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对党忠诚老实必须从申请入党人抓起?”

来源:共产党员网    日期:2019-03-27    浏览量:

  如何理解“对党忠诚老实必须从申请入党人抓起?”

  答:党章中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这不仅是对每个党员的要求,也是对每个申请入党的人的要求。所谓“忠诚老实”,就是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忠于党和人民,忠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不弄虚作假,不隐瞒自己对问题的看法,如实地向党反映情况,不掩饰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这是党对加入自己队伍的每个成员的基本要求。

  对党忠诚老实是由党的性质所决定的。党除了谋求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每个申请入党的人必须对党忠诚老实,这是实现党目标任务的需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每个申请入党的人都能忠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当前,党风不正的表现之一,就是对党不说心里话,言行不一。这种现象必须坚决克服和纠正,必须从申请入党的人开始抓起。只有每个党员和每个申请入党的人都能跟党同心同德,才能真正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在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我们该如何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

  答: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是做好组织处置工作的关键。对民主评议中被评为“差”的党员,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下同)要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照以下情形,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

  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时,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做好哪些工作?

  答:入党积极分子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部门,或因参军、上学、工作、结婚等,由甲单位到乙单位,或由甲地到乙地,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以及培养教育中考察记录、鉴定和组织意见等有关材料,清点整理后及时转交入党积极分子调入单位(居住地)党组织。若不十分清楚入党积极分子调入的单位和地点,或不能确认入党积极分子调入单位(居住地)党组织是否健全,可通过入党积极分子调入单位(居住地)的上级党组织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