,“脚户”本人也可以折算成份子。刘建家、刘永祥、王步奎都是行家里手,短短3个月时间,运输队赚了3000元。(30)
1940年边区政府号召运盐,延安县责无旁贷,分配给南区运输公盐950驮,为了尽量减轻南区居民的负担,南区区政府要求南区合作社独立承担这一运输任务。
刘建章个人以前也四处闯荡贩运货物糊口,但是950驮公盐不是哪一个人能解决的。南区合作社一方面联络那些过去有关系的“脚户”合伙;另一方面积极吸收光华商店以及定边光华分店、靖边光华分店的投资,积极组织运输队。为了鼓励“脚户”参加运输队的积极性,采取“三七入股,对半分红”的办法。于是,在短短的三四个月时间内,就组织了刘建家、张仁队,王步阁队,高树林队,高树旺队,徐存光队,燕林则队,徐存孝队,王步举队等10个运输队,165头驴骡。1940年的运盐任务是合作社运输队的一场会考,南区合作社运输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代价惨重。
一则是运输队发展很快,但是合作社没有领导这样大规模运输的经验,没有建立起严格的检查核算制度,每次运盐回来,无法检查账户,“脚户”和运输队的路上开支没有票据,随便报账,甚至个别“脚户”隐瞒,或者赚了钱说没有赚钱。二则合作社没有对运输队领导建立专门组织,也没有相关制度,运输的方向也就由“脚户”自由地决定,有些队甚至三两个月不回来一次。三则极个别的运输队假借合作社名义,做违反法令的事情,为了多赚几个钱,竟有夹带、贩卖违禁物品,甚至有个别的运输队不大听从运输队的统一调度,影响到了合作社整个营业与在群众方面的威信。还有,从运输队的牲口与人员方面来说,牲口干瘦,质量不精干,损失31头牲口,这在当时就是一笔很大的数目,在1940年整顿精简后,牲口全部是肥壮的骡子,数量尽管少了,但质量却大大提高了,为以后的大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31)
八、“妇纺运动”与“包交公粮”:南区合作社1942年事业的大发展
经过了几年的艰苦创业和积累,1941年到1942年,延安时期南区合作社的组织规模和经营范围一天天地扩大。截至1942年底,南区社已经拥有10多个分社,包括21个经营单位(其中本区境内19个,本区以外2个),入社户数占南区户口总数的90%以上,股金总计250万元,流动资金有130万元,贸易总额为1700多万元,纯收益180余万元,它对促进边区经济的繁荣,粉碎国民党反动派的经济封锁起了重要的作用。
创办纺织渡难关。1940年底,国共关系的微妙变化已经影响到了边区对外的经济环境,首当其冲的是棉花、布匹与衣服等日用必需品。
南区合作社举行第2次社员代表大会,刘建章提议,要经过合作社的工作,由全南区人民自己动手,解决穿衣问题。大会一致通过了这个提议,并决定在南庄河分社地址建立新合纺织工厂,发动全区妇女开展纺线运动。
为了解决工厂的资金,先由南区总社入股3000元,几个分社融资入股7000元,后来又争取到了边区银行的小额贷款,吸引了社员群众的小部分股金,东挪西凑,积少成多,解决了启动资金的问题。南区合作社明白办厂还要有技术工人和设备,刘建章跑遍了延安、安塞农村,找到会织布的、想学织布的人。他想起老家佳县乌龙镇有几家曾织过布,就派副主任张和堂前往招兵买马。张和堂动员了高能文等两位织布工人移居南区,还招收了几个青年当学徒。此外,张和堂还买了木制手拉织布机一部,织抹机一部,洋纱四捆,土纱七八十斤。高能文技术老练,他一到南庄河,就跟几个木匠合作,做了一套整经机、四个例线车和四个砂轮。资金有了,工人有了,设备有了,就这样,专为南区人民织布的新合工厂便于1941年5月16日正式建成投产了。工厂用边区进口的洋纱做经线,用土纱做纬线,织造所谓的“洋经土纬布”,开工第一天就织了四丈多布。
为了保证新合工厂的织布用纱,同时也为南区妇女生产打开新的路子,南区合作社随即开始了发动妇女纺纱的工作。其实,在南区合作社之前,也曾有个别组织和单位想推动妇女纺纱活动,但方式方法不对,在农村用强迫命令的办法组织“妇纺小组”,并硬性要妇女离开家,到高峁湾纺织工厂学习纺线,结果,反而在南区群众中产生了许多顾虑,有的担心纺线耽误生产不上算,有的害怕自己的女子、儿媳或者婆姨会变成“公家人”,因而连有一些本来想学纺线的妇女也不愿意再参加了。适得其反,妇纺运动一时没有发动起来。
怎么打开妇纺的局面确实是一个难题。刘建章随时注意打听哪里有会纺线的妇女。有一次,他偶然听到正在给新合工厂修房子的石匠李国泰说他自家的婆姨会纺,就是没有纺车,也缺棉花。李国泰就是随口说说,没有想到,刘建章听了这个话,当即就做了纺车,带上棉花,来李国泰家。刘建章当场对李国泰婆姨表态,只管纺纱,不管纺得好坏,合作社都收,并且还有另外的奖励。李国泰婆姨高兴地应承了。南区合作社言出必行,按照规矩,领取1斤棉花,只需要交半斤纱(余下的是工钱,可向合作社换布,也可以市价卖给合作社)的规定,李国泰婆姨第1个月纺了5斤纱,赚了2斤多,南区合作社还另外奖励了她8块钱,由于纺纱的获益以及政治上的宣传,她纺纱的积极性更高了。第2个月她纺得更多,南区合作社没有二话,直接奖励她20元。第3个月,她的女儿也参与纺纱,合作社再奖励她20元。3个月的工夫,李国泰婆姨共赚了7斤纱,用这7斤纱,在合作社换了芝麻呢(新合工厂自织的一种土布)和几丈白布,给李国泰缝了一身新棉衣,李国泰一家成了南区合作社纺纱工作的义务宣传员:咱婆姨赚的都让咱穿上新衣服了,合作社好打交道,还有奖励,为什么不叫婆姨去纺线?
李国泰一家所在的南庄河热闹起来了。南庄河的乡亲们一连许多日子到李国泰家,许多婆姨纷纷登门求教,李家热闹极了。李国泰婆姨也没有什么保留的,痛快地把技术教给各家的妇女姐妹,没用多长时间,南庄河39户人家,就有31户有了自己的纺车。原来政府想方设法地、甚至于强迫妇女去学纺纱技术,没有人感兴趣,现在政府没有发动,原来那些家庭妇女倒是求人教给自己纺纱技术,原先留存在人们心中的种种疑虑,一下子烟消云散了。
南庄河是这样,其他村发展妇纺的情形也有点相似。合作社的副主任张和堂老家在梢元梁,他动员自己家70多岁的老母亲纺纱,由张家老太太开始动手纺纱开了好头。老太太年逾七旬,德高望重,她出面积极地推动别人,到处宣传,到处教人纺线的技术,在老太太的帮带下,全村的妇女大多数也开始纺纱了。
在南区合作社的办公室里每天拥挤着一群又一群妇女,嚷嚷着要领纺车、领棉花。到了1942年1月间,投入妇纺运动的妇女已增到200多人了。为了支持南区合作社的妇纺,边区政府还出面进一步大造声势,1942年“三八”妇女节,边区建设厅合作指导员会同南区合作社,在柳林村召开了一次“三八节妇女颁奖大会”。在南区,像李国泰婆姨、张和堂母亲等25位妇女,原来只能在灶台、炕桌上打转的普普通通的妇女,因为纺线成绩显著、热心传授技术,而被合作社推选出来,戴上大红花,坐到主席台。
在边区政府的支持下,南区合作社趁热打铁,大会上公开宣布关于组织妇纺的新规定。一个月能纺5斤线的,奖毛巾1条,能纺10斤线的,奖毛巾2条;开始学纺织的妇女,在最初阶段,技术不熟练达不到5斤标准的,也奖毛巾1条;初来乍到的移、难民,只要有纺织技术,并愿意纺纱的,合作社帮助调剂一部分粮食,纺的线不论好坏,合作社仍然都收。更为重要的是,纺线的收入全归家庭所有,在核算救国公粮等项负担时,政府不把这部分收入计算在家庭收入里面,不会因此额外地给纺妇家庭增加负担。
妇纺在南区已经成为广大妇女、甚至农户家庭的共同认识,随着南区妇纺运动的不断发展,不仅满足了南区新合工厂织布的需要,而且还向难民纺织厂、交通纺织厂这些政府、中共中央所开办的公营大织布工厂供应土纱。但是,迅猛发展也遇到了新的问题:纺妇交的线粗细不匀,质量不一。
按照最初的承诺,南区社不管好坏都按一个价格收进。而在南区合作社转交给织布厂的时候,工厂却不得不分级论价。这样不分好坏的一律包收的政策,合作社敞开门收纱,工厂按质论价,一年下来,南区妇女仅妇纺一项就收入40万元。不过,因为贴补费用的缘故,南区合作社自己的账目上多支出了6000元的费用。
敞开门收纱的政策,是当时南区的实际情况决定的。因为南区范围内,除了移、难民外,大部分本地妇女都是半辈子头一回纺线,不可能短时间都纺出头等纱来。如果在一开始就严格限定等级,纺妇很有可能无利可图甚至就会贴本,妇纺就不能打开局面。如果在一开始就把人家吓得不敢来领花纺线,那还谈什么发展妇纺呢?合作社表面上贴了些钱,亏了6000元,但南区妇纺工作的局面却打开了,更何况群众的纺线收入却达到40万元,从长远看,从大处看,南区合作社的亏本是可以承担的,早期的收纱政策也是对的。
在解开了同志们思想上的疙瘩以后,刘建章就和大家一起研究加强对纺妇的政治领导和技术指导的问题,同时又制定了推动纺妇增加产量、提高质量的具体办法,这就是“按质分等”的政策,即把收购的线的质量定为三等:头等150丈,二等120丈,三等94丈;在此基础上,采取“分等论价”,头等线,1斤花只交7两(16两1斤的旧制),二等的则需要交8两,三等的就必须上交10两。对于纺线又细又匀的,除优给工资外,还额外奖励毛巾、袜子等。
这些具体办法的实行,大大鼓励了纺妇改进技术、多纺头等线的积极性。在质量提高的同时,产量又稳步上升了。
由于南区合作社的工作做得切合实际,扎实具体,到1942年底,南区社已经组织了800多名妇女参加纺线,约占延安全县从事纺纱的妇女数2241名的26%。仅在1942纺棉花总数即达1万多斤,每个妇女收入500多元。
在南庄河,这个南区妇纺运动的发祥地,1942年纺线770多斤,赚380斤,以当时的价格计算,值边币6万余元。全村人口计有152人,据估计每人每年平均用土布1小匹,以当时布价计算,也需款6万余元。可以看出,以纺线的收入供穿衣是没有问题的。像石匠李国泰,种地打粗粮1石5斗,辛苦一年做石匠活,得工资4000元,刚够全家的吃粮和门户(陕北方言,即人际间的应酬),而吃用等项支出就都靠妻女二人的纺线收入(两个妇女一年纺纱所得也是4000元,与李国泰石工所得相等)上了。他家年年够吃够用,都穿上了新衣服。
文表六,开办三十里铺分社元老、会计,老合作社社员,他家有一个70多岁的父亲,3个在学校念书的儿女,都不能参加农业劳动,但他的婆姨在照料家事、喂猪、喂羊之余,挤时间纺线,平均一天纺3两,而且质量好,1942年纺了40多斤土纱,足够照顾全家的生活。
南区合作社的妇纺,从对边区影响来看,没有后来的“包运食盐”那么大的影响力,从对合作社的收益结构来看,手工业生产事业所占比重最小,更不如消费性业务有那么大的回报,但对于南区合作社而言,意味着合作社生产事业的重大进步。南区合作社经营过十几种手工业生产,但妇纺与织布两项发展得最为顺利,一个民办的合作社,克服了战争和封锁所引起的通货膨胀,解决了资金与原料缺乏,改变了群众对新式生产事业的冷漠,最终熬过了开办初期的亏损,将妇纺坚持下来,不仅改善了南区人民的生活,而且随着妇纺的全面提高,经过南区社理事会研究决定,南区合作社向各村宣布:哪一个庄子有20个纺妇,就可以到合作社赊购一部织机,自己织布。1942年下半年,南区农村的纺妇和织妇先后成立纺织小组,变工合作,不少村庄出产了“边区布”。村庄纺织手工业的发展也帮助了没有纺妇、织妇的家庭,让他们通过可以参加变工,给纺织小组以及纺妇、织妇家做农活,定期结账,同样可以计价领布。
负担入股变红利。1941年国共关系恶化,国民党在经济上封锁陕甘宁边区。边区老百姓各项负担,如公粮、公草、救国公债和各种徭役,迅速增加。1941年8月,南区合作社率先推出了“救国公债”入股,边区政府动员老百姓买救国公债票,将人民所出的公债款数加成股金,股金所分红利交付公债3.3万元,帮助人民解决了负担,使人民更相信合作社是能解决老百姓困难的。1942年各项负担仍然非常重,全区老百姓要负担教育经费、自卫军哨站费、高峁湾生产合作社股金、银行储蓄券,数额高达6.2万元,南区区政府本拟按照乡、村、户作3次分摊,结果全由南区合作社作为股金代垫,别的不说,仅就节省全区群众开会动员时间就达到1500多个工。
