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谁选举?任期几年?

来源:共产党员网    日期:2018-08-28    浏览量:

按照《党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党的基层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而江苏省《实施办法》第3条又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3年。

问题一:基层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究竟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还是委员会选举产生?

问题二:基层党支部每届任期几年?

问题三:基层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几年?

问题一答案:设支委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委会选举产生,党员7人以下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都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问题二答案:基层党支部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个别为5年。党的十九大将党章中规定党支部任期由过去的每届任期2-3年修订为3-5年后。中共中央办公厅于2018年7月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其中,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除军队、武警部队由中央军委规定外,“其他有关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规定,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问题三答案:基层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任期与支部规定任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