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出台“两代表一委员”推荐提名审核办法
来源:干部三处 日期:2016-11-04 浏览量:
为进一步做好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提名审核工作,严把代表、委员入口关,努力建设德才兼备、代表性强、结构合理、服务人民、履职水平高的代表、委员队伍,西宁市根据《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于换届工作前期,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西宁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提名审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为《办法》),以五个从严,切实把好五道关口。
规范从严,把好责任关。《办法》要求,在“两代表一委员”人选推荐提名前期,从审核的责任主体、内容及程序等方面作出规定,由各初始推荐提名单位对人选相关资格条件作出综合审核评价,通过将审核关口前移,以确保推荐提名人选符合条件。同时,明确了审核工作中党委的领导责任及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积极构建人大常委会、政协党组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相互衔接、信息互通、共同协作的工作格局。
要求从严,把好政治关。《办法》指出,对推荐提名的“两代表一委员”人选要从严审核基本资格条件:中共党员人选,应是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按照党性原则办事,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非中共党员人选,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密切联系群众,有良好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可,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确保道德品行良好、政治素质过硬。
审核从严,把好综合关。《办法》明确了审核的主要内容,除严格审核人选的身份、简历外,根据人选所在行业不同,需分别审核其他相关情况,如对拟推荐提名人选为县级领导干部的,要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人选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要听取市场监管、税务、企业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的意见,还要注重了解人选为公益事业做贡献等社会评价情况,进行综合评判。对拟继续提名人选,还要分别听取相关机构意见。
程序从严,把好质量关。《办法》规定,“两代表一委员”推荐提名审核工作要严格经过“责任主体划分、综合审核、考察公示、汇总审核、上报审定”等5个环节,结合工作流程图,使全过程更加清晰易懂,便于操作。同时,还突出强调了对有党纪政纪处分的、司法机关正在调查处理的、涉嫌违法违纪等情形的不应作为人选,列举了八种不应推荐提名或继续推荐提名的情形,并由各推荐提名单位将最终审核总体评价填入审核情况表,由审核人员和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以确保人选质量。
约束从严,把好纪律关。《办法》对推荐提名审核工作纪律从三个方面做了要求。一是要严格推荐提名要求,严把标准条件,如不准将推荐提名为人选作为招商引资条件、不准搞“特聘政协委员”等变相安排等;二是对代表、委员履职管理提出“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各相关部门互通情况;三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纪律约束,审核工作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回避制度等,对审核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