也就是在这一年,合作社围绕南区群众的公粮负担,继续推出“负担入股”。1941年,南区合作社试办代替社员出公粮,每石公粮第一年由人民折钱入股,合作社得钱扩大营业,到第二年公粮分配给人民时,由合作社以盈利所得代交。试点时共有40来户,这40多户的公粮负担差不多等于没有出,不是社员的群众由此成为合作社的股东,年年可以分红。
在1940年之后,延安群众负担持续增加,“一个产粮大户,一年要交20石细粮,”(32)民力透支接近极点。这导致1942年释,社会上开始传言,别看去年公粮负担重,今年的公粮还要增加。流言四起,群众中间出现恐慌情绪,1942年“农户中有部分因负担关系逃避搬家(延安据说搬家八百多户,安塞五百多户,其他县份亦有),一般农民生产情绪低落”。以至于“南区有些农民以为去年公粮较重,恐怕今年还要增加,因之生产情绪低落”,(33)对政府的不信任程度,已经到了“边区政府虽然公布1942年公粮决不超过16万石,可是个别老百姓依旧将信将疑”的程度。(34)在这个情况下,党和政府惯于采用的,单纯的春耕动员、舆论宣传等政治动员方式,已经难于有效地平复边区农民的情绪,更难于通过安抚农民情绪来恢复生产。南区合作社经过调研发现,当时一个产粮大户,一年要交纳20石细粮,交纳公粮的数量问题还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对于农民来说,还有一个碾成细粮、上仓交纳公粮等麻烦事情。这样无形中造成一种情形,越是勤劳种粮的农民交纳的公粮越多,那些种地不多甚至跑生意的农民,反而是没有什么负担。在这种情形下,有些农民不但不准备扩大生产,而且还准备减少生产,随便种些粮食够自己家吃的就成。这样发展下去,只能是“公私两损”,公家必须要征收的粮食收不上来不说,连农民也会最终受损失。
南区合作社经过仔细调研,发现南区按规定需要交纳5石以上直至20石的大户,虽然只占应交公粮户的30%,却占应交公粮总额的60%。鉴于这种情况,在政府的支持下,南区合作社多管齐下,把交公粮、领公粮等等环节打通,以包交公粮为切入点,把这部分种粮大户的生产情绪稳定下来,而公家的供给保障任务也得以顺利完成。
南区合作社参照1941年的思路,由群众按照1940年负担的公粮数目,把1942年的公粮按市价预交给合作社,到了秋收交纳公粮的时候,无论政府增加多少公粮征交任务,由南区合作社负责替代交纳,决不再增加社员群众的负担,同时,群众预交的公粮仍作为群众加入合作社的股金。南区合作社为了尽量降低未来的风险,特殊规定,三年内不分红,1942年共40余户,共交给合作社公粮270余石,稳定住了南区合作社社员群众尤其是种粮大户的生产情绪。1943年,按照这个办法,南区合作社包交公粮210石。这样做,农民不要交公粮,腾出时间搞副业,用砍伐的木料、烧的木炭以及搞些其他的副业产品向合作社交股金。
与此同时,南区合作社还承担着延安各个机关、学校、部队等单位每年几百万斤木炭的采购供给任务。这些公家单位把买木炭的钱全部预交给南区合作社,并签订冬季供货合同。南区合作社就将群众烧制好并顶股金上交的木炭集中起来,负责按时送交各机关、学校,将款项再买成货物拿到市场上销售,再用利润换回粮食。在政府的支持下,粮食部门拨给各单位的供粮数目,各单位凭借各自的拨粮数字再直接向南区合作社领取。
这是一个政企良性互动的完整链条,成就了一举数得的好事,一则机关单位要买的木炭,由南区合作社通过集中供给加以保障;二则群众通过实物入股的形式将手中的木炭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直接交给合作社;三则粮食部门通过南区社分散供粮,免去了粮食系统集中运输、加工、仓储等各个环节的费用与损耗;四则群众的公粮负担通过市场的力量转化为社员的福利,打消了农民多生产就多交粮的忧虑。
在这个系统的链条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一幅延安时期我党介入经济与社会的图景:整个链条的指导者是共产党;链条的一端是政府、军队与学校,另一端是群众;链条的关节点是南区合作社;链条的启动力量是市场交换,链条的制动原则是链条两端各自利益尽可能的平衡。
南区合作社不纯粹是社员的经济组织。南区合作社对市场交易原则的把握,对社情民意的熟稔,对政府机关的应对,体现了它是各方利益的交集,是当之无愧的各方利益的桥梁。
它非常清楚在边区环境下政治的重要与敏感,它竭尽全力来保障政府的政策贯彻。代交公粮,是它在替政府做稳定社会情绪的工作;它非常清楚市场交易法则的残酷无情,用能够聚集的资金,做最快的流转,赢取最大的利益,充盈自身的实力;它非常清楚培养民力的重要性,实物入股,是它在尽可能地减少市场价格波动对农民群众的影响。
这些都很重要,南区合作社做得也非常漂亮,但更要注意以往被我们忽视的政府的作用与角色。
在一个市场原则与交易秩序还主要(或者相当大程度上)是在强大的政治环境下发育成长起来的情况下,各级政府机关(包括上至边区粮食局、下至南区政府),在这根链条中不是简简单单的“索取者”,反而带有南区合作社“支持系统”的色彩。比如,允许南区合作社可以“代理”部分政府的管理权力(实际上南区合作社可以代一级政府进行公粮分拨、核发);比如,要求各机关单位提前向南区合作社预交合同款(这在事实上给南区合作社解决了它最急需的现金流),这些都是政府给南区合作社提供的政策性保障,等等。别的不说,仅就资金一项而言,很难想象,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与政策的便利,南区合作社的资金能够支撑它在市场上那么多的业务流转。
南区合作社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深受各级政府的信任,在1942年年底召开的西北局高干会上,受到了毛泽东的高度赞扬,他把刘建章写的一个关于南区合作社发展情况的报告,介绍给到会同志,明确要求边区建设厅负责调查研究南区合作社的经验,写出小册子,作为各县政府第四科(即建设科)及各合作社工作人员的教材;并号召边区各地的干部去参观南区合作社,向南区合作社学习。南区合作社成为边区合作事业的一面旗帜。
九、1.8万驮:南区合作社运输事业在1943年的奇迹
在1942年召开的西北局高干会上,西北局号召全边区动员起来贩运食盐。毛泽东在这次西北局高干会上就运输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时,他其实非常清楚,这项“要带些强制性”的工作风险很大。他提醒边区的干部,这是“很巨大、很艰苦、很细密的组织工作与群众工作”,如果不能在运输工作中实现公私两利,使其“建筑在为社员谋利益的基础上,”并且能够让这种利益日益增大,这项工作“一定要失败”。但如何让群众自愿入股,又如何能够让其能够在千里往返的奔波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这正是南区合作社需要探索回答的。
在这个意义上,如果说南区合作社的“包交公粮”是通过解决一小部分种粮大户的问题,以此稳定群众的生产、保障机关的供给并调节市场的供需,影响已然不小的话,那南区合作社闯出来的“包运食盐”政策,则是以不啻一个合作社的力量,创造性地解决了当时西北局、整个边区乃至中共中央高层都没有妥善办法来解决的难题。以往的研究过多地关注了1943年南区合作社的运盐工作,其实,如果没有南区合作社在此之前两年多探索,包括运输队、运输经营干部与运输经验等的积累与探索,很难想象南区能够在1943年承担下运输食盐的任务。
1.早期的运输政策与业务。1941年,政府要求南区负担950驮公盐,规定交纳食盐。南区合作社运输队替群众运食盐,运输队运回的食盐再由南区合作社负责销售,按市场价格给运输队付款,每驮食盐付给运输队420元(按当时的情况,群众个人去贩运食盐,每驮400元)。这种运盐模式其实只是合作社运输队的一项经营性业务,虽然每驮合作社多收20元,但在这种运作模式下,节省群众的运盐时间有4000多个人工(以200人20天计算),8000多个驴工(以400头驴子20天计算)。
1942年南区的运盐任务为820驮,任务降低了,政策更优惠了,允许每驮食盐可以交代金300元,群众不运食盐的话,可以出钱。南区政府授权给南区合作社把820驮公盐代金全部收齐,合作社拿24.5万元代金买了13头健壮骡子,并用公私合作的办法与罗家崖苏鸿亮运输队的12头骡子联合,到4月份就完成了运盐任务。在这两年的经营中,南区合作社的管理层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运输经验,运输队也扩充了力量,这笔有形、无形的财富对随之而来的运输任务来说,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
2.1.8万驮的统筹规划。分配给延安县的运盐任务是1.8万驮,其中6000驮为群众负担的公盐,1.8万驮就是270万斤。曾有历史的见证者这样形象地描述这个数字:如果要把它形象化,那么,驮运这些食盐的牲口,头尾相连的话,就会从延安,经过安塞的高桥,一直排列到志丹县城,长达180里;假若把装这些盐的盐袋叠在一起,就能把边区参议会大礼堂塞得满满的。它的总价值是2430万元,足够50万人一年食用。
1942年初,延安县召开了各区区长会议,分配区运盐任务的数额,并决定由各区分别组织运输合作去完成,还决定每驮公盐代金是1000元边币。实际上,这时的延安县,除了在南区,由于南区合作社前期在群众中已经建立起了威信,并有组织运输队完成运盐任务的经验外,其他各区,因为缺乏组织长脚运输的运输队,又没有相关的干部与经验,再加上马上就要开展的春耕运动,因此,大部分地区实在是无力完成这项任务。后来的检查结果让延安县领导们是有压力的。年初布置下去任务,到了3月份,多数区的运盐成绩都“惨不忍睹”。
川口区运回了四五十多驮,蟠龙区完成50多驮,金盆区60驮,其他各区缴了白卷:要么没有买到壮牲口组织不了运输队,要么买到牲口却没“脚户”赶,要么种地的庄稼汉千辛万苦运一趟就必须得歇上一阵子。只有南区,靠着南区合作社运回1000多驮。
眼看延安县的运盐任务就要泡汤,经过深思熟虑,1943年3月份,刘建章在延安县党的干部会议上,坦率地指出了当时面临的严峻形势:如果再继续简单地执行把1.8万驮的任务分解到各区的思路,即便采用公盐代金的方法,每个区也只能有几十万公盐代金,充其量买上四五十条牲口,在一没有足够的牲畜,二没有足够的干部,三没有足够的经验,四没有足够的办法,五没有足够的时间,六没有足够的“脚户”等“六个没有”的情况下,除了南区较有把握外,各区无论将来主观多么努力,实际上注定了都无法完成任务。
当着全县经济建设干部的面,刘建章发表了自己的运盐计划:为了加快运盐进度,确保全县任务的完成,必须把全县的公盐代金和运盐牲口集中起来,成立运输大队部,购买健壮牲口400头,连现有的牲口起组织1000头畜力的运输队,每次驮回1500驮食盐,集中驮运12次,完成运输任务后可以实现销售收入2660万元,交税288万元,扣除损耗后,还有700万元的利润,这样集中运输的办法,既可以完成任务,又可以避免群众耽误生产。我们不妨用16个字概括刘建章这个思路,那就是“集中力量,组织起来,以公助私,公私两利”,即把全县的公盐代金和运输牲口集中起来,由南区合作社拿大轴,统一包运全县公私盐的设想。
