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委”换届选举参加选举的党员人数怎么确定?
来源:北京支部生活 日期:2018-11-22 浏览量:
问:参加选举的党员人数怎么确定?
答: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应到党员人数,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准,同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党员因下列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并经党员(代表)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①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
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被拘留、留置或正在服刑的;
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⑤工作调动、外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