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费的七个问题
来源:党建网微平台 日期:2018-11-28 浏览量: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那么,你的党费交多少?怎么交?一起来看看。
1.党组织可否安排非中共党员人员向党员收取党费?
【答】收缴党费是党内一项严肃的工作,设党小组的支部,应由党小组组长负责收取;设支委会的支部,应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应由支部书记负责收取。
有的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安排非中共党员人员(如非中共党员的财会人员)向党员收取党费,这种做法是不妥的,应该予以纠正。
2.党费能从工资里扣除吗?
【答】中央组织部编印的《党员管理手册》中强调,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
因此,从工资中扣除党费的做法是不可行的。
3.党费能提前交吗?
【答】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提前交纳或一次性集中补交党费。
如有特殊情况,党员暂时离开原单位外出,按时交纳党费有困难,经支部同意,提前交或后补交是可以的,补交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不允许为图省事提前交纳若干月的党费,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把握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批评。
4.想多交党费怎么办?
【答】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
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部级党委组织部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5.党员取得的临时性收入是否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答】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除将“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之外,临时性的收入,比如临时性的津贴费、补助、稿费、讲课费、银行存款利息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6.党员必须每个月都交纳党费吗?
【答】党员应该主动按月缴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缴纳一次党费,也可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缴纳或者补交党费。
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7.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怎么处理?
答: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