经过县委干部会和合作社联席会的反复计算和讨论,采纳了刘建章的意见,一致决定:改变原来的办法,而以南区合作社的运输队为基础成立运输大队部,统一领导、筹划和指挥全县的运盐工作。就在这次合作社联席会议上,还通过成立了延安县合作社联社,一致推选刘建章为主任。
包运全县公私盐任务得到了延安县、建设厅乃至边区高层领导的鼎力支持。
运盐的前提是募集资金购置牲口问题。刘建章和县里商量,决定进一步扩大运输队。只要运输队的牲口扩大到1000头,不管公盐、私盐,都有把握完成,才有可能实现“通过公盐完成私盐”的口号。政府规定每驮公盐的代金为1000元,合作社为了扩大运输队的流动资金,每驮又加收了200块边币,这样延安县的6000驮公盐的代金就共计为720万元,南区合作社从中抽出500万元购买运输牲口。南区合作社再和盐业公司、光华商店等大公家单位联系,积极吸引公家注资入股。在短时间内,南区、蟠龙、姚店、青化砭、川口等各个区迅速入股、投资南区合作社。到了1943年5月间,延安县运输大队部共筹集到资金1320多万元(见下图)。
三个公家单位,盐业公司投资、银行借款与光华商店投资共占42%;群众自发募集的股金达到46%,这两方面的数字充分说明当时公私两个方面对南区合作社运输队的支持。
但仅有资金还不够,南区合作社再利用合伙的方式组织民间牲口。许多以前私人个体“脚户”,相互串联,成群结队,到南区合作社上门入股。如封世英,一个人串联了6个“脚户”,牵来20多头精壮牲口,按照“四六入股”(私人出资四成,合作社或公营部门出资六成),“对半分红”的办法,与南区合作社成立了运输分队。按照这个思路,南区合作社先后组织了26个运输队,县委特别派出6名干部,合作社组织了专业“脚户”、运输内行等226人,骡马728头:以公盐代金与群众合作组织了8支运输队,纯粹公盐代金4支运输队,盐业公司、光华商店与群众合伙6支运输队,蟠龙合作社7支运输队,蒙族牧民组织的1个运输队。
摸清了定延路沿途的商情。庞大的运输队要从延安出发,700里奔波到盐池,1943年3月间刘建章亲自带队奔赴盐池,全体运输队干部既是运输员,又是调研员,每到一个站口,除了帮助运输队装卸货物鞍架、照料牲口之外,还深入当地调查统计经济情况,从有多少人、种多少地、养多少牛羊,到每人每年穿多少布、买多少日用品等,同时还了解当地合作社的情况,宣传群众入股。用现在的眼光看,南区合作社运输队利用贩运食盐的时机,系统地梳理、掌握了沿途各地的经济情报,这对其后南区合作社运输队上行时有针对性地捎带货物做了精细准备。
社地合作共建,成立了8处骡马站。自从1942年冬定延路修通后,沿途各机关单位如土产公司、县区合作社设立了很多骡马站、草料店,驻军也成立了兵站,私人开店的也不少,这都大大方便了运盐工作,但还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骡马店承接能力不足,私人开的店太小,不能接纳大帮运输队;另一个是沿途各地草料价格极不平衡,一般是公营的贱,私营的贵,贵贱差距又太大。
为了方便南区合作社规模庞大的运输队能有个落脚地,能够有草料等供给,南区合作社便着手在沿途普遍改造、建立合作性质的骡马店。如1942年10月开始营业的吴旗县五区黄家砭骡马店,因股金微小,不能联系群众,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刘建章就向该店主任介绍如何办合作社和为群众谋利益的办法,并商定在南区运输队下次来此时,运一批犁铧解决当地群众的农具问题,而在运输队本次返回延安时,带去一批当地产的布匹,以供延安群众需要;同时决定扩大骡马店的草棚和槽道。利用这一类方式,南区合作社在定盐路沿途共组织了8个骡马店,分布在土坝湾、西河口、兰水川、范家砭、同丹、顺宁、黄家砭、定边等处。这些骡马店,一半是与当地群众合办的,一半是与县区合作社合办的。这就及时地解决了南区合作社运输队的食宿等问题,极大地方便和促进了运盐工作的进行。
在运盐工作中,涌现出了刘永祥、张仁等一批运盐状元。与刘永祥等大名鼎鼎的“盐堆上的状元”一样,张仁也是在完成1.8万驮运盐任务的攻坚战斗中涌现出来的状元。(35)
张仁自觉自愿地与队员同甘共苦。自己是运输队队长,当队长本来是有一匹坐骑的,但张仁与队员同甘共苦。分配给他使用的那匹马,都用作运输队公马,让路上害了病或者走累了的队员乘骑。张仁关心队员,又严格要求他们遵守法令和纪律,为了照顾队员的家庭需要,在合作社规定的范围内,让大家捎带一些零星货物,但不许投机倒把,不许拖欠沿途农民的钱粮。因此,张仁运输队与沿途老百姓关系和睦。张仁有大局观念,能舍己为人,经常向友队伸出援助之手。途中要遇到陷入困难的运输队和私人驮户,要人给人,要牲口给牲口。有些队因纪律松弛,经营管理不好,往往赌气吵架,甚至搞违犯法纪的买卖。他总是主动去调解,帮助领队者搞好管理,正确处理纠纷,纠正不正当的事情。张仁领导的第1运输分队,在1943年已发展到31头精壮骡马,每头每次都可驮重240斤以上。9个月里,他们往返盐池13次,纯利50多万元,无论在任务上、盈利上,都开创了群众运盐史上未曾有过的最高纪录,成为延安县运输大队里的模范分队。而在边区大地上,不仅有了战斗英雄,不仅有了种粮模范,也有了一批像张仁这样的运盐英雄。
延安全县的运盐大合作显示了无比的威力。据9月间统计,全县以公盐代金等形式组织起来的运输大队,已拥有27个分队270多人,1070头牲口,7个月内运盐8240驮(加上民间合作运输的,达11222驮),获纯利293万元,等于替人民赚回了近3000驮公盐代金。到年底,共运盐20819驮,不仅完成了计划规定的1.8万驮任务,而且超额了2819驮。
运盐大合作节省了大量的劳力和畜力,即以公盐6000驮论,如全部由群众私人去运,就需人工4万个(以1人赶3头牲口往返20天计),畜工12万个。节省下来的16万个人工、畜工投入农业生产,至少可以产粮6400石。如果再把私盐计算在内,2.08万多驮的运输,共需人工、畜工50多万个,这些节省下了的人工、畜工,投入到粮食作物生产中,可种地产细粮2万多石。后来的统计数字也证实,正因为1943年运盐合作大发展,促进了农业生产上的扎工变工合作,延安县在农业生产上打了一个漂亮的胜仗,增产了细粮1.8万多石。至于人民群众直接从运盐中获得的利益就更大了。据统计,全年运盐,除去成本及用费外,净赚红利6280多万元。分红方面,私股(指合伙的私人“脚户”)1元分到的红利最高的15元,最低的8.5元,平均分到10元;公股(指光华商店、盐业公司)1元分到的红利最高的10元,最低的6元;群众入股的公盐代金,1元分到的红利是5元。全县运盐大队的资金,也已增达1亿元这个巨大的数字了。
1.8万驮公私食盐的运输计划,是南区合作社创造的一个奇迹,真正地把原本是群众难于承受的运盐义务,变成“公私两利、民更有利”的政策:公盐代金本来是政府向人民征收的负担,但是经过组织运输队包运之后,不仅不是群众的负担,反而变为对群众有利的事了,现在1元变成了5元,成了群众入到合作社的股金了。
3.1.8万驮的成功与思考。一是实行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延安县成立了运输大队部,规定了各种运输制度,审核各队每次出发的行程和账目,运输大队下各自“每个队都是独立核算的,”规定从延安到定边每次往返除因特别原因外不得超过20天,每次出发回来后由队长向大队部详细报告账目,不得有任何违法乱纪的营业及违法行为,牲口若有损失,牲口烂背(长途运输的牲口容易生的一种疾病)除不可避免的原因外,队长和每队“抱大鞍的”(负责各运输队牲畜的运输细节)要负全部责任。南区合作社推行的是队长负责制来强化管理,各队的队长大多数是入股本队的“脚户”,“每队的盈亏也是各自负责,实际上每个队都是一个不同组织形式的运输合作分社”。同时,运输大队部下辖预备队,专管倒换牲口、补充新的牲口。同时在定盐路等沿途,通过参股、合作等等方式,成立连点成线的营业部和各地的牲口店,这些店面既能够给上行的运输队提供队员住宿、牲口草料等,以最大程度的降低运输队的经营成本,又实际上成为南区合作社的经济情报据点与商业据点,让南区合作社的商业网络逐步稳定地扩张起来。(36)二是多元化扩充经营项目。1943年物价飞涨、盐价不稳,南区合作社的公盐代金入股等项业务面临着分红压力巨大,如果单纯地依靠贩运食盐,合作社无法确保利润,所以,南区合作社规定“上运驮脚不受限制,下来捎点货也可以”的原则。(37)这实际上就是多元化经营,为运输队脚力经营效益最大化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每支运输队从延安出发的时候,可以根据合作社掌握的商业信息运输土货,互通有无;从盐池下行的时候,也可以稍带货物,添补利润。比如张仁运输队“每次定延路上往返,顺便给队员捎带点布匹,从甲地到乙地,赚上一二百元……定边木料的价格高过延安10多倍,上行捎一程木料,利润足够维持单程路费,下次再捎带一两匹马,每匹马在延安市场上也可以获利1万元”。(38)张仁运输队就是利用这个规定来增加利润。三是综合采取工薪制与分红制的办法。最初南区合作社的运输队为了破解供给制虚耗无度的弊端,采取工薪制。运输队的工薪制是差异性的,在运输队中技术员工资比普通运输员高一倍,并且每人配给一匹骡马,(39)但是这样的工资制毕竟带有平均主义的色彩。(40)而运输队更多地带有企业经营的性质,单纯地“按股分红”或者工资制都难于充分调动运输队职员的积极性。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下,延安县联社下的杨家岭运输队探索创立了私股等级分红制,六条标准,四等分红,具体的档次“群评群定”,从根本上刺激运输队职员的参与管理的热情与工作的积极性,使得每月的分红会成为工作的检查会,同时成为社员民主参议的训练会。(41)
十、信用事业:南区合作社金融业务在1943年的起跳
即便是在现在,金融信贷也是合作社业务中具有相当挑战性的一项。南区合作社的信用事业也是在1943年跨栏起跳的。在1943年到1944年度,南区合作社的沟门信用社发展到股金360万元,600多社员,存款总额500多万元,放款总额1400万元,是南区合作社各种业务中,发展最快的一项业务。只不过,由于1943年南区合作社运盐业务大放异彩,长期以来南区合作社的信用业务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其实,信用事业也是南区合作社贯彻西北局高干会指示精神,为民办社的产物。因为长期以来,在陕北包括延安南区,一直流行“探卖粮食”和高利贷。(42)
信用社试办早在1938年就开始了。南区合作社见到本区人民偶因经济一时不能周转,借贷无门,往往探卖粮食,吃亏太大,就提出办理信用合作社的计划,但是只集中了1000多元股金,后来考虑到股金为数太少,不敷周转,最后将其并入消费社,另从消费社中提出400元资金,临时无利息借贷给有正当紧急业务的社员。但是因为对借贷人实际上有各种条件与要求,所以受益面不大,只能借给少数人,所以在抵制民间探卖行为的作用上不大。直到1942年,探卖粮食在南区仍很流行,1943年3月计划把沟门上的消费社转变为信用社,不但向外放款,而且吸收人民存款,利用人民中间的游资解决人民的经济困难,抵制探卖粮食等高利贷,帮助农业生产发展,资助社员生活。
信用经营的具体办法。存款每元每月付利息0.15元,可以随时提取。每月结算,若不提取利息,即按照复利计算利息。除流动工人及特殊情况下,每存款1000元,月底应以100元入股成社员,次月即不再规定入股款项,存款不足一月,则按日计算给利息。借款主要以用于生产和紧急需用为限,每元每月付利息0.2元(比当时镚子账即高利贷利息低1/3),最多每次借款2.5万元(最初规定为1万元),可以展期,必须付利息。每借款1000元,月底须以200元入股成为社员,次月即不再规定入股,借款不满5天不算利息,不满1月按天计算利息,仍然需要执行入股规定,并找一个保人。除存款人、借款人外,任何人可以自由入股,股金数目不限,不到一年不能自由退股,在入股满5000元者,再向合作社借款,可以不再规定入股,而且可以随时自由退股,每逢结算日,社员选取代表开会决定分配红利。
