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中县严把廉政审查意见回复关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19-01-16 浏览量: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廉政意见审查工作,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表彰奖励的廉政审查工作,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严格把好党员干部廉政审查关,2018年,湟中县纪委监委共开展廉政审查68次,审查集体132个,干部990人次,对2家单位提出取消评优资格意见,对1名干部提出暂缓任用意见。
严把审核程序。湟中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廉政意见征求后,采取“五核双审”机制,由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执纪监督室、审查调查室5个科室分别就涉及的人员或党组织近年来的廉洁情况进行会审,审查结果经各科室负责人、各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反馈至案件监督管理室,由其综合各科室意见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回复至相关单位。严格审核内容。立足于案件监督管理系统、信访举报系统对涉及的人员或党组织廉政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围绕信访举报、约谈情况、诫勉谈话、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等内容进行,即近年来是否有信访举报反映、是否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正在立案审查等。同时,对涉及科级领导干部的人选还就个人廉政档案进行审核。严肃责任追究。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有“病”说“病”,有“患”说“患”,不回避、不隐瞒。同时,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对在意见回复中存在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或违反保密纪律,泄露相关人事调整内容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防“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