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应有“实”有“料”
来源:人民日报 日期:2019-03-26 浏览量:
日前,农业农村部决定联合财政部、水利部等11部委于今年4月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针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等6类主要问题进行清理整顿。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村民以抱团形式发展现代农业、连接市场的有效载体,能解决传统农业分散、组织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涌现,但一些地方的合作社成效并不明显。
当下,各地存在的“空壳社”主要有3种类型:
“捞油水、套资金”型。各地政府为扶植合作社,会在市场准入、财税补贴、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一些动机不纯的农民、农资经营户、涉农企业或公司为了拿到政府补助、骗取扶贫资金、享受政策红利,就成立一个合作社,却没有心思考虑合作社的真正发展。
“粮草未备、兵马先行”型。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需具备人才、资金、优势特色产业等资源。一些农村缺乏各类资源,即使面临农产品特色优势不明显等现状,仍然要求基层成立合作社,合作社发展自然不容乐观。
“栽盆景、堆假山”型。一些地方政府为完成脱贫考核指标,或者出于政绩宣传的考虑,盲目追求合作社成立的数量、农民入社率,催生了一批“要我发展”的合作社。再加上一些地方合作社办理门槛很低,随便拉几个人,到工商部门一登记,就可成立合作社。
不管是哪种类型的“空壳”合作社,因为群众不能获得真正的利益,而且在合作社中没有话语权,在管理、决策、分配等方面没有参与感,积极性必然不高。
此次针对“空壳社”进行专项清理,就是针对各类问题,分类处置、对症下药,注销一批、规范一批、引导一批、服务一批,让“合作”不仅仅体现在墙头、表现在纸上,让更多具有“实料”的合作社出现,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真正成为帮助群众致富、助力乡村振兴的有力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