上述相关规定,并不机械执行。比如,凡是来借款的,即使合作社存款不多,也设法多少借给点,不让群众空手而回。有的存户愿意存款,但是不愿意入股的,也不勉强,待他们自己看到入股的乡亲又能得到利息,又能分红,再劝他们入股。短期周转三五天款子的群众,既不出利息也不愿意入股的,也不强迫加入,等他借过一两次款子,等群众领情了,就自愿加入。存、借、入股的手续极其简单,没有规定的办公时间,群众随来随办,至于社内组织,只有主任1人,会计1人,下乡工作(办事员性质,收款收股金)3人,伙夫1人。
上面这些办法具有如下特点:(1)凡是存户和借户都成为社员,这样随着业务的扩展,股金和社员数目也扩大了。保证合作社有一笔固定的资金,可以运用,不至于发生周转不灵的现象。它又把社员个体利益和合作社集体利益联系起来。合作社从借款、存款利率差额中得到的一部分利益,仍为原存户、借户(即社员)所共有。(2)根据目前物价与币值的不稳定情况,规定了较高的利率,等物价与币值趋于稳定时,随时改定利率,故它对于存户和借户仍是有利的。(3)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作风、组织机构,也是真正实现了群众化与企业化,它适合于农村环境,也适合于农民群众的要求。为了表示对沟门信用社的支持,边区银行与边区建设厅都曾经存款进入该社,推动合作社信用业务的发展。
在92宗存户、100多万元存款中,农民卖羊、猪牲口得了钱,暂无其他用途存入信用社的50宗,共计775175元,抗属、公属零钱无其他用途,存入的有19宗,计21.52万元,农村妇女参加妇纺工作,通过纺毛织线赚的钱存入信用社者15宗,计1.0086万元,机关工作人员过去加入消费合作社现介绍到信用社入股的8宗,存款8.6089万元。根据对这些存款户的分析,共同的就是这些款项暂时没有用处,或者是还未积累到相当数量足够投入到生产中,因此存入的。这些款子集中到信用合作社后,它就可以较大数量借款给急需的用途,转而进入生产领域上去。
借款利息也是随时调整,曾经达到每元每月为0.2元,看起来好像很高。但是在物价步步飞涨的大环境下,凡是借款的,只要用于投资的都获得了丰厚利润。例如南区一乡民白成德,向合作社借款2万元,加上自己凑的5000元,买了一头骡子,借款利息都用骡子驮运柴火卖钱还清了,除还本外,骡子后来升值到35万元。
事情反过来,既然是物价飞涨,是否存钱的都吃亏了?从存款数据可以看出来,存款的都是有了点闲钱但是数量不大,投入生产或者用于商业买卖的话,钱又太少,要自己放款出去,又怕成烂账收不回来,放在家里只能“坐吃”通货膨胀的亏。存入合作社的话,每1000元,一年后本息合计5200元。比如存户中的南区一乡任家台李四婆姨,有法币1000块,害怕露富,又没有投资渠道,1937年后就只有偷偷地放在家里面,一个镚子的利润没有,到了1944年3月才存入合作社,只能兑换成边币3500元,每月可以得到525元的利息,8个月陆续拿到利润4000多元,原来贬值得一塌糊涂的钱生出了利钱,老太太到处宣传信用社的好处。
南区合作沟门信用社的开办,证明了边区农业生产的发展,必然伴随着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的发展,而实际上农村中金融仍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停滞的现象,急需用钱的借不到钱,有闲钱没有投资渠道的不肯外放,结果造成探卖粮食和高利贷反而大行其道。边区银行的农贷对农业生产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与刺激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边区银行虽然是边区金融的中心与枢纽,但是对于分散的农村经济来说,它的作用是有限的,不能根本解决农村金融的全部问题。
农村金融的停滞不但阻碍着农业生产的发展,而且对边币地位的巩固也起着消极的作用。南区合作社成立信用社,从群众中生长起来的信用合作社恰好能补救边区金融网络不能覆盖农村地区与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把握住了当时边区农村金融问题的中心,即如何组织与利用散处于农村中的游资,把它们转到生产上去。
南区合作社沟门信用社的成绩虽说不如运盐那样巨大,但是,无论是对合作社经营业态的丰富,还是对群众生活、生产的改善,都是非常重要的。
就连有争议的信用社贷款利息一项而言,有的研究认为利息稍高,其实这是一种不了解当时边区通货膨胀率的误解。向沟门信用社贷款1万元,利息按照0.2元复利计算,9个月本息加起来5万元,5倍还款,表面上看起来蛮高的。但是,1943年3月到12月边区9个月间通货膨胀高得惊人,仅物价一项,上涨到10倍到15倍。按照直观的商品来演示,若按当时边区大量进口的一种染织物料(鹰嘴蓝)做标准的话(类似今天绝对购买力平价指数的通俗指标The hamburger standard/Big Mac Index),每桶鹰嘴蓝价格从900元上涨到9000元,若按照五幅布(边区大量使用的一种布匹),从每尺35元上涨到每尺900元,足足上涨25倍还多。即便不按照这个计算,按照当时的高利贷(即镚子账),1万元9个月本息总共10.6万元,合作社的信用贷款也不过是其价格的1/2而已。利息如果设定过低,表面上看是对贷款户的让利,实际上信用社贴本过多的话,必然亏损倒闭,损失的还是所有的社员乃至牵连到南区总社。更何况,在贷款问题上,尤其是小额、短期贷款,还可以执行更为灵活的政策,比如,农村借款在7天以内,借款方能够偿还者,可以不付利息;市镇借款在3天内归还者,亦可不付利息,这就极大地便利了在生活上或者短期周转困难的老百姓,同时,信用社也把自己同高利贷严格区别开来。
认识沟门信用社的作用,还牵涉到积极吸收、正确处理存款问题。大量吸收当地存款的问题,涉及一个集中私有经济,对待私人财产的问题。合作社要发挥积极作用,把农村中的游资和停顿着的经济利益吸收到合作社里面来。
有些人有钱藏在家里,让它停滞不动,长久不起任何作用;有些人精于投机,拿钱去做投机买卖,物价上涨推波助澜;有些人拿钱去放高利贷,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隐患。延安县柳林子董家婆婆,1935年就存着白洋50元,法币800元,老太太怕露富,9年不敢拿出来使用;延安县南区沟门的曹抗清婆姨,家里面藏着白洋100多元,不愿意换成纸币,多年不敢动用。沟门信用社办起来之后,她们觉得南区社信誉好,把钱拿出入股。像曹抗清婆姨,1943年底把100块银元存进信用社,其实这个时候还带有试探性质,到了1944年3月份要求信用社把银元提取出来,她没有料到信用社果然连本带利地将银元支付给她,曹抗清婆姨放心了,过了半个月就将银元又存进信用社。董婆婆的50块银元,过了3个月要提款,合作社把银元本金给她,又支付了5块利息,董婆婆发现南区社“真是说什么做到什么,”用她自己的话说,“今天才相信你们不哄人”。南区合作社仍然按照银元来存,法币兑换成边币来使用。信用社用事实教育那些普通老百姓,只有把钱放在正常的投资渠道中,才会有较好的收益,如果使用不当,就会蒙受损失。像董家婆私藏的法币800元,在1935年能够买到400匹布,只因她把钱存在家里,那些钱成了废物,到了1944年,1万块边币才能够买到1匹布,白白损失了399匹布。南区合作社开办的沟门信用社,简直就成了南区乃至延安县群众普及现代金融知识的活教材。
虽然南区合作社的资本还很少,但是方向是明确的。首先照顾存款人的利益。慢慢地和一个一个有钱的人一笔一笔地算账,把存款的利益告诉他们,这样把农村中停顿着的经济利益开发起来,使它在市面上流通,发挥着调剂民间金融的作用。
至于为什么存款包括借款入股,原因一则是可以扩大信用社股金,坚固信用社的基础,以便凑集更多的资金投资于生产事业,二则可以使信用社在群众中生下根,存款人既可以得到存款的利息,又可以分到股金红利,自然利上加利,借款人自然付出借款利息的,但是可以凭借着股金可以收回股金的红利,以资补充。应该说,这种借存双方投资入股的思路,看似迂腐且带有强迫性,但却是一个在乡村中国的观念与商业习惯的背景下,迅速让群众的债务与债权关系两方统一起来的办法。
至于存款放款利率,随着边区通货膨胀率而调整。比如在1944年3月,将存款每元每月给利息0.1元,放款每元每月给收利息0.15元。存款主要是为了帮助生产,调剂民间金融,抵制高利贷和探卖粮食。关于信用社的信贷问题,可以从当时的信贷案例来说明。比如,延安县柳林区四乡的刘俊德,1944年3月份开荒没有钱,信用社贷款4.8万元给他,解决了他的伙食工资等问题,刘俊德开荒5垧地,收获谷子5石,每斗谷子市价3000块,仅粮食一项刘俊德收入15万元,同时收干草1200斤,销售后得到12万元,两项收入总共27万元,合作社贷的4.5万元虽说连本带利要11万元,但是总算下来,正是这笔贷款给刘俊德带来了16万元的收入。
刘俊德的贷款不是个案,在1944年度的放款中,总额达到1400万元的贷款中,生产性贷款(买牲口、开工钱)占760余万元,约占一半左右。商业性放款,比如说做小生意,消费性放款,比如说日用不能周转、阴历年前后的生活性贷款等,红白喜事放款,三项贷款各占200余万元,也占总数一半。信用社不但解决了人民困难,而且从成立之日起,就通过对群众的资金支持推动了南区的农业生产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甚至包括在帮助南区农民进行各种副业经营方面,起到了推动作用,并通过合作化程度的加深,进一步提升了南区群众的组织化程度。
现在的研究者往往只是注意到了信用社的利率问题,对当时的信用社的经营者而言,利率问题不是关键,困扰他们的是开办、经营信用社时的两种倾向:“心太粗”或者是“手太紧”。所谓的“心太粗”,就是贷款时不加细致调查,随意放款,必然烂账太多,放出的款子收不回来,合作社就会丢掉信用乃至垮台。所谓“手太紧”,是指惜贷不放,表面上看是对合作社负责、对信用社社员负责,实际上惜贷如金的后果是,社员的存款无法流转,利息从哪里来?群众得不得贷款,信用社便民、为民的利益得不到显现,信用社存在的价值又何在?沟门信用社主任李生章后来的标准是,在监督、引导的前提下,只要是生产或者生活必需、急需的,谁都给放。
更令当时南区社管理者发怵的、同时值得今天的信用社以及民间金融借鉴的是,还是“心太粗”倾向:初办时为了吸引群众的信用,或者调查研究不细致,导致不该贷出的款子也借出了,沟门信用社也有无法收回的烂账。事实教育了信用社,放款大小、多少,还是要顾及信用社的资本大小,并同时要顾及借款人在生产上的需求来决定,如果借款人不可靠,信用社放款给他,固然可以给人以向善的出路,但是监督、引导不力,往往就会形成烂账,使合作社垮台。
