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建立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管理机制 明清单 严考评 真帮扶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23-01-29    浏览量:

  去年以来,宁波市海曙区建立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管理机制,针对精神不振、担当不力、本领不强、闯劲不足、律己不严等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逐步形成主动排查、多元评价、帮扶激励的管理模式,鲜明树牢奖优汰劣、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励鞭策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围绕政治表现、理想信念、组织观念、担当作为、工作实绩、作风品行等具体内容,建立2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清单,重点突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干部政治素质考量,以及实绩考核中综合排名或单项排名等“定量”考评,划好干部政治标准和履职标准“红线”。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常态化排摸,依托政治素质考察、“六争攻坚”专项考察、绩效管理考核等工作渠道,多维度发现掌握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线索。

  建立动态预警机制,及时梳理、全面分析线索情况,定期组建专项干部考察组,综合运用“三评一述三联”机制,即上级领导评、单位同事评、社会群众评,个人述职,联系平时履职、联系年度考核、联系巡察审计等,考准核实干部实际表现,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和准确认定,明确调整原因、调整方式并提出调整建议,形成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一人一档”。截至目前,先后有4名正处级干部、14名副处级干部分别受到降职、免职、转任职级公务员、调离岗位、交流任职、诫勉等处理。

  根据情节轻重,设立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一年或两年的影响期,采取教育培训、基层锻炼、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教育帮扶和跟踪管理,帮助干部提升履职干事信心;采取日常走访、季度访谈、年度测评等形式,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实绩,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重新任用,对屡教不改的持续“下”,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如某干部因不适宜担任现职改任非领导职务后,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切实“顶岗”所在街道岗位空缺的社会事务副主任,遇难题肯动脑,任劳任怨,表现得到领导肯定和群众好评,第二年重新担任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