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湖做实中层干部选任监督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22-11-14 浏览量:
针对中层干部选任监督范围不够广、重点不突出、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今年以来,浙江平湖市委组织部实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常态化全流程监督制度,通过改进监督形式、明确监督标准、细化监督评价,实现中层干部选拔任用高质量全周期管理。
以往,市委组织部每年围绕中层职数使用情况、中层干部提拔程序规范化等内容,进驻各部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今年将每年一次的专项检查延伸至一批一次的日常监督。各部门单位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将中层干部选任监督以上级巡视巡察、干部业务检查等外部监督传导压力为主,向注重压实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增强内部监督能力转变。并通过个别座谈、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将对中层选任工作的监督评价主体由组织扩展到干部职工。
明确中层干部选任监督10项必查重点问题,包括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工委、党组)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是否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党委(党工委、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等。推行专项检查工作标准机制,以10项重点问题必查为核心,同步开展涵盖公务员管理、干部兼职、因私出国境、干部档案等各项业务的专项检查,结合台账资料、个别座谈和民主测评,多渠道了解各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情况,从原来基本局限于监督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流程的完整性、规范性,到更加注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高质量推进。
建立由五大基础监督指数、干部群众监督指数、组织评价监督指数构成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高质量发展监督评价指标,对中层干部选任工作进行全方位评估。其中,五大基础监督指数涉及职数使用、资格条件、程序规范、干部信息、全程纪实五个方面,占50分;干部群众监督指数占20分;组织评价监督指数占30分。目前,已对19个单位开展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覆盖、全流程监督,指导提拔年轻干部、专业型干部27名,规范选任流程76项;对标监督评价指标,随机抽取16个单位进行现场对账检查,发现问题96个,提出整改建议128项,倒逼各单位从严规范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