南区合作社开办信用社,当然有党的领导与政府的规划等方面的原因。从领导者的主观动机来说,刘建章、张和堂、李生章等南区社领导人对开展金融合作与互助重要性与急迫性的深刻认识,对信用合作社的产生也有重要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南区社及分社的各项业务的开展,社员以及普通群众生产生活中对资金的渴求,政府金融体系作用的亟待向下传导,这些上下游的需求,才是信用社持久生长的条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沟门信用社,这个从业务指标上看并不显赫一时的合作组织,是南区经济发展与群众生活的关联性组织。南区合作社信用社是内生的,因此与南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南区合作社信用社是内生的,因此与南区合作业务整个环子息息相关,其金融互助的性质与多元业务的拓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这里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政府金融指导机关与边区银行对南区合作社沟门信用社的支持。时任边区银行行长的黄亚光对南区合作社信用社给予了鼎力支持,边区银行与边区建设厅曾经以30万元存入该社。这种扶持,给合作社带来的不仅仅是资金周转上的宽裕,而且还有社会影响力的提升。南区合作社成立之初,体制并不健全,资本也不够充盈,综合实力并不强,边区银行与边区建设厅的支持,对于在起步阶段的信用社,对于尚在市场开拓期、还处于要赢得群众信任的阶段、并且自身尚处于服务盈利能力相对脆弱周期内的农村信用社,无论给予怎么样的积极评价都是不过分的。
十一、真正从群众的需要出发的南区合作社服务事业
经过1943年的运盐大考,“南区合作社实际上成为了延安县全县的中心社的性质”,与角色变换相当的是,南区合作社承担了越来越多的社会服务性事务,这为南区合作社积累了更多的社会声誉,其中教育合作社和备荒入股两项业务就是南区合作社在1943年后具有典范意义的服务事业。
教育入股办学校。随着边区大生产运动的蓬勃发展和合作运动的兴旺,南区群众物质生活大大提高,群众对文化教育的需要也日益迫切了,南区合作社熬过了1943年,站稳了“脚跟”,也开始有可能开始兼顾、发展各项社会性业务。
经过几个月的酝酿和筹备,南区社于1944年3月创办了“教育合作社”。教育合作社,是以南区合作社公益金下的教育经费为基础,通过群众入股的方式,为南区群众的子弟开办学校;这个学校设立在南二十里铺的沟门村,所以称为沟门民办小学。从此,合作社事业就不单纯是各阶层人民集体经营的经济组织,而且深入到文化教育领域中去了。
教育合作社创办以后,很快显示了它的优越性。它大大减轻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解决了农民子弟上学的困难。当时,边区的小学经费由县级负责,由于县级财力有限,所以实行的是义务教育制,但伙食、文具还是要小娃娃自备,实际上学生家庭还是要负担一笔费用:每个学生都要按月向学校交小米1斗(小斗)、白面2斤半、盐4两、油半斤、柴火50斤及油灯纸笔费500元(按当时市价折算,全年总值4.84万元),这在南区的家庭经济中,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南区合作社实行教育合作以后,学生家长只需每年向教育合作社入一笔费用,远远低于一般学校所收费用的股金(根据经济情况与币值的变动,从1944年到1946年3年中,每人共入股金约20万元,只是相当于一般学校所收费用的14%到20%,1944年当年每人只需要入股1万元),学生的伙食、住宿和文具等等费用,全由合作社负担,不再要家庭另外支出。
学生家长所出的教育股金如何能够扩大,这一责任由南区合作社沟门信用社经营,所得利润作为学校开支之用,如果还不够,不足部分则由南区合作社总社公益金下的教育经费拨付,股东既不分红,又不抽股,可作长期打算,从而奠定了南区教育基金的基础。
同时,南区合作社还规定,凡是南区范围内无力入股的家庭,可由南区合作社教育社视其经济情况,予以减收或全部免收,对于无依无靠的烈士子女,特别加以照顾,不收任何费用,一切均由南区合作社总社供给。这样的救济政策出台之后,南区群众的子弟,不论贫富,都有上学读书的机会,真正使文化教育普惠于各阶层群众的需要。因此,深受人民的欢迎,许多过去经过动员也不愿让子弟念书的人,也争相送子弟入学了。
沟门民办小学采用了切合当时农村实际的教学方法。他们把学生分成三个班上课,一班是曾经念过几天书的,每天数八九个字,练习写条子和简单的书信,学珠算、笔算等。二班是10岁以上的,每天教四个生字,做到会认、会读、会写,并懂得字的含义。三班是10岁以下的,每天教三个字。教学都是先从家里、村里的日常所见、所用的事物教起,然后再教乡、区、县的常识,实际上就是生活教育的“南区版”。在生活上,不再分班,由学生混合编织,用一班学生带二、三班学生(即大学生带小学生)的办法,让学生逐渐学会自己管理自己。
在校内,沟门民办小学的教员对学生娃娃像亲人一样;在校外,他们帮助妇女修纺车,纺棉花,带领学生给群众打扫院落,修厕所,还抽空到田间地头给扎工、变工队教字、教歌、读报纸。因此,教员同学生的关系、学校同群众的关系十分亲密。群众都称赞说,先生没有架子,真是我们的贴心人,把娃娃交给他们,再放心不过了。
教育合作社不仅办了正式小学,而且开设了夜校,吸收合作社工作人员、拦羊娃、农民等男女群众学习文化。由于教员认真负责,群众积极主动,很快收到了效果。夜校学生臧万才,在夜校学习了三个月,就能把自己的生活情形记下来,百余字的作文能写好几篇,还在黑板报上发表过。夜校学生刘长源除能抓紧时间外,且能自己编句子,学里边的生字。
教育合作社在农村大力组织识字组,开展文化普及工作。有的群众害怕识字后会被公家人征调,不愿参加,有的妇女因丈夫和婆婆阻拦,不敢参加。他们就召开家长会议,进行思想动员和耐心地说服教育,从而消除了群众的顾虑。识字组一个接一个地组织起来了,参加识字的人越来越多了,逐渐涌现了一批识字英雄。如妇女白桂英5次学会了30个字;常桂莲3次学会了20个字;拦羊娃娃3天识了20个字,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是和教育合作社以及沟门小学的积极努力分不开的。识字扫盲的风气打开以后,不断有妇女自动到沟门小学识字,甚至连以骗钱害人为职业的巫神也要求学习了,在整个南区兴起了一个更加广泛的群众识字运动。这些文化教育事业的创办,大大活跃了农村的文化生活,大大提高了人民的文化知识水平和政治觉悟,大大促进了民主政治、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
备荒入股纾民瘼。1945年第二季度,在抗日战争曙光初现的时候,陕甘宁边区却遭遇到了全区范围内的大旱。灾情已成,上至中共中央,下到一般老百姓,都面临这一空前未有的灾情。在此严重关头,中共中央西北局和边区政府发出了紧急动员令,号召边区军民掀起防旱备荒运动,积极和旱荒作斗争。一切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的南区合作社,充分认识到组织群众防旱备荒的重要性,把如何团结全区7000余人民力量,有计划有组织地战胜旱危作为自己当前最迫切的任务。
南区合作社的大批干部迅速出动。他们首先与区级党政领导机关密切配合,奔赴各个乡详细调查各地的灾情以及群众对备荒工作的认识,并在这一过程中向群众学习了许多经验和办法,然后积极采取防旱备荒的措施。当时全区共种夏田4800亩,秋田11.22万亩,截至6月22日,夏田的半数已经完全无望,其余一半每亩也只能收粮5升,秋田如果再过半月不见普雨,除糜子等杂粮、万余亩荞麦可有些收获外,谷子则完全无望。如果旱象继续到25天之后,秋禾势必全部枯槁。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区乡政府在各地农村不断进行宣传、教育,一般群众已逐渐认识到备荒的重要意义。特别是那些经过灾荒的老年人和一些勤俭的农户,已开始行动起来,搜集野菜糠款,节衣缩食,厉行节约。这类懂得未雨绸缪的农户约占全区的35%,但仍有48%的群众依然坐吃山空,不注意备荒,最让南区合作社感到担心的是约占27%的移、难民,他们家本来就没有存粮,大多数人依赖政府救济和乡亲帮衬,一旦大灾来临,势必颠沛流离。
根据这样的调查和分析,南区合作社认为,合作社必须抢先组织群众生产,增种粮菜,采集食品,如果不注意群众粮食的储备和调剂,不发动群众厉行节约,饥馑灾年,一旦饿殍满道,合作社也必然随之垮台。反之,合作社只有能够有效地帮助和组织群众战胜灾荒,那么合作社必然获得群众拥护,并能够在群众的支持下继续向前发展。
基于这种深刻的认识,并依循南区的具体情况和合作社本身的力量,南区合作社和区委、区政府商量后,决定采取三大措施:
一是发动群众生产,抢种荞麦、蔓青、白菜等。全区决定抢种荞麦1.05万亩,种子除在群众中互相调剂外,南区社所存荞麦籽二三十石,并再买些种子以资调剂之用。决定动员群众补种蔓青5000亩,所需种子600斤,全区可调剂300斤,不足之数合作社派人赴三边购运。在修水利、抢种杂粮的过程,特殊困难的群众,合作社尽力给以贷款扶助。此外,还决定组织群众到存粮食较多的地方去驮粮,以调剂粮食,愿意自动去贩运粮食而缺乏资金的人,合作社给予贷款支持,粮运回后再卖给合作社,就这一项帮扶业务,1945年6月29日前,已借出边币40余万元。
二是主持建立“节约备荒义仓”。为帮助群众更有效地节约,并在贫富两利的原则下调剂荒粮,南区合作社创立了“节约备荒义仓”。在群众自愿的原则下,宣传动员群众将粮食存入义仓,暂定每人只存1斗至5斗,并制定公约,规定这种义仓粮专做备荒之用,非到饥馑实在无法可想时,任何人不得从义仓中领出粮食。荒年需要领取粮食时,各人可按存数领回,不扣耗蚀,且可以优待价格尽先购买与其存粮数相等的存粮——南区社拥有存粮600多石。至6月26日前,群众已存入义仓600余石粮,再加上合作社旧有存粮600石,南区合作社估计,万一饥馑灾成,足可支持2/3左右的南区居民支取粮食熬过灾荒,如果义仓中的粮食不必动用,就转作永久备荒的义仓粮,进一步解决来年的备荒问题。
三是设立“备荒股金”。南区合作社调查了全区有10多种野果、野菜,可以晒干加工后用作备荒食品,经久不坏。南区合作社决定发动群众尤其是妇女、儿童打摘野菜野果,为了鼓励群众积极性,南区合作社决定采集后可以作价入股,由合作社保存。它也和义仓粮一样,规定做备荒之用。在荒年时,入股者除可照数领出外,并可优先购买该社存粮,其数量与存物金额相同。如不需动用,则将这些东西变购粮食,存入该社义仓。
南区合作社抓住了备荒这一阶段性中心工作,把备荒工作与组织群众生活、发展群众生产结合起来,主动策划帮助群众备荒的措施。同时合作社的全体同仁挑起货郎担子,拿着股票,下乡挨家挨户地给群众报告合作社的备荒工作,大张旗鼓地宣传动员群众防旱备荒,充分地体现出合作社为民办社、为民服务的性质。
南区合作社所承担的社会服务事业远远不止这两项,还有代缴各种群众负担。
比如,1942年就代替南区群众缴纳储蓄券、公债、教育经费与自卫军站哨费等6.2万元,这些不仅减轻了群众负担,还替群众减少误工1500多个工。像站岗放哨的义务,政府规定,南区一年统计下来需要近万个工,南区社为群众承担这一义务,在全区选择了5处重点哨位,每处设置两个专人负责,实行工资制,工资由南区社支付。比如,政府与军队转运伤病员的,各村群众都得出人工、畜工,南区合作社将这些事务全部承担下来,1943年,南区社这些社会服务性工作,为南区群众节省资金5000万元,南区社只不过专门为此购买了6头毛驴,另外支付12个人的工资而已,效果很好,花了小钱,节省了大数。比如,发放农贷,南区合作社是边区农业贷款链条中的关键一环。每年10月份,政府的农业贷款拨发下来后,南区合作社就派专人采购耕牛与组织铁匠、木匠打造赶制农具,1943年,南区合作社共计替政府发放农贷74万元,为农民代买耕牛150头,代买犁铧5000页,打镢头1000把,还为417户农民办理借款317.9万元,用于购买牲畜和农具。比如,代购农副产品用于保障供给,延安城里面的各大机关、部队、学校、企业需要的木料、木炭和粮食,草料等农副产品,大部分由南区合作社通过自己的供销关系承办,1943年购买干草20万斤,粮食10多万斤,木炭25万斤,以及大量的木料等项,合作社中间环节不向双方收取任何费用,这样既帮助了公家,又给群众增加了收入。比如,南区合作社采取了税收入股的办法,帮助南区范围内的群众交纳牲畜买卖税和屠宰税,农民应交税金,由农民以农副产品实物顶替,并且算作农民入股的股金,1942年底一次性就代替农民交纳税款2.8万元。
