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选人用人“三关”

来源:人民日报    日期:2019-04-02    浏览量: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离不开一大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出新时代选人用人新要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为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基本遵循。

以政治为要,严把“政治关”。干部选用,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作为硬杠杠。政治不过关,其他都不过关,政治不合格,能耐再大也不能用。要把严把紧政治要求这个硬杠杠,扎紧织密严把政治关的制度笼子,真正从政治角度考准考实干部,站在政治高度选准用好干部。要把政治素质考察摆在干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六个是否,六个防止”要求,明确具体考察内容,因地制宜建立一套可量化、可操作、有遵循的干部政治标准考核制度。用好分析研判由表及里,去伪存真的工作环节,用好“凡提四必”的必经程序,用好以事察人客观依据,把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真正考察识别出来,把那些政治素质不合格的人清理出去,保持干部队伍的“一池清水”。

以德才为基,严把“德才关”。“德不称其任,其祸必酷;能不称其位,其殃必大。”为政以德,修己安民。这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治国兴邦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建立起一支高品德、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助力全党事业扬帆远航。要严把品德关,把德的考核贯穿到干部队伍建设的各个阶段、各个领域。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良好的道德品行,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方面争做党员干部的排头兵。要崇德向善,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真正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为官之风。

以实绩为据,严把“实绩关”。考察重实绩,任用不唯分。实绩是干部德才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的集中反映,是评判干部的基本依据。在考察干部实绩时,既注重干部的一贯表现,对工作成绩进行综合考察,全面了解干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又要考察其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在关键时刻、重大关头时,能否敢担当、善作为。要分清隐性和显性政绩,分清基础条件,不能单看表面现象。既要纵向比较,也要横向比较,为主动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正确对待干部干事创业过程中出现的失误。要弄清失误发生的原因、性质和程度,区分是主观上的玩忽职守,还是客观原因造成的,给予容错纠错的机会,使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充分施展才华。注重实绩考察的准确性,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实地考察、延伸考察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干部实绩,检验干部实绩的“含金量”。将敢担当、能干事、作风优、服务实的干部选上来,树立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