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金市村干部抓脱贫攻坚有压力有动力

来源:党建网    日期:2017-07-29    浏览量:

  为充分发挥村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江西省瑞金市建立村干部脱贫攻坚工作专项考核激励机制,全面压实村干部主体责任,凝聚推动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夯实脱贫攻坚的一线“堡垒”。

  提升报酬待遇,让考核优秀的村干部有甜头。全市脱贫摘帽前,以平均每名村干部300元/月的标准设立脱贫攻坚专项补贴。由乡镇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考核细则,每月底第一书记会同乡镇驻村领导根据考核细则对各村干部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考核,评定“优秀”“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时提出本村各村干部当月专项补贴的发放建议报乡镇党委审批。其中,当月该村脱贫攻坚整体工作未达标的村,所有村干部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在各级检查验收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各级督查考评中受到通报批评、各级下达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村干部,当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当月不发放补贴。

  强化精神鼓励,让表现突出的村干部有盼头。将村干部每月的考核情况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年终表彰一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考核优秀、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群众公认度高的村干部,并优先推荐参加次年“七·一”的“十佳党支部书记”“优秀村干部”评选表彰。结合“魅力瑞金?时代楷模”评选活动,由宣传部门牵头,在扶贫第一线开展“最美村干部”“最美扶贫人”评选活动,选树一批在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成效突出的村干部作为先进典型,通过报告会、学习会、座谈会等形式宣传先进事迹,并利用瑞金报、瑞金电视台和各部门、各乡镇的微信平台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给予政治激励,让积极上进的村干部有奔头。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村干部,在换届选举中优先作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提名人选;特别优秀的,在参加乡镇事业编制干部选拔考试中予以加分;凡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村干部,能积极整改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的,处分期满后在村级换届时经考察考核合格,可以继续提名。加大从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全市脱贫摘帽任务完成后,拿出一定名额的乡镇事业岗位,定向从村干部中招聘。同时适当放宽条件限制,任满一届、年度考核优秀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村干部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加强人文关怀,让情绪波动的村干部有劲头。由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负责,对村干部定期走访慰问,要求做到“三必谈四必访”,即思想异常必谈、遭遇挫折必谈、违章违纪必谈和突出贡献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婚丧嫁娶必访、困难家庭必访。村干部家庭发生重大纠纷、发生重大变故、遇到较大困难的,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必须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及时落实帮扶救助措施,尽快帮助解决问题。同时,由市财政出资,为村干部每年购买一份不低于20万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要求乡镇每年组织村干部开展一次健康体检。

  加大问责力度,让庸懒散拖的村干部有苦头。对当月脱贫攻坚专项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村干部,由乡镇党委进行约谈;连续2个月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由乡镇党委进行诫勉谈话;连续3个月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是村党组织书记的进行免职,是村委委员的进行依法罢免,并取消其村“两委”换届选举提名资格。当月在各级督查考评中受到通报批评的村干部,由乡镇党委进行诫勉谈话,当月被通报2次或通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进行免职或依法罢免,并取消其村“两委”换届选举提名资格。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思想不重视、工作不积极、发现问题不作为、出现重大失误,或所在村脱贫工作滞后、政策执行不到位、精准识别贫困户程序不规范、贫困档案不完善、脱贫规划不科学等问题的,视情况采取组织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