社会资本是任何现代性组织发展的重要资源。从南区合作社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它有一个重要特点,即它经营业务的迅速扩张得益于其社会影响力的急速扩展,同时也凝聚了南区乃至延安县甚至于边区方方面面的社会力量的支持。这和南区合作社积极从事社会服务有直接关系:透过社会服务性事务的开展,透过为民办事,赢得了更多群众在很大程度上的信任。
十二、南区合作社的整顿与脚踏实地地再发展
南区合作社在解决1943年前后的发展困境时,采取的是“准企业化”的发展模式,采取多元经营,以经营利润补充合作社业务的思路。“倒牲口”和做流动生意是获利最大的业务,在边区严重的通货膨胀的情况下,靠着这两项业务,南区合作社才得以维系。从纯粹生意的角度看,还是有一定的可靠性与“合理性”。1943年边区物价平均上涨19倍半,而牲口的价格则一路飙升,骡子价格上涨30倍,驴子价格上涨到20倍,最便宜的耕牛价格也上涨了15倍。在这种情况下,南区合作社各个分社和各企业单位,包括各个生产性企业,都必须兼营倒牲口生意,都兼营贩运布匹、棉花与杂货生意,即便是南区合作社总社、运输大队营业部,各过载栈都靠这些流动生意才算是维持了当时的利润,保证了各项生产包括运盐业务的正常进行。
因此,相当一部分社员,尤其是那些做买卖出身、熟悉经商之道的那些社员,一直主张,合作社多做生意多发财,多赚红利也就能够给社员多分红利,社员有了钱,他们就会自己去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因此,要把更多的资金、人力、畜力放在买卖上,做流动生意,倒卖牲口,力主合作社大买卖,挣大钱,大翻番,大发展,社员大分红。当然,很多社员要求合作社主要帮助、直接解决社员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把为社员谋利益落在实处,但是这部分社员主要是普通群众,而前一种主张的社员中,不乏大股东与合作社干部。
因此,在南区合作社各项业务大发展的同时,出现发展方向的认识上的争论:到底是以组织群众生产、帮助社员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等问题为主,还是以追求高额红利、强调分红的问题为主的问题。这样那样的不同认识,曲曲折折地反映到合作社工作人员作风上的变化上。如果只是利用大买卖来贴补合作社的亏空、保证合作社的账目平衡,倒也没有什么,问题在于合作社连年做大买卖,合作社的工作人员慢慢地看不上合作社本来应该做的各种业务。比如南区合作社门店的一般工作人员,老百姓来门店买盐,态度生硬,“二三两不卖”;针头线脑的小营生,对于老百姓来说事关重要,对合作社的个别工作人员来说,却瞧不上眼了,也不愿意货郎担子下乡了。普通工作人员的作风变化会直接影响合作社与群众之间的感情,合作社的重要负责干部作风上的问题,会影响到南区合作社的业务。比如运输队一位曾经的大功臣,已经是合作社管理层的一位重要干部就主张做大买卖,要拿出2.7亿元边币的流动资金做大买卖,倒腾牲口与贩运利润高的货物。在于其他社员发生争执时,这位干部拍着自己的脑门说:“依照我的办法办,如果我挣不过谁,拿我的家当来赔!”因此,做大买卖的呼声在合作社内还获得相当多人的支持,连刘建章也不得不“服从”社内这种高涨的“呼声”。
不过,这些干部本质上大多是好的,很快就认识到错误的危害性。南区合作社的重要干部杨步旺,有过深刻检讨,“到南区时只有300元,由于瞅空子,买便宜货,等货价高了卖出,因此,今天已倒成活动资金2100万元”,眼睛总是盯着大生意,忘记了合作社服务老百姓的天职。杨步旺等合作社的“大干部”,一旦认识到错误就公开承认,不搞文过饰非那一套。而对于那些愿意接受教育并认识到自己错误的干部,南区合作社采取了“团结——教育——团结”的方针,杨步旺等干部作风变了,改掉了以前那种出门高头大马的做派,卖掉自己的坐骑,自带铺盖,徒步下乡,从货郎担子下乡做起,到村里面挨家挨户地推销“妇纺”等合作业务。(43)
作风变化背后更可怕的是合作社内部的腐败问题。个别工作人员腐化变质,这就是法律问题了。在干部贪污私倒及违法方面,南区合作社曹振兴(又名曹正元),到合作社时,财产还不到100块,经过贪污私倒,甚至做违法买卖,如利用去东北的机会私下贩卖大烟260多两,前前后后为自己积攒下的家私倒有3000多万元,被法院依法判处9个月徒刑,没收非法所得2600多万元。像这样不可救药的腐败变质的问题,南区合作社并不护短,全社47名干部,违法又私倒的有12人,对于性质恶劣者,“延安贪污4人私倒1人,延属分区1个禁闭,4个开除出社”,最后或者撤职处理(像刘正祥),或者最后交付法院依法处理,正气得到弘扬。(44)
南区合作社的办社方向经过1946年讨论、检查与整顿重新得以确立。合作社干部下乡入户,以村为单位帮助群众组织小型消费合作社,解决群众的消费和穿衣问题,便利和满足了农民对日用品的需要,节省了群众的开支,促进了农业生产,深受群众欢迎。而刘建章在南庄河村创办的农村消费合作社,就是他与12名干部下乡入户深入基层的典型。他们调查了该村人员的经常费用,然后携带火柴20包,按市价共计边币28.8万元(每包1.44万元),卖给群众,除过成本,所得12.8万元利润,南区合作社并没有带走,而是作为村民的股金。刘建章第二次去该村以同样办法出售食盐135斤,还有针线、农具等,所得6万多元边币的利润再次留在村里的合作社作为村民的股份,就是用实际例子向群众宣传,如果不办合作社,每个月仅日用百货一项,私商就能够赚取50万元,而成立消费合作社后,全年即可节省开支150多万元。群众就是希望算细账,算明白账,通过算账明白了办消费合作社的好处,当即推选了不脱产的合作社主任、会计、采买各一人,南庄河村消费合作社就正式办起来了。
经过半年时间,这个小型消费合作社共卖货1300万元,除为群众节约了大批资金外,还给群众谋利217万元,奠定了该村社的股金基础。不仅如此。通过这个小型消费合作社,为群众谋利2400万元。到了1946年底,又在纺户织户双方自愿的原则下,将她(他)们组织起来变工,由消费合作社供给原料。于是,消费合作社兼管了纺织合作。当时该村有织男3人和织机3架,与村中39名纺妇变工,从而解决了纺和织之间的困难,有力地推动了纺织业生产。该村全年共纺花260斤,织布430丈,除成本外,获利120万元。在南庄河村消费合作社的影响和带动下,许多村子都办起了小型消费合作社,重现了南区合作社为民办社的新气象。
南区合作社的和平发展环境在1947年被战火打破,南区合作社随之进入保卫边区的战争状态。刘建章等同志去山西,整顿了南区社在那里的经营部,直接配合西北野战军主力行动,参与到打榆林等战役中。王耀明、高能文等同志负责坚壁清野工作。首先把盐和粮食用记账的办法发放给群众,藏粮、藏盐于民,将纺纱机、织布机等不易携带的生产工具就地掩埋起来。其他如棉花、布匹等物资,全部驮运出去,转移到安塞、志丹一带。南区社并把运输队的700多头骡马无偿交给军队,支援战争;茆克业、董治德、王步银等同志在沟门村成立临时供给部,为在延安东南松树林一带执行阻击任务的教导旅2团供应根、草、副食等物资。
薛民锋等同志带领南区社合作职业学校的60多名师生,参加了6纵队教导旅卫生部的战时救护服务团,做战时救护工作。高生华、封世友等同志在完成南区社职工家属转移工作之后,参加了延安游击队延西支队,坚决不离开乡亲,不离开延安,除直接参加战斗外,在频繁的战斗中间还经常帮助当地群众生产劳动,计做工230个,帮助群众疏散粮食7次,共达225石6斗。
在党中央转战陕北的日子里,南区合作社毫无条件地服从军事需要,把完整的南区合作社打散为几个部分,虽然在形式上不是一个整体,虽然付出了惨重代价,但南区合作社的干部与工作人员在各个不同的战斗岗位上,为保卫延安和陕甘宁边区,为支援人民解放战争,作出了新的贡献。
1947年春延安光复后,王耀明等合作社干部迅速重建南区合作社,和刘建章一起在子长县瓦窑堡凑集了7担种子与犁铧,在七里铺把南区合作社的牌子重新挂起来,迅速发放借贷,向农民发放种子、农具,推动春耕生产;积极争取、利用政府贷款,购置了二百多辆驴拉车和一百多辆手拖车,帮助农民进行短途运输(如卖柴、木炭等),增加副业收入。同时派茆克业、董治德到洛川买回一批母猪、小猪,赊给农民,等农民把猪养肥了,卖个好价钱之后再还款给合作社,将部队所拨给的一百多头毛驴(战利品)借给群众到洛川一带运粮,去时驮盐,回时驮麦,总之千方百计地帮助群众熬过春荒。
在南区合作社的动员和组织下,经过短短两三个月的奋斗,南区的农工商业获得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如大牲畜一项而言,不到一个季度,就很快恢复到平均4个人有一头了(战前,全区平均3个人有一头牲口)。同时,南区社还大力协助群众恢复建立各种小型的合作事业,恢复建立了12个纺织点,恢复了纺织生产,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困难逐步得到了解决。为民办社的南区合作社的各项事业,得到了群众的支持,也迅速发展壮大起来。
由于南区合作社和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保持了密切的联系,因而它先后举办的二十几种业务,都切合群众的要求和需要。群众要穿布,买不起布,合作社就组织妇纺,创办织布工,并帮助群众自纺自织。群众手头有余钱,存到合作社生利,扩大生产需钱用,到合作社低利借贷。移、难民要开荒,合作社帮助,鳏寡孤独在合作社存款,以备养老。贫寒子弟在合作社储蓄,以备娶妻。为提高文化,办“工学”一体的合作学校;为强身健体,办卫生合作社。不论是衣食住行,还是经济、文化、医药卫生,社会公益,只要群众有困难、有需求,南区合作社都替群众打算,各种业务几乎囊括了群众需求的方方面面,极大地便利了南区群众乃至延安地区公私双方的生产生活,真正把政府、合作社和群众三者的公与私的利益结合起来了。(45)
十三、始终依靠群众、始终为了群众是南区合作社办社的方向
南区合作社的各种业务,出发点都是为了方便群众的生产与生活。春耕时老百姓需要犁铧,南区合作社就从韩城等地购买,平价甚至让利销售给群众,包交公粮,包交食盐,包交斗佣,各种各样的探索早就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合作社的做法,无疑让自身的发展背负了沉重的担子。但合作社的这些探索,无非是为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南区合作社的各种探索,落脚点都是为了保障群众的权益与权利,因此成为陕甘宁边区合作运动的一面旗帜,代表着延安时期共产党人冲破教条主义、公式主义、形式主义的努力方向,得到了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的积极评价,赢得了南区、延安县乃至边区群众的充分信任。南区合作社的各种措施,着眼点都是为了尊重群众的习惯与愿望。老百姓不熟悉、不相信合作社的时候,合作社推出各种各样的实物入股方式,看似荒诞不经却能够为群众所接受,等到群众愿意积极参加合作社而受制于各种条条框框时,合作社又敢于冲破各种不适于当时合作社发展的各种清规戒律,各个社会阶层的群众都可以自由入股并自由退股,甚至机关团体也可以成为股东。因此,合作社不是哪一个人的赚钱牟利的工具,而是群众自己组织起来又给群众办事情的团体,是在私有财产基础上各阶层人民联合经营的经济、文化、卫生和社会公益事业的组织,它属于新民主主义的范畴,是边区群众组织起来的重要载体,是边区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
