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意义
来源:光明日报 日期:2018-09-27 浏览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会议、重大场合,反复强调脱贫攻坚,多次就脱贫攻坚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性的深刻阐述,指引我们更充分地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决心和工作主动性。
从历史维度看,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将在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发展中首次整体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中华文明历史悠久,中国的济贫历史同样久远。早在先秦时期,中国就有“夫施与贫困者,此世之所谓仁义”的观点和论述。在儒家文化影响下,古代中国逐渐形成了以民本、大同思想为基础的慈善传统,开展了以个体、邻里、宗族、会社、机构及政府为主体的慈善救助行为,为近现代中国慈善救助事业发展奠定了思想和实践基础。近代以来,以孙中山为代表的爱国人士提出民生和社会救助思想,倡导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救助制度,形成了近代中国国家社会救助制度的雏形。但是这些努力无法从根本上改变旧中国积贫积弱、普遍处于绝对贫困状态的现实。
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我们中国共产党人从党成立之日起就确立了为天下劳苦人民谋幸福的目标。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消除贫困奠定了制度基础。1978年,中国开启改革开放进程。1986年,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1993年改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标志着中国开始启动大规模、有计划、有组织的扶贫开发。1993年以来,国家开始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减贫成就举世瞩目。然而至2012年底,根据现行贫困标准全国还有近亿农村贫困人口,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依然任重道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出发,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党的十九大对脱贫攻坚作出新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以更有力的行动、更扎实的工作,集中力量攻克贫困的难中之难、坚中之坚,确保坚决打赢脱贫这场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攻坚战。3年后如期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脱贫攻坚目标,将在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发展中首次整体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从政治维度看,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宗旨、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充分彰显。一大批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发动群众,以精准扶贫新理念,为贫困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贫困群众摆脱贫困,改变贫困现状,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的基本需求,通过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采取宣传引导、政策激励、典型示范、村规民约等多种方式,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不断增强贫困群众在参与中的主体感、获得感,促进他们传统观念的改变。这正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充分体现,必然使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基础。
打赢脱贫攻坚战成为培养锤炼干部和人才的重要平台。到贫困村和群众一起脱贫攻坚,是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形式之一。脱贫攻坚各种政策的落实,为人才培养提供了具体支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不仅有事干,而且有条件干事、干成事,这对于年轻干部是非常难得的锻炼机会,对于他们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无疑是有价值的。把干部锻炼培养和脱贫攻坚结合起来,把真正能干的干部派下去,若干年后,这些干部中就会出现一批对乡村有感情、懂农村、懂农民的国家治理骨干,这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价值体现。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脱贫攻坚对整个社会扶贫济困氛围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营造更和谐的发展氛围,都是重要抓手和载体。东西部扶贫协作,东部地区在支持西部地区减贫发展的同时,拓展了自身发展空间,彰显了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取向。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定点扶贫,不仅为定点帮扶县带来资金项目、新理念新思路、新技术和新市场,而且定点扶贫成为中央国家企事业单位干部了解农村、密切干群关系、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和渠道。广泛动员民营经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脱贫攻坚,激发了人们内心深处扶贫济困的情感,在帮扶中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对整个人类都具有重大意义的伟业。新时代脱贫攻坚展现了我国贫困治理体系的巨大价值:以实施综合性扶贫策略回应发展中国家扶贫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发挥政府在减贫中的主导作用以回应全球依靠经济增长带动减贫弱化的普遍趋势;我国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并经过大规模实践检验的自上而下、分级负责、逐级分解与自下而上、村民民主评议相结合的精准识别机制,为有效解决贫困瞄准这一世界难题提供了科学方法。脱贫攻坚不仅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生动写照,而且成为全球反贫困事业的亮丽风景。
从发展维度看,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国发展必须完成的底线任务
全面小康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关键取决于脱贫攻坚战能否打赢。没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底线任务不能打任何折扣,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承诺不能打任何折扣。如期完成脱贫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刚性目标、底线目标。只有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解决好贫困人口生产生活问题,满足贫困人口追求幸福的基本要求,才能凸显全面小康社会成色,让人民群众满意、国际社会认可。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6853万人,减贫幅度达到70%,年均脱贫人数1370万人,是1994年至2010年间年均减贫人数的两倍多,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前所未有的大规模、高强度集中投入,促进了贫困地区农村基础条件的明显改善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明显提升,变化之快、变化之大前所未有。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迅速发展,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新业态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快速发展。生态扶贫、易地搬迁扶贫、退耕还林等明显改善了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奠定了实现生态保护和扶贫脱贫有机结合的基础。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退出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实施,明显提高了贫困地区基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打赢脱贫攻坚战,不仅要在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上着力,更要注重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水平,使他们跟上全面小康的步伐。全体人民安居乐业,是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从治理维度看,在脱贫攻坚战中不断完善的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成为贫困治理的中国方案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论述的重要内容,是对传统扶贫开发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改革为动力,创新扶贫体制机制,逐步建立了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
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责任体系。加强党对脱贫攻坚的全面领导,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央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贫困县党委和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攻坚期内保持稳定。强化东部省份和中央各单位脱贫攻坚责任。二是政策体系。围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央各部门和各地区相继出台和完善“1+N”的脱贫攻坚政策举措,打出政策组合拳。三是投入体系。确保扶贫投入与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求相适应。扶贫资金由过去的中央财政投入为主,转变为中央、省、市县投入“三三制”局面,金融资金、社会资金成为新的投入渠道。出台扶贫小额信贷和扶贫再贷款政策,加强保险扶贫、资本市场扶贫和土地政策支持等。四是工作体系。开展建档立卡,摸准贫困底数,着力解决扶持谁的问题;组织驻村帮扶,增强一线力量,着力解决谁来扶的问题;实施“五个一批”,推进分类施策,着力解决怎么扶的问题;制定退出办法,严格考核评估,着力解决如何退的问题。五是动员体系。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动员各方面力量合力攻坚。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深化细化中央单位、军队和武警部队定点扶贫。动员中央企业开展“百县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动员民营企业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确定10月17日为国家扶贫日,设立全国脱贫攻坚奖和全国脱贫攻坚模范,建设中国社会扶贫网,不断完善社会动员和参与机制。六是监督体系。对各地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民主监督,中央巡视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内容,加强纪检监察、检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和媒体等监督力量的合作,改进督查巡查办法,确保监督工作质量。七是考核体系。出台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办法、中央单位定点扶贫考核办法,组织省际交叉考核、第三方评估、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媒体暗访,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
这套体系的建立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具有鲜明的创新性、科学性、指导性,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尽锐出战、狠抓实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信心、顽强奋斗,万众一心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