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成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来源:人民日报    日期:2018-12-04    浏览量:

近日,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5周年之际,习近平同志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面向未来,要在深入总结评估的基础上,继续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加强统筹谋划和改革创新,不断提高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水平,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大力量。这既体现了党中央对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高度关心和期待,又为未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指明了方向。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解放思想的产物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40年来,每当改革开放处于重要关头,都是靠进一步解放思想破旧立新、革故鼎新。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同样是解放思想的产物。

解放思想,就要从根本上摆脱旧的不合时宜的观念,破除传统思维的桎梏。自由贸易试验区从建设伊始,就大胆解放思想,注重推动政府管理理念和模式变革。为了彻底改变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的传统管理模式,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政府管理由前置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建立起便利市场主体、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服务型政府管理体系,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上实现了重大突破。

解放思想永无止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试验田,自由贸易试验区始终坚持在改革开放“深水区”积极探索创新。未来,要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必须继续解放思想,把解放思想贯穿到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全过程,进一步破除传统观念、陈旧模式、利益羁绊,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解决好深层次矛盾和结构性问题,积累更多可在更大范围乃至全国复制推广的经验和制度创新成果。

形成制度创新的示范带动效应

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改革开放40年后的今天,生产力大发展客观上要求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随之调整和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积极探索,目的就是调整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的环节和方面,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自由贸易试验区坚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取得了丰硕的改革开放成果。自2013年以来,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探索以“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建立符合高标准贸易便利化规则的贸易监管制度,试验了以信用监管和信息共享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监管制度,大大缩小了与国际通行规则之间的距离。同时,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政策溢出效应不断显现。截至2018年5月,自由贸易试验区已形成153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在全国形成了示范带动效应。各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省市也在事权范围内将一些试点经验在本省市进行推广,推动全国形成全面深化改革的良好态势。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还没有完成,经济体制改革的潜力还没有完全释放出来,自由贸易试验区仍要不断提高发展水平,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要牢牢把握国际通行规则,加快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系统总结评估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和成果,建立健全制度创新的生成机制、复制推广机制和部门考核机制。深化制度创新,建立制度创新储备库。加强制度创新成果的总结,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加快向区外复制推广。

搭建推进更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平台

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我们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也在不断增多。自由贸易试验区要在科学判断经济全球化新趋势和世界经济形势的基础上主动作为,搭建推进更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平台,建成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就其所引起的社会变革的广度和深度而言,自由贸易试验区已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领跑者。5年来,自由贸易试验区坚持先行先试,在全国发布首张负面清单,推动外资管理制度变革;率先试行“证照分离”等制度,推动全国“放管服”改革;建立首个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促进企业通关效率全面提升;创设自由贸易账户,推动深化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率先推进外币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等等。这一系列重大基础性改革,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示范和样板。自由贸易试验区先后推动三批次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总计94条,涉及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共35部(件)、具体条款130条。作为开放的前沿阵地,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由2013年的190条措施缩减到2018年的45条措施,开放度高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的承诺和对外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不断推进贸易便利化,试点内容已经超过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中的相关规定。2017年,前三批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103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1%,高于全国增幅10个百分点。自由贸易试验区还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这是习近平同志的殷殷嘱托,也是新时代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重大任务。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对标国际上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自由贸易区,积极推进金融等服务业领域开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开放;进一步强化改革统筹谋划和系统集成,先行先试国际多边、区域和双边谈判中的贸易投资新规则,加大压力测试,探索符合国际惯例的制度规则和操作模式。

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贡献更大力量

服务国家战略是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作为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不仅承担着全面深化改革与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责任,而且承担着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动力更强、结构更优、质量更高的增长极的责任,必将在未来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例如,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1/10的面积创造了浦东新区3/4的生产总值、70%的外贸进出口总额,以1/50的面积创造了上海市1/4的生产总值、40%的外贸进出口总额,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各自由贸易试验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持续深化差别化探索,大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在保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大幅降低企业运营中各种直接和间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极大改善了营商环境,有效提升了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和政府政务效率。截至2018年上半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累计新设立企业近60万家。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开放红利已经惠及方方面面,涌现了一批新企业,探索了一批新模式,催生了一批新产业,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先行先试区。

未来,要在深入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加强统筹谋划和改革创新,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在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人力资源领域先行先试等方面,加大改革授权,加大开放力度,给予政策扶持,体现特色定位,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制度,协调自由贸易试验区自主改革试点政策与上位法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法律规章。与中美、中欧BIT(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形成联动机制,更好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以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枢纽,更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粤港澳合作、两岸经济合作。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积极探索,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为提升制度软实力和中国经济话语权探索路径、积累经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