南区合作社业务上渡过一个又一个难关,不断发展壮大,之所以取得这么多的成功,靠的是刘建章、张和堂、李生章等等合作社的干部,靠的是科学规范的管理,归根到底,得益于南区合作社自上而下地坚持,始终依靠群众,始终为了群众的宗旨,这是合作社的魂。
为了始终把民主办社作为自己的基本方针,南区合作社还建起了一套适合于当时农民社员心理与社会习惯的办社制度,始终警惕脱离群众。
社员代表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关,每年开会一次(1941年前由于规模较小,为全体社员大会,每3个月或半年开会一次)。代表以村为单位由社员小组直接选举,以20人选一人。社员小组在选举代表前,要对社员进行宣传教育,向社员解释举行代表大会的意义,征求他们对合作社的意见。在选举和表决时,不分股金大小,每个社员都有平等的权利。社员代表大会主要是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讨论扩股、分红、发展业务等重大问题,并借此给社员代表以实际的教育,再通过社员代表传达到一般社员群众。社员代表大会还有权罢免不称职的合作社干部和开除不良的社员。在社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理事会(1941年前还有监事会之设,后来因为作用不大而取消),作为大会闭幕期间的执行和监察机构。南区合作社的理事会由11人或13人组成,名额是全区各乡产生,6个乡每乡有1个至3个理事。理事会每月举行1次,负责管理和监督社务、业务的进行。合作社主任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他也是理事之一,并担任理事会开会时的主席。此外,合作社还有干部业务小组、职工俱乐部等组织,这些组织都是为了从不同层面推动社务、业务的开展,并给职工、社员以教育。
正是因为有了正确的方向,有了民主的制度,有了优秀的干部,有了政府的支持,南区合作社才能够迅速由一个几乎就要塌台的合作社,发展成为边区合作运动的参天大树。
从今天的视角来看,延安时期南区合作社之所以重要,与其说是因为最后被历史证明它最终经受住了金融改革、经济冲击乃至战争考验,不如说因为它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中逐渐寻找实现组织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提高群众的切实有效的实践路径,从这个意义上讲,南区合作社被誉为当之无愧的共产党人办合作社的“老祖宗”。
十四、组织、改造、教育、提高农民的制度探索揭示了南区合作社办社的方向与深远意义
南区合作社的方向,就是为群众服务的方向,毛泽东等人已经作了概括表述。但历史研究者与后来人需要补充那些历史当事人未全部揭示出来的东西,这些甚至带有更深远意义的、并富有内在规律性的东西,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并伴着实践的展开,而更为充分地表现出来。当然,有些也许要从反面来进行深刻论证。因此,再论南区合作社的方向就成为必要。
在科学社会主义运动的历程中,研究者可以将南区合作社视作是中国共产党人对列宁命题的“亚洲式”回答。1923年,面对苏俄国内严重的经济困难,列宁给出了一服应对困难的药方:“合作社”。列宁在《论合作社》一文中,措辞严厉地批判了俄共(布)内部忘记合作社的理论贫瘠,忘记透过合作社来发动、提高农民的绝对必要性与战略重要性的错误政策。在科学社会主义运动史中,列宁第一时间在实践的教训面前认识到,在工人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在国家控制生产资料的前提下,通过合作社,实现工人和农民的联合、联盟来建设社会主义的思路。列宁这个社会建设、经济建设的思路是开创性的,但是,毋庸讳言,随着列宁的辞世与苏俄经济发展道路的转型,列宁这个思路也更多地并且只能是带有设想性质。(46)
朴素的中国共产党人,没有多少人能够像列宁用严密的哲学语言描述合作社的必要性与价值,但是,他们用实践回答了列宁的设想。因为,中国共产党人同样能够、甚至更为敏感地认识到,在东方的古老中国,在那个拥有更多农民的国度中,他们必须找到一种更为本土化的实践形式来组织农民,那就是合作社。因此,南区合作社当然是、并且首先是农民的经济组织,但合作社包括南区合作社,从来不仅仅是服务农民的经济组织,它是一种回答,一种科学社会主义运动史上重要命题的回答:它是全方位地组织、改造、教育、提高农民的社会制度,它的功能绝不仅仅局限于在经济上普惠农民。
在列宁写出《论合作社》之后不久,毛泽东在深入农村考察调研的时候,注意到透过合作社对农民的经济作用。因此,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提出,向为富不仁的地主捐款救济贫民,捐款所得来办合作社,办农民贷款所。在瑞金时期,这种主要着眼于经济作用的视角,是毛泽东观察、分析与建设农民合作社的出发点,比如,毛泽东一再强调要大家懂得经济建设在革命战争中的重要性,并为此大力发展合作社运动,并希望号召广大党员干部透过合作社运动等口号,把群众的热情鼓动、提高起来。(47)
随着政治实践的不断深化,随着个人领导理论素养的日渐成熟,在延安时期,毛泽东越来越多地从政治的角度(针对经济的视角而言)、越来越多地从建设的角度(针对革命的观点而言)看待合作社的价值。当然,不说是毛泽东在延安时期忽视了合作社的经济服务功能(针对把合作社仅仅作为“公家”的供给单位而言),恰恰相反,毛泽东对此是始终坚持的,他反对把合作社看作为少数工作人员赚钱牟利,或看作政府公营商店的观点,他当然并首先要求合作社把为群众服务的经济团体的作用发挥出来。
浴火涅槃式的南区合作社的各项业务证明,合作社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必须要起到经济上富裕农民的作用,必须要起到减轻群众负担的作用,一旦做到这一点,合作社确实就会是一种“使农民感到简便易行和容易接受的方法过渡到新制度”的桥梁。(48)列宁的预言是对的,延安的共产党人更是有理由自豪,在短暂的10年左右的时间中,他们创造性地将列宁的设想本土化并且用实践证明了它的成功。
南区合作社的实践还包含有更为深远的政治影响:农民是最务实的,谁能够给他们带来好处,他们就会拥护谁,他们就会跟着谁走。南区合作社及其代表人物刘建章等人所拥有政治能力也提示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人,任何成功的合作社组织壮大后,都会带有政治动员功能,其政治动员力量与其团结与组织起来的社员群众成一种正比例关系,合作社是农民群众由一盘散沙状态实现现代性国民转变的孵化平台。南区合作社是南区乃至延安县农民参与意识形成的平台,是农民群众民主意识培养的基地。刘建章在召集会议上的号召能力当时就给政治观察家们留下了深刻印象,群众对开会的响应程度、积极程度、认真程度甚至于超过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地方政府,南区合作社不是政府强加的,是真心受到群众欢迎的,社员群众认为是他们自己的组织,认为南区合作社的事情就是他们自己的事情,是与他们利益休戚相关的。南区合作社是南区乃至延安县农民民主意识培养的基地,众多的社员群众,就是在直接参与合作社的生产业务、经营业务、管理工作和监督实践中,从漠不关心政治,转变为懂得推选社员代表意义的公民。
在遥远的俄国,列宁意识到,要真正通过合作社把群众组织起来,可能“需要有全体人民群众在文化上提高的一整个阶段”。(49)在中国共产党人的实践中,通过真正为民的合作社、通过成功的合作社的实践,可以在实践中让全体人民群众在文化上提高一整个阶段。毛泽东显然是受到南区合作社的影响与鼓舞,在《组织起来》的一文中,就毫不掩饰地提出,通过合作社,将农民的经济利益联合起来,将农民的社会生活凝聚起来,(50)将农民的政治诉求发动起来的“一揽子要求”。
1947年12月25日至28日,毛泽东在米脂县杨家沟召集能够到会的中央委员与中央候补委员,包括陕甘宁边区和晋绥边区的负责同志开会。在会上,毛泽东更是以雄大的政治眼光将未来中国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酣畅淋漓地解释给各位与会同志,其中,关于农村、农民与农业经济问题,毛泽东展示了一幅璀璨而富有勃勃生机的前景:对于那些分散的个体的农村经济,共产党人不仅必须在一个颇长时间内在基本上将其视作重要的构成要素,而且要善于在将来逐步地引向合作社方向发展。在共产党人执政的条件下,这种农业经济中普遍、大量存在的小的和中等的资本主义成分,其存在和发展,并没有什么危险。毛泽东更是富于预见性地指出,即便是将来发生土地改革后,在农村中也必然发生的新的富农经济,对于这些新生的富农经济,不是要一味地打击、压制,而是同样要把他们引导到合作社方向上去,利用合作社的力量改造、引导富农经济。
至关重要的20世纪40年代,中国共产党人及其政治家,已经从理论上吃透了列宁1923年的命题:合作社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制度,中国共产党人及其政治家,已经从实践上驾轻就熟地运用合作运动来组织、改造、教育、提高数量上极为广大的农民了,这几乎是一幅规范的20世纪50年代政策路线图。理解了这个,也许才能体会,为什么说,南区合作社的道路,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延安道路,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建设未来新中国的执政预演。
正如列宁所说,合作社的发展固然不能等价于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但是“这已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而且足够的一切”,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这是列宁一个充满生命力的、充满唯物辩证法精神的构想。从革命到建设,从延安到北京,在这个意义上,就像南区合作社人实践它、丰富它、发展它一样,在当下中国实践它、丰富它、发展它,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天经地义的责任担当。
★赵春
①《解放日报》1943年2月3日。
②《模范的延安南区合作社》,《解放日报》1942年3月16日。
