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之间有哪些联系和区别?
来源:《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印发) 日期:2018-12-18 浏览量:
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具有特定含义的三个概念,但三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对于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这三者是其入党前逐步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同阶段;
对于党组织来说,是衡量要求入党的人培养成熟程度的标志。
申请人:
从发展党员工作过程来看,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一般应书面申请),均称作“入党申请人”。
入党积极分子:
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对象:
党支部要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对他们一般应指定培养联系人,并有具体的培养教育计划和措施。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对其中准备近期发展的,列为“发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