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城市基层治理“围墙”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9-07-31 浏览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主动适应城市社会群体结构和社会组织架构的变化,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县级城市在城区面积快速扩张、人口急剧增加,衍生了一系列新矛盾、新问题和新挑战,需要更加扎实做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优势。
推动基层治理从“单打独斗”变为“全域联动”。城市基层党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县级党委统一管辖各类治理资源、力量,有责任、有条件、有能力统筹调配、科学整合,形成城市基层治理合力。要把城市基层党建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将城市基层治理的核心部门单位全部纳入进来,探索建立道路交通、供暖改造等问题解决机制,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转化为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挂图作战,推动问题解决。
推动在职党员从“条线干部”变为“街巷干事”。县级城市的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停留在履行各自职能、做好本职工作上,不愿意走出“大院”“围墙”,融入基层治理的“大家庭”,很大原因是缺乏利益联结和工作抓手,“块块”管不了“条条”,“条条”不需要“块块”。要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共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社区党组织要定期召开阳光述职会,对共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情况晾晒评比,开展共驻共建“金牌项目”评比等,激发共建单位参与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治理服务情况,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定期书面通报所在单位,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干部提拔重用时,要书面征求居住地社区党委的意见。通过健全机制体制,激励广大党员主动融入社区,积极投身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最前沿。
推动治理主体从“越位缺位”变为“各归其位”。基层治理中之所以有的事抢着办、有的事没人管,关键是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街道之间的权责没有厘清,导致互相推诿扯皮,在你推我挡中“空转”。要结合实际,制定城市基层治理事件清单,梳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大类、小类、细类服务事件,逐一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制定城市基层治理部件清单,梳理公用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容环境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等大类、小类部件,全部确权到位,消除基层治理“真空地带”。对专业性比较强和政府不便管、管不好的工作,建立“购买服务清单”,由“花钱养人”转向“花钱办事”,提升治理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