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增强“幸福感”

来源:共产党员网    日期:2018-01-12    浏览量: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

初心,是对理想信念的坚守,是对前进方向的坚持,是对肩负使命的坚定,更是对发展目标的坚执。党的十九大,吹响了未来发展的“集结号”,明晰了前行路上的“任务书”,确定了发展途中的“导向标”。当发展的蓝图展现在我们面前,需要的是精益求精而臻于至善、久久为功而不改初衷的心智,以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方能让我们在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增强“幸福感”。

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增强“幸福感”,需要“不到黄河不回头”的理想信念。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赤。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需要保持一种精神状态,坚持一种工作信念,坚守着心中的信仰,在工作中把责任扛在肩上,对职责敬畏、对工作负责,面对任务敢于担当、针对问题努力破解,切实把精气神提振起来。积极投入到学习中来,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进一步增强自信心和强动力,通过学有所思实现学有所获,让理想信念始终成为前行路上的“指明灯”。

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增强“幸福感”,需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耐心毅力。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是一句口号就可以完事,更不是一句承诺就可以结束,而是需要在工作中认认真真干、踏踏实实做。党的十九大既有宏观理论,又有微观部署,体现了大视野、大思维、大格局。因此,要在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保持一种工作良好精神状态,出现了问题不怕担责,而是用真心进行处理、用诚心进行研究,通过一锤一锤敲打、一点一点突破、一项一项研究、一个一个解决,让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与问题矛盾破解有效结合起来,真正把问题解决到实处,凸显各项工作新实效。

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增强“幸福感”,需要“病树前头万木春”的创新意识。惟希望也,故进取;惟进取也,故日新。创新是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在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过程中,面对“老问题”,能不能有“新思路”?面对“老生常谈”的矛盾,能不能有“唯变所出”的自觉?通过转变工作思维方式,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融入到日常工作开展中,通过创新工作思路,改变以往的传统想法和惯性思维,破解难题时用新方法、新举措进行推动,真正让各项工作开展彰显出“新”、展示出“新”,为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培育良好的土壤,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注入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