③延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延安地区供销合作社:《南区合作社史料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7页。
④杨(志成)、李(文楷)致毛(泽东)、周(恩来)电,1936年6月3日。
⑤毛(泽东)、秦(邦宪)、林(伯渠)致彭(德怀)电,1936年7月23日。
⑥陕甘宁边区政府建设厅:《边区合作事业的发展》,1944年。
⑦陕甘宁边区政府建设厅:《边区合作事业的发展》,1944年。
⑧《模范的延安南区合作社》,《解放日报》1942年3月16日。
⑨王以哲关于“围剿”红十五军团的部署致刘翰东、周福成电,1935年10月11日。
⑩“寒晨派第一营营长毛芝荃,率步兵五连,赴肤施西颜家店掩护秋割与收买粮秣”,与红15军团第75师(原红25军)遭遇,发生激战。周福成关于六十三团在颜家店与红七十五师战斗情况致王以哲电,1935年10月17日。
(11)王以哲关于速向洛川撤退致周福成电,1935年11月27日。
(12)王以哲转蒋介石、张学良关于第一二九师迅速撤出肤施致周福成电,1935年1月29日。
(13)周福成关于围肤施之红二十九军一部向劳山转移致王以哲电,1936年3月15日。
(14)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曹菊如文稿》,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年版,第28页。
(15)边区财政厅财政科:《陕甘宁边区财政概况》,1940年11月15日。
(16)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曹菊如文稿》,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年版,第29页。
(17)延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延安地区供销合作社:《南区合作社史料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7页。
(18)延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延安地区供销合作社:《南区合作社史料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8页。
(19)延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延安地区供销合作社:《南区合作社史料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7页。
(20)“合作社,特别是消费、贩卖、信用三种合作社,确是农民所需要的。”而且毛泽东坚信“假如有适当的指导,合作社运动可以随农会的发展而发展到各地。”《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1页。
(2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战争动员与后方工作的训令》,《红色中华》第28期,1932年7月21日。
(22)“很多的地方组织了劳动互助社和耕田,以调剂农村中的劳动力;组织了犁牛合作社,以解决耕牛缺乏的问题。”《我们的经济政策》,《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1页。
(23)《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中央财政部关于正确执行筹敖任务的训令》,1936年8月18日。
(24)王耀明:《群众拥护的合作社:回忆战争时期的延安南区合作社》,参见延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延安地区供销合作社:《南区合作社史料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25)数据见刘建章给毛泽东的报告,参见延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延安地区供销合作社:《南区合作社史料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8页。
(26)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曹菊如文稿》,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年版,第30页。
(27)边区财政厅财政科:《陕甘宁边区财政概况》,1940年11月15日,苏票发行额度及收回情况参见银行工作检查委员会:《发行问题》检查总结初稿之三,1943年5月27日。
(28)“苏票”回购办法以及南区合作社享受到的优惠,见刘建章给毛泽东的报告,参见延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延安地区供销合作社:《南区合作社史料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8页。
(29)《南区合作社各分社是怎样组织起来的》,《解放日报》,1943年2月13日。
(30)南区合作社的这支运输队在延安闻出了名声,连像光华商店这样的“大公家”,都希望与南区合作社联手经营。1940年光华商店经理商店运输队亏本,找不到好的负责人,决意抽出4.5万元,向南区合作社运输队入股,双方规定三七出资(合作社三成,光华商店七成)、对半分红(合作社与光华商店各按五成分红)、二八分利(南区合作社以八分红利分给社员)。
(31)定边光华分店投资的三个队合并为一个队,归石金山一人领导,原四十六头牲口精简为二十三头,王步举、徐存孝二人的股份抽回;又将靖边光华分店投资的三个队合并为一个队,由高树旺一人领导,原六十二头牲口除死伤及账主拉去外,精简为十八头好牲口,燕林则、徐存光二人的股份抽回;高树林的队也其账结束,骡子作价并入刘建家、王步奎两队。
(32)延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延安地区供销合作社:《南区合作社史料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36页。
(33)延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延安地区供销合作社:《南区合作社史料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83页。
(34)延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延安地区供销合作社:《南区合作社史料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92页。
(35)《运盐英雄张仁》,《解放日报》1943年9月11日。
(36)延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延安地区供销合作社:《南区合作社史料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78页。
(37)延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延安地区供销合作社:《南区合作社史料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84页。
(38)延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延安地区供销合作社:《南区合作社史料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99—300页。
(39)延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延安地区供销合作社:《南区合作社史料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36页。
(40)延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延安地区供销合作社:《南区合作社史料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437—440页。
(41)延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延安地区供销合作社:《南区合作社史料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436页。
(42)探卖粮食,是当时最多的高利贷形式,一般在粮食收货前两三个月,借贷双方自行约定粮食价格,以约定的粮食价格为准向急需粮食的贷款方发放粮食,贷款方以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出卖粮食,收货后再交付粮食,而粮食在收获季节后,粮价一般是最低的,贷粮农民为了还贷,必须再次忍受粮食市场的低价出售粮食,所以边区有“探卖一季粮食,三年也翻不过来身”。高利贷,主要指现金借贷,在延安附近借款,以一集为期,大加一的利息,即借款5天为周期,每元O.1元的利息。
(43)1946年9月《经济参考资料》,陕西档案馆,全宗号39号,案卷号142号。
(44)《延属分区联社一九四六年工作总结》,陕西档案馆,全宗号39号,案卷号94号。
(45)《陕甘宁边区合作社联席会议决议》(1944年7月7日),《解放日报》1944年7月9日。
(46)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列宁曾经在文中提到自己的一个要求与预测,虽然俄共(布)中已经有掌握“文明商人”本领的人,但是列宁并不满意,“虽然在做买卖,但选离有本领做个文明商人还远得很。他现在是按亚洲方式做买卖,但是要能成为一个商人,就得按欧洲方式做买卖”。中共中央编译局:《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52页。
(47)只不过,瑞金时期,毛泽东已经注意到了组织合作社的策略问题,我们一定不能要命令主义,我们要的是努力宣传,说服群众,按照具体的环境、具体地表现出来的群众情绪。
(48)中共中央编译局:《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50页。
(49)中共中央编译局:《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51页。
(50)毛泽东明确提到要通过合作社,实现对“二流子”等落后群众的改造,他希望所有“二流子”都要受到改造,通过参加生产,变成社会上可以再次融入的“好人”。
联系群众的楷模——毛泽东题词表彰的22位生产英雄/陈燕楠主编.—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