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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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业生产责任制
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西宁市农业生产逐步实施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自1979年起,西宁市委、市政府先后在大通县及郊区推行联产到组、小段包工和定人员、定面积、定机具、定任务、定报酬、超产奖励的“五定一奖赔”联产计酬责任制。1980年,大通县建立各种联产责任制生产队达26.8%,1981年达37.28%,郊区则在个别浅山的贫困队和川水后进队试行包产到户和联产到劳的责任制。
1981年4月17日,中共西宁市委印发《中共西宁市委讨论农业生产责任制纪要》,提出加快联产到户责任制步伐的要求。到1982年底,全市有925个大队实行了大包干到户的责任制,郊区157个蔬菜队全部实行“包工、包产”的联产计酬责任制。到1983年底,除郊区个别队外,全市农村基本都实行了联产到户(后来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1990年9月6日,市委发出《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家庭联产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稳定完善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加强承包土地的管理,收取的承包费50%以上应返还到为农户服务中去,并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视人口等变化,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利益,有组织、有计划的适当调整,积极开展“双田制”(口粮田、责任田)试点工作,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坚持了土地集体所有,按社员家庭人口及劳动力签订承包合同,按合同完成国家征购和集体提留后,余者全归社员所有,改变了原来“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核算制度,消除了以前出工不出力和分配上平均主义的弊病,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带来了全市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性变化。1979年全市粮食作物亩产为143公斤,到1982年、1985的亩产分别达到168公斤和183公斤;油菜籽1978年亩产为56.99公斤,到1982年、1985年分别增加到61.44公斤和74.55公斤。到2010年,粮食作物亩产265公斤,油料作物亩产达167公斤,分别比1985年增加82公斤和85.19公斤。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512元,为1985年的17倍。
2. 企业体制改革
自1979年4月起,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要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物质利益挂钩的意见;11月起,省委先后制定了有关发展集体企业和改进国有工业管理的规定。按照中央指示和省委部署,西宁市逐步进行了先点后面、由浅到深、从局部探索到全面配套的企业体制改革。
全市的企业体制改革,首先在商业系统试点,尔后逐步全面推进。1980年4月,在市食品公司实行民主选举班组长和工作岗位津贴及建立企业奖励基金。12月,中共西宁市第七次代表大会提出,要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推行财政包干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以税代利,自负盈亏等办法。1982年起,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企业在经济经营管理中实行四个转变,即由以生产为中心转变为以经营为中心,以产定销转变为按需生产,由单纯执行计划转变为研究市场、讲究效益,由计划—生产—计划管理模式转变为决策—研究开发—组织生产—销售反馈机制;企业与职工则采取了“三定、三包、五不变”(定经营品种、定原料供应、定上交利润,职工对企业包干费用、包交税金、包交利润,期间职工性质不变,关系不变,工龄计算不变,升级不变,退休待遇不变)的灵活办法。
1986年9月,市委、市政府做出《关于改革工业体制管理的决定》,对企业稳步实施政企分开、简政放权,逐步建立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管理机构。1987年,成立西宁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加强了对企业改制的指导,并制定《关于进一步搞活城镇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若干规定》,各企业实行企业自办、厂长自选、工人自招、工资自定、盈亏自负的政策,1992年、1998年,市委、市政府又相继出台了《关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扭亏增盈工作安排意见》、《西宁市企业改制中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按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以资产重组和职工安置为重点,通过改组、联合、出售、兼并、股份合作等方式,加快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改制步伐,逐步实现了企业投资的多元化,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同步发展的格局。2000年以后,企业内部相继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形成了各负其责、有效制衡的治理机构,各级政府强化了对企业的服务、协调和监督,使企业真正成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3. 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
1979年4月5日至28日,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就经济工作提出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5月16日至27日,省委召开工作会议,决定要用3年时间完成经济调整的任务。12月3日,市委发出《关于认真开展社会主义生产日的讨论的通知》,要求肃清“左”的思想影响,调整好农业和工业、积累和清费等关系,努力提高生产效率,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在1980年12月15日至20日召开的中共西宁市第七次代表大会上,强调要以调整为中心,继续贯彻“八字”方针,在调整中前进、在稳定中提高的各项任务。
