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评价不能“一评永逸”
来源:共产党员网 日期:2018-11-11 浏览量:
推动新时代创新发展,离不开人才。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改进人才评价机制,避免简单以学术头衔、人才称号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学术资源的倾向,推动人才‘帽子’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职。”为改进和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明晰了方向,也为人才评价与管理注入了一剂“清醒剂”。
人才评价,既是“指挥棒”,也是“风向标”。近年来,虽然在人才培养、使用等方面加大了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力度,但人才评价准度、管理精度、激励效度不够等问题,仍是影响人才作用发挥的重要因素。坚持把用好用活人才作为发展之基,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改进人才评价方法、强化人才评价结果使用,改变人才评价“一评永逸”的做法,让人才贴上的“永久牌”标签变成“流动牌”,才能使人才评价更加科学精准、客观公正,进一步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发挥人才聪明才智,促进人才作用发挥,不断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夯实推动创新发展的人才基础。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建设一支充满活力、激情四溢、大显身手的人才队伍,就应从改进人才评价机制入手,破除“一评永逸”的做法,激发各类人才投身改革发展的创新创造活力。在评价标准上,要改进和完善人才评价的动态机制,建立和完善动态评价人才的机制,把品德、能力和业绩等作为发现评价人才的主要标准,对人才在一定时期内做出的业绩、创造的价值、作出的贡献,以及学术方面的成就等,进行综合分析、定期研判、科学评价,使人才评价机制更加具有活力、更加接近事业所需。在评价方法上,充分尊重用人单位的主体地位,发挥用人单位在评价人才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内行评价内行”的业内评价机制,加大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的引入,通过多元评价,使人才评价真正符合事业所求、行业所需,最大限度发挥人才作用。
在评价结果的使用上,要改进和完善人才评价的动态监管机制,摒弃终身制思维,为人才的“帽子”划定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评价周期内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的人才,该“摘帽”的要及时“摘帽”,该调整下来的进行及时调整,该惩戒的严肃惩戒;对那些评价周期内做出业绩和贡献的人才,要及时为他们“戴帽”、贴上应有的“标签”,增强他们的获得感,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充分发挥动态评价人才机制的“鲶鱼”效应,激活人才一池活水。
人才评价是人才使用的重要前提,是人才成长的鲜明导向。坚持科学合理评价人才,让人才评价的标签“既能贴,还能摘”,破除“一评定终生”的做法,让评价环节的“繁文缛节”更少更简,如此,才更有利于引导人才把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让创新创造的源泉充分涌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