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红利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9-12-12    浏览量:

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是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深入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就要以务实管用的措施释放改革红利,激励广大公务员更加自觉地投入改革创新的时代潮流。

坚持加强思想引领。坚持把学习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起来,全面学习政策的核心要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指明的建立和推行并行制度的根本任务、基本原则、路径方法和工作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干部正向激励、关心激励干部等重要论述,持续深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思想政治工作,通过“100%覆盖+点对点滴灌”凝聚共识,引导广大公务员理解和支持改革,把心思和精力聚焦到履职尽责、安心干事上。

坚持倾斜基层一线。职级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的政策导向,优先考虑奋战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重点难点工作一线和乡镇基层的优秀干部,对埋头苦干、不计得失、实绩突出的,要选出来、用起来,起到晋升一个激励一片的效果;对单纯熬资历、不尽责、不干事、群众有反映的,不能晋升职级,不搞平均主义、到点就上,避免干部使用的“逆淘汰”,鞭打快牛,挫伤有为者、干事者的积极性。

坚持突出实干择优。要通过职务与职级并行,用好各年龄段的干部。对任职时间长、经验丰富、在本职岗位作出贡献的同志,通过晋升职级提高生活待遇;对年富力强、业绩突出,组织领导能力强的同志,及时选拔使用到领导岗位,积极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对积极进取、奋发有为、敢于担当的优秀年轻同志,也可预留一定比例的职级职数,作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的进阶石和助推器。

坚持用好两个序列。同步考虑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用好职务和职级两股通道,优化干部职业发展路径。具体工作中,要及时分析研判每名干部的政治表现、能力业绩和资格条件,用好职务和职级并行的“双通道”“立交桥”,通过职务与职级双梯并行、互促共进,充分发挥并行制度的综合效能,有序有效释放改革红利,增强各级公务员的获得感,激励公务员积极作为、有效作为。

坚持树立系统思维。要统筹人民(司法)警察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法院、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职务(职级)设置,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实现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与相关领域执法类和技术类公务员职务(职级)改革举措系统集成,运用各领域改革成果,产生制度改革的耦合和裂变,形成“1+1>2”的改革叠加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