在经济计划安排上,运用价值规律和市场调节,纠正贪大图快、急于求成的思想。1980年全市社会总产值仅比1978年增长3.6%,压缩了基本建设战线,停建缓建了部分项目。1979年到1981年三年中平均基本建设投资额仅比1979年增长9.37%;1981年基本建设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较1978年降低22%,生产性建设投资比重由1978年的62.88%降代低到1981年的34.15%;竣工的住宅面积由1978年的14万平方米增加到1981年的26万平方米。工业总产值1981年较1978年降低15.39%,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比重较1978降低1.5个百分点。在工业总产值中,轻工业产值比重由1978年的30.97%提高到43.39%,集体工业企业产值占全部工业产值比重由1978年的17.5%提高到20%。在社会商品零售额中,非全民所有制零售额比重较1978年增加1个百分点,恢复和新建了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市区个体从业人员由几十个增加到2430人。在农村及郊区,积极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加快了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调整了种植、养殖结构。各类牲畜由1978年的34万头(只)增加到1981年的41万头(只),油料作物播种面积由1978年的6.29万亩增加到1981年的9.13万亩,农民人均纯收入由84元增加到116元。
在体制改革方面,自1980年起,原市各税务分局移交各区管理,建立了区级财政,改变了市级统收统支体制,调动了各区生财、聚财、理财的积极性;自1981年起,实行了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市财政的利润承包、超收分成责任制,将原由市直管的市容、卫生、市场秩序等权限职能下放各区,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市、区分级管理城市的体制。恢复和重建了农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完善了金融管理。
通过三年的调整,及时改变了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趋势并步入稳定发展的轨道。
4. 第七次代表大会
中共西宁市第七次代表大会,于1980年12月15日至20日在西宁宾馆举行,出席会议正式代表351名,候补代表33名,代表全市18320名党员。强建华作《发愤图强、同心同德、为加快西宁现代化建设而奋斗》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粉碎“四人帮”四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市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致,拨乱反正,坚决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使思想战线、政治战线和经济战线都发生了新的变化。批判了“四人帮”篡党篡国、祸国殃民的反革命罪行和极“左”路线,摧毁了“四人帮”在本市的帮派势力。按“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方针,落实了各项政策,昭雪、平反和纠正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及历史遗留下的冤、假、错案,摘掉了地富反坏和右派分子的帽子。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民族宗教代表人物及被强迫下放等人员都作了妥善安置,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在经济领域,坚决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合理安排农轻重的发展比例,在农村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核算制度和按劳分配、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工交战线深入开展以优质、高产、低消耗、多品种为主要内容的增产节约运动。压缩、停建、缓建了一批基建项目。城乡政治局面日益安定团结,各项事业不断繁荣兴旺。
会议认为,今后的奋斗目标是从稳定经济、稳定物价、稳定人民生活出发,为发展工农业生产为基础,以搞好城市建设和城市服务为重点,争取五年一小变、十年一中变、二十年一大变,把西宁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安定团结、文明整洁的现代化城市。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端正党风、严肃党纪、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的战斗力,确保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要抓好干部队伍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建设,要团结广大干部和各族群众,为实现各项任务而努力。
大会选举产生了31名委员,4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共西宁市第七届委员会和由11名委员组成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七届一次会议选出常委11人,强建华当选第一书记,安贵民、康世昌为市委书记,张越、康建西、高仲远、杨景福为副书记,高仲远兼任市委纪检委书记,郝怀玺、徐芳芝、刘正文为纪检委副书记。
5. 严惩经济领域犯罪
针对改革开放后一些干部走私贩私、贪污受贿、把大量国家财产窃为私有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1982年3月8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惩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4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2月18日、4月16日中共青海省委分别发出《关于打击走私贩私、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犯罪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的通知》。