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委接到发展对象预审材料后,应做好哪些工作?

来源:《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印发)    日期:2018-12-05    浏览量:

1、预备党员接收时,基层党委接到发展对象预审材料后,应做好哪些工作?

  基层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预审材料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指定专人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详细审阅,必要时,还应查阅本人的档案材料。发现材料不齐全的,应通知党支部补报有关材料。

  (2)经审阅材料发现有不清楚或疑惑的问题,应听取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和有关人员的意见,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有关问题和听取有关意见时,对情况的来源要力求准确、可靠,防止偏听偏信。

  (3)根据发展对象实际情况,听取纪检、公安、信访、计生、工商、税务等相关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

  (4)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入党材料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思考,研究提出预审意见,并及时书面通知党支部。

2、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时,主要应审查哪些内容?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时,主要应审查以下内容:

  (1)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清楚,注意对材料的鉴别,防止有弄虚作假的现象。

  (2)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措施是否扎实有效。

  (3)是否经过政治审查,重要问题是否查清,本人主要经历、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是否清楚。

  (4)是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群众反映是否好,群众威信是否高。

  (5)入党信念是否坚定,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政治觉悟是否高,道德品质是否好。

  (6)生产、工作、学习、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是否突出,先进性是否明显。

  3、基层党委接到发展对象预审材料后,一般应多久完成预审?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委的把关作用,又不影响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基层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的预审材料后,一般应在一个月之内完成预审。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

4、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原则上要怎么做?

  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原则上要经党委会讨论,一般情况下,可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把关。对领导干部、新的社会阶层人员、民主党派人士等发展对象的预审,还应根据需要征求上级有关部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