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当厘清“公”与“私”

来源:共产党员网    日期:2019-06-19    浏览量:

  《官箴》曰:“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清”被放在第一位,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要当好“官”就必须要厘清这其中包含的“公”与“私”的关系。

  然而,现实生活中,党员干部时常面临“公”与“私”的选择:遇到公车出发,就想着能不能搭个便车;领取的办公用品,往往想着能不能带回家使用;吃饭、外出,想着能不能使用公款;遇到群众感谢,犹豫群众送来的“土货”能不能收……诸如此类,时刻考验着党员干部的党性、品格,有的党员干部能做到“漠不关心”,而有的却“迷失自我”,最终,选择不同,人生轨迹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八项规定”之前,公车私用、公款请客被认为是“人之常情”,不会有人大惊小怪,但这种“占用公家资源”的行为实则是“腐败行为”,究其原因是有的党员干部没有把握好“公”与“私”之间的关系,有的人口子越开越大,逐渐变成了“脱缰野马”,害了自己不说,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党的十八大以来,抵挡不住诱惑、损公肥私的干部一个个被查处,“打虎”“拍蝇”形成强有力震慑,加之党内规章制度越来越完善、越来越动真碰硬,游走于“公私不分”之中的党员干部逐渐清醒。

  “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公”与“私”处在天平的两端,杂念多了,私心就会重,就容易利欲熏心,让党性缺位。新中国成立后,老家的人纷纷寄信到北京,希望毛泽东解决工作,他都一一婉拒,不动用公权谋私。朱德的一个亲戚去北京看望他,用公共电话打私人电话产生了费用,他坚决要求那个亲戚补交电话费,最终只得补交了8元电话费。老一辈革命家是先行者,更是榜样,永远值得学习,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必须区分“公”与“私”,不可让天平倾斜,倾斜也只能一心为公,切不可损公肥私、因私废公。

  新时代,社会各行各业“竞相争艳”,物质、权力等等诱惑摆面前,正确处理公与私之间的关系,是党员干部面临的艰巨挑战,更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重要“考场”。只有抵制腐朽思想,自觉不将“私心”扩大,坚持底线意识,永远不越界、不逾矩,才能不断涵养党性修养。焦裕禄治沙、杨善洲播绿等一大批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例启示我们,做好一名党员,当好一名干部,就要大公无私、先公后私、公而忘私,才能坦坦荡荡做人,才能“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党员干部只有厘清“公”与“私”的关系,宽廉平正,格局才会大,才能抵住诱惑侵蚀,担当起使命,成为新时代敢闯敢拼敢奋斗的战士,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