遵照中央指示和省委通知,市委于3月4日成立由市委领导任组长的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3月29日,中共西宁市七届二次全委会议讨论了打击经济领域中违法犯罪的问题;31日,组织全市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省委召开的部署开展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大会。会后,市委常委按分工到分管系统、部门宣讲中央及全国关于打击经济犯罪的决定,动员干部群众投入打击经济犯罪斗争中。9月20日至23日,市委专门召开了工作会议,传达党的十二大、书记处电话会议及省打击经济领域犯罪会议精神,要求各单位加强领导,抓紧查处。此后召开的七届三次、四次会议,相继提出要抓好大案要案的处理,继续开展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的斗争。宣传及公、检、法、司等部门,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张贴、散发《决定》布告1万多份,印发《决定》单行本4000多册;由市及区县组成200余人的宣讲队,深入基层单位宣讲357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62000多人;公安机关抽调30余人组成打击走私贩私、偷机倒把专案队伍,深入开展侦破工作,先后接受19名经济犯罪分子自首,侦破案件24起,其中包括贪污14000余元、长途走私贩运麝香3.96斤、黄金538克等大案;市及区县审计机关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审计力度,认真查处了有关单买空卖空、贪污盗窃、非法套取差价等问题。1982年当年立案136件,涉案人员284人,涉案金额94万元,结案75件,追回脏款28万元。至1986年,在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中,受党纪处分的共34人,其中开除党藉10人,留党察看3人,撤销职务1人,严重警告6人,警告14人,政纪处分69人,开除公职1人。
市委把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作为长期的任务,作为反腐败斗争和“严打”斗争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预防,强化经济犯罪侦察队伍建设,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滥用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和对不同时期经济建设中的重点工程、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遏制经济犯罪活动的蔓延。通过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保证了经济建设和改革的正常进行,同时也有力的惩治了党政机关的腐败现象。
6. 坚决清理“三种人”
1982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理领导班子中“三种人”问题的通知》,指出对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三种人,必须坚决把他们从领导班子中清理出去,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给予改正错误、弃旧图新的机会。根据中央指示和省委部署,市委于1983年10月结合整党成立由12人组成的清查“三种人”办公室;1984年2月10日,市委制定《关于清理三种人安排意见》,并于次日召开动员大会,提出清理工作按学习文件、摸底排队,调查核实,作出结论和处理检查,验收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强调要将科级领导班子、组织、人事、纪检、机要、政法等要害部门,列入培养对象和准备进入科级以上领导班子的中青年干部,“文化大革命”期间发生的大案大案直接责任者作为清查重点,把清理工作搞好、搞细、搞彻底。期间,各单位结合调整领导班和整党,对调入干部和“文化大革命”中分配的大中专学生进行了普遍函调和必要的外调。
在学习摸排阶段,各单位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省委六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四次全会文件及邓小平、陈云有关讲话,提高对清理工作的认识,召开各种座谈会,结合“文化大革命”中的重大事件,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号召党员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对群众中的某些因“文化大革命”中同属一派不愿揭发,个别老干部因“文化大革命”中受某些人保过而进行袒护,有的人因子女在某些人手下工作而考虑留后路等错误认识,通过进一步学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其提高认识。在定性处理中,市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重调查证据,结合清查对象在“文化大革命”中“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炮轰、火烧、揪斗当权派”、“文攻武卫”、“清理阶级队伍”、“反击右倾翻案风”等主要阶段的活动表现及问题的性质、后果,尤其是粉碎“四人帮”后对有关问题的认识态度,进行全面分析。按市委清理“三种人”办公室制定的《关于清理“三种人”工作验收标准》,自1985年6月,市委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的清理工作进行了验收。全市在“文化大革命”中,共有群众组织627个,群众组织负责人1137人,其中骨干778人,支持群众组织的领导干部86人。上述人员中进入三结合领导班子的762人。被列入清查对象的168人,经各单位研究申报并经市委讨论初定“三种人”为12人,犯严重错误的13人,后经省委清理“三种人”办公室批定7人为“三种人”。1986年7月,清理工作基本结束。
7.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按照中央1983年8月25日《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及省政法委的具体部署,市委随即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中央指示精神,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行动方案,并成立以市、区县委书记为首的领导班子及办事机构。自1983年至1986年12月,西宁市集中开展了为期三年多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
这次“严打”主要对象为流氓团伙分子;流窜作案分子;杀人、放火、爆炸、投毒、贩毒、强奸、抢劫、重大盗窃犯;拐卖妇女儿童,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犯罪分子;制作内容反动、淫秽物品犯罪分子;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反动会道门分子;劳改逃跑犯、重新犯罪的劳改释放分子和解除劳教人员,通辑在案逃犯和书写反标、传单、挂钩信、匿名信的现行反革命分子,以及有现行破活动的林彪、“四人帮”的残余分子。开展“严打”斗争中的重点地区为市区、集镇、铁路沿线、厂矿企业、复杂公共场所及治安现状不好的农村地区。
