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宁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18-11-20    浏览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西宁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8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及时召开党委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1个问题,研究制定了32条整改措施,下发整改方案。针对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两个绝对”具体化为契机,加大学习力度,指导规范学习园地和宣传阵地建设;细化完善“市局量化考评表”,组织开展第三轮全覆盖督导检查和第二轮专项政治督察,及时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制定《中共西宁市公安局委员会会议议题提交办法》,修订完善《西宁市公安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对党委委员分工执行、多部门协调执行、多名委员共同执行以及执行落实情况、跟踪督导情况、过程中需要作重大调整、决议和文件的传达公开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针对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下发换届通知提醒各级党组织按期换届,并明确上级党委做好指导督促;制定《西宁市公安局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的实施方案》,运用“新时代讲习所”“微党课”“三会一课”等载体,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党纪党规教育,提升学习成效;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了强化党领导公安工作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共19项具体整改措施;编印《党支部工作实用手册》,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记录和“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的通知》。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督促指导工作的通知》,每月开展走访调研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督促指导,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确保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明责知责尽责;建立《党员干部和民警五项警示教育工作机制》,多途径强化党员民警廉政警示教育实效。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省外差旅费管理办法》《西宁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从严审查核报费用,严把财务关口。严格按照《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把教育培训授课关,严格培训费支出。落实《西宁市公安局党委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和《西宁市公安局会风会纪监督规定》,提高会议效率、文件质量,严肃会议纪律,强化会风会纪现场督察。整改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依照整改方案,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废止5项,修改完善13项,新建16项。同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执纪问责。党委书记在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对8名党委班子成员开展了告诫约谈。各班子成员紧盯重点岗位、重点部门、重点人、重点事,对分管部门党组织班子及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此外,责令15人向上级党组织做出深刻检查,分管代管警保处、办公室、政治部3个部门的市局党委委员向市局党委做出检查,对20人进行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71—8251625;来信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3号西宁市公安局政治部;电子邮箱:xngaz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