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须知:5种党纪处分各有什么影响
来源:东区党建 日期:2017-09-18 浏览量:
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在纪委对党员干部的处理通报中,我们经常可以到上述处分。那么,受到上述5种党纪处分的期限各是多久?每种处分对提职等方面有什么影响?还有其他方面的影响吗?今天就一起来搞明白党纪处分这件事。
党纪处分有哪些情形?期限各是多久?
《党章》规定,党纪处分共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5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至第十二条规定——
警告处分
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严重警告处分
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留党察看处分
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党员受到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开除党籍处分
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此外,根据《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每种处分对年度考核等有什么影响?
经梳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共同制定的《关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中的相关条款,大体可以归纳如下:
一、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三、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四、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次年,参加考核时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评等次。
五、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六、涉嫌违反党纪被立案检查的,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其受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按相关规定办理。
党纪处分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第一步:
对违犯纪律的党员所犯的错误事实进行认真核对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并同党员本人进行谈话,听取他对错误事实的说明和申辩。
第二步:
除特殊情况可由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直接做出处理决定外,一般都必须经过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的规定,逐级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大会讨论对党员的处分时,应通知受处分的党员出席会议。允许本人申辩,也允许别人替他辩护。
第三步:
党员大会通过处分决定后,应将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同本人见面,并让他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然后上报。
第四步: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的处分以及本人对处分有意见的,批准处分的党组织在审理过程中,应派人或委托下级纪委同受处分人谈话,听取本人对所认定的错误事实与定性处理的意见,同时对他进行必要的教育。
第五步:
上级党组织批准对党员的处分决定,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决定后应正式下达批复。处分决定下达后,下级党组织应在适当范围内宣布,并通知犯错误的党员。
对犯错误的党员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双重处分的,对政纪处分,党委可以提出建议,由人事部门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