按照“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原则,全市“严打”斗争分1983年8月至1984年6月,1984年7月至1986年2月,1986年2月至1986年12月三个战役依次进行。期间,1983年8月30日,召开了西宁地区法制宣传动员大会,各区县先后成立宣传机构,抽调578名干部,组成4个宣传队、30个宣传组,深入基层宣传“严打”斗争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召开各种会议6377场(次),参加人数达65万人(次)。先后于1983年25日、11月25日、1984年7月30日,三次召开公判大会,并于1984年6月11日举办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展览,展期长达50天,先后有4万余名干部群众参观。这些举措收到了发动群众,瓦解犯罪分子的效果,司法机关收到的检举材料达400多件,并有57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1984年9月19日,市委召开表彰大会,对在第一战役中的取得显著成绩的75个先进单位、176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以推动“严打”斗争继续深入开展。此次“严打”斗争,共破获各类现行案件5193起,摧毁犯罪团伙974个,捕获犯罪分子6274人,缴获各类枪支22支,子弹2000余发,炸药200公斤,雷管271枚及其它凶器1000余件,收缴各类淫秽音像制品160余盘,收容审查暗娼、有卖淫行为妇女和嫖客130余人。
此后,市委继续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在各个时期作出的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斗争的重要决策,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长期工作任务,在落实防范措施的同时,适时组织破案战役和专项斗争;各级公安机关坚持“破大案、追逃犯、打团伙、除枪患、夯基础、抓防范、治重点”的工作方针和思路,不断强化严打整治斗争,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通过“严打”斗争,促进了社会秩序的好转,净化了社会环境,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为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创造了安定的社会环境。
8. 中共西宁市第八次代表大会
中共西宁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于1986年4月14日至18日在西宁大厦举行,出席会议代表351人,特邀代表3人,列席代表13人,代表全市21954名党员。胡集钧作《齐心协力,奋发进取,加快步伐,为把西宁建设成开拓青海的前进基地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委《关于制定西宁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草案)》等。
大会认为,七届市委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十二大精神指引下,组织和带领全市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奋发向上,开拓前进,进一步治理了十年内乱的创伤,拨乱反正,排除干扰,实现了党的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为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思想上贯彻实事要求是的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清除了“两个凡是”的影响,对自由化倾向、精神污染进行了整顿清理;在组织上对区、县领导班子进行两次较大调整,使干部队伍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面迈进了一大步;在经济上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和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政策,循序渐进的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初步打开了建设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新局面。
会议提出,西宁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改革开放,增强经济实力,强化城市功能,建设前进基地。战略目标是到2000年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1990年在1980年基上翻一番。会议强调,必须牢固树立“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战略思想;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认真整顿党的纪律和作风,努力实现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要继续坚持对内搞活、对外开放,加强横向联合,推进经济、科技、教育体制改革,为全市经济发展积蓄力量;要努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功能,不断提高西宁的吸引力和辐射力。大会号召全市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发扬愚公精神,脚踏实地,同心同德,奋发图强,为把西宁早日建成开拓青海的前进基地作出贡献。
大会选出35人组成的第八届委员会,八届一次全委会选出11人组成的常委会,胡集钧当选为市委书记,马进孝、刘光中、于丽璇为副书记,同时选出田光裕为书记、校清泉、袁增林为副书记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9. 中共西宁市第九次代表大会
