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紧请示报告的“螺丝”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9-03-12 浏览量: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为开展党内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党员干部要把请示报告当作党性检验的镜子、对党忠诚的试金石,拧紧请示报告的“螺丝”。
现实中,有的干部请示报告掺水分、打折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的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缺乏程序观念,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有的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搞“独立王国”、圈子文化。一次请示报告,就是一次自我体检,唯有言行一致,经得住检验,方能称得上对党忠诚。
请示报告看似是简单的工作方式和公文形式,但要想严格执行好并非易事。内容要真,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既报喜又报忧、既报功又报过、既报结果又报过程,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华而不实、欺上瞒下。工作要实,言之有物有事,做到客观、准确、完整,及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程序要严,按照主体范围、方式方法的具体要求,严格遵守请示报告程序,坚决杜绝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
有效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还要在完善监督和追责机制上下功夫。各级党组织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请示报告事项亲自研究、认真把关。要建立健全纠错机制,强化监督问责,把监督检查落实到制度执行的全过程,对主体不适当、内容不准确、程序不规范、方式不合理的问题,及时提醒、限期纠正,对假借请示报告评功摆好、搞形式主义、玩责任推脱的行为,严肃问责、从严处理,倒逼制度落实落细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