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工作须存“消费者维权心理”

来源:共产党员网    日期:2019-03-16    浏览量: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又悄然而至。说起消费,则必谈维权。近年来,随着消费水平日益提升,市面上假冒伪劣、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情况也屡见不鲜。2019年被定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维权年,为的是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而在实际工作中,干部也应该时时存有“消费者维权心理”,为自身工作敲响警钟。

  警惕“虚假宣传”,杜绝“空假账”。目前市面上“双十一”“6·18”“双十二”等各类购物节大行其道,大堆商品集中降价,引发消费热潮。然而实惠之下,却暗藏玄机:所谓大幅打折只是把先提价再降价;优惠套餐,部分条件复杂,根本难以满足;特权订金如无购买,则无法退款。名不副实的“虚假宣传”成为消费者需要警惕的第一大陷阱。而在实际的工作落实中,也存在这类的“虚假宣传”:年初制定考核清单时,经济发展、民生实事各类目标轰轰烈烈,势要做出一番作为;待到年末,各项工作成绩敷衍了事,草草收尾,完没完成根本不提;月初签订“责任状”,未到月末就“黯然实效”。这一系列的“空账”“假账”,反映了某些领导干部的扭曲的政绩观,更是“担当失位”的表现。这轻则影响政府的公信力,重则耽误民生实事,实乃党员干部的第一大忌。

  警惕“售后缺失”,切忌“一阵风”。部分消费活动中,某些商家以大幅优惠为名,售后服务这一环节却不到位:例如安装、维修不含在内,三包服务不到位,更换存在问题的零部件仍需补差价,甚至价格不菲。这种“暗中标注的价格”,成为第二类常见的消费陷阱。在实际工作中,“售后缺失”体现出的便是“一阵风”。每隔一段时间,各类学习活动、攻坚活动、严查活动都在各级地方上演,初衷总是为了集中性攻坚克难,稳步提升。但失去了常态化、制度化的措施后,初期效果卓然,后期便大打折扣。例如“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强国”APP,便是为了防止党员干部“一阵风”的学习所指定的后续保障。所以干部工作需落实,更需长期务实。商家无售后,消费者不放心;政府机关无“售后”,失去的则是广大民众的心。

  警惕“偷梁换柱”,坚决“守红线”。长期以来市场上良莠不齐层出不穷:轻则将原装的产品卸下,改用劣质的产品,转成二次销售,重则直接山寨,仿冒正品,吊高价格出售。这类“纯山寨”“半仿冒”的假冒伪劣商品让消费者叫苦不迭。而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手中掌握着部分实权,也容易“高空走钢丝”,在违法违纪的边缘试探:例如假借考察、学习、培训等“幌子”,利用职权让公家单位为自己个人出游“买单”;以虚列项目、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公款,报销个人费用;最后发展成收受他人贿赂,将政府项目私相授受等。这类“偷梁换柱”的行径,既突破了党员干部的“行为红线”,更侵害了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是我们必须预防和抵制的“万丈深渊”。

  “为政者不难于始,而难于克终也。”党员干部只有不忘初心,常存敬畏之心,一路慎始慎终,才能踏实人生的脚步,更好地实现自身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