中共西宁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于1991年4月2日至5日在市委礼堂举行,出席会议正式代表349名,列席代表25名,代表全市36581名党员。吕兴国作《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为实现我市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的报告,会议通过了《中共西宁市委关于制定西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草案)》,审议了《中共西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过去五年中,全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实行了一系列开发搞活的政策措施,促进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五年中,全市国民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3.1%,达到20.86亿元。实现了地方财政自给,城郊型农业丰富了居民菜篮子;商业流通领域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活跃了市场;通过对脏、乱、差的治理及交通、住房、供水等方面的投资建设,城市面貌展现出新的风姿;经济体制改革中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任期目标责任制等取得初步成效;“四位一体”的党建工作制度和“两公开一监督”、“三个基本教育”、“创先争优”活动,使党的建设得到了加强,党群关系进一步改善。
大会提出今后五年到20世纪末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团结和带领全市各族人民,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确保“八五”计划的实现,促进全市国民经济走上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轨道,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努力把西宁建设成文明整洁、繁荣发达、具有高原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是:到1995年,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9.3亿元,年均递增7%,工业总产值11.4亿元,年均递增6.6%,地方财政收入按同口径计算达到3.8亿元,年均递增7%;社会商品零售额递增10.2%;人口控制在112.5万人,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大会强调,为实现各项任务,一要解放思想,理顺经济工作思路;二要调整结构,提高效益,促进经济稳定协调发展;三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促进科技、教育等事业和城市建设发展;四要大胆探索,积极试点,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五要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六要发扬民主,完善法制,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大会选出由吕兴国等35人组成的第九届委员会。九届一次全委会选出由11人组成的常委会,吕兴国当选为书记,刘光中、高荣、肖瑞华、刘长安当选为副书记。大会同时选出中共西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钟连田当选为书记,候生勤、赵录为副书记。
10. 建设内陆开放城市
西宁市80年代城区图
1980年5月,中央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经济特区,1984年5月4日又批准了开放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14个沿海港口城市。在不断总结沿海开放城市加快发展经验的同时,又相继开放了内陆部分城市,1992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将包括西宁在内的11个内陆省会城市、5个沿长江的城市和4个边境城市列为对外开放城市,实行沿海开放城市的相关政策。
为加快建设内陆开放城市的步伐,市委于1992年8月18日召开常委会,决定成立西宁市建设开发内陆开放城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内陆开放城市总体方案等工作,并相继成立了西宁市对外宣传领导小组、西宁市外事领导小组,设置对外开放办公室、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及驻深圳、珠海等办事处,以加强对外开放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为科学制定《西宁市建设内陆开放城市总体方案》,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负责人座谈会,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有关需要解决的政策问题和情况向省委、省政府进行请示汇报。1992年12月8日至10日,市委召开九届四次全委会,讨论并通过了《西宁市建设内陆开放城市总体方案》,并于19日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号召全市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同心同德,发扬敢想、敢闯、敢试的精神,努力把西宁建设成经济繁荣的内陆开放城市。
按照《总体方案》的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市政府及区县相关部门认真清理有关文件,废止某些不利于对外开放的规定,并按开放城市的权限,先后出台了《关于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西宁市鼓励外商投资若干规定》、《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若干措施》等,开始试办享受较多优惠政策的西宁高新技术开发区、桥头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通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并加大了水、电、路、桥、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了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及劳务、技术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扩大了对外交流合作。到1996年末,全市三资企业已达57户,合同利用外资2887万美元,利用外国政府贷款3076万美元;市外贸公司,大通外贸公司、制胶公司、棉纺厂等企业获得外贸进出口权,全市进出口总额达2.17亿美元,先后同20多个城市建立了友好协作关系,为实施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奠定了基础。至2008年,港澳台商在宁投资的产业活动单位达49个,就业人数4469人;外商投资的产业活动单位达71个,就业人数11225人;2010年底,利用外资980万美元,外贸进出口总额66687万美